小册子“暴力在历史中的作用”第四章提纲
文章 马克思、恩格斯合著 · 1887-01-01 · 517字
恩格斯析1848至普法战争德意政局及俾斯麦政策
恩格斯俾斯麦1848年普鲁士普法战争亚尔萨斯—洛林军国主义反社会党人法容克
弗·恩格斯
(1)1848年。[建立]民族国家的要求。意大利,德国,波兰,匈牙利。
(2)波拿巴明目张胆的征服政策:民族要求与补偿相交换。意大利。
(3)作为回答——[普鲁士]军队的改组。冲突。俾斯麦。政策不新奇。
(4)德国局势。统一:(1)由革命实现,(2)由奥地利实现,(3)由普鲁士实现(关税同盟)。
(5)1864年和1866年的战争。各种革命手段。
(6)俾斯麦的好时光——1870年以前。
(7)对法战争。
[注:此处还有恩格斯写在同一页上后又划掉的(看来是他在写作中使用过以后划掉的)简记:“1.作战方法。军税。自由射手。[窃取]挂钟。杖罚。容克的报复的残酷性——从上层到下层。——2.[第二]帝国之倾覆。——3.向巴黎致敬!4.数十亿和亚尔萨斯—洛林。”——编者注]帝国。对亚尔萨斯—洛林之兼并。俄国——仲裁者。
(8)俾斯麦终于成为反动分子,愚蠢了。文化斗争(非宗教的婚姻)。保护关税政策及大地主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殖民狂热。对俾斯麦的侮辱。——反社会党人法。[553]——对联合会的压制。——社会改革。——因兼并亚尔萨斯而产生的军国主义。——容克[在俾斯麦身上]突出到首位,因为缺乏其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