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恩格斯
文章 马克思 · 1865-03-01 · 1496字
马克思致信弗雷德,澄清与布龙债务及手稿诽谤传闻,指示处理巴黎纠纷、朗格撰稿及期刊事宜。
马克思弗雷德布龙席利勒·吕贝李卜克内西迈斯纳朗格济贝耳列斯纳施梯伯弗里施男爵格吕贝耳贝律兹勒弗尔尤塔普鲁士政府《新莱茵报》《纽约刑法报》《福格特先生》《杜塞尔多夫日报》布林德司徒卢威腊施人民银行《联合》科伦汉堡巴黎日内瓦支部
41.
亲爱的弗雷德:
我的妹夫
[注:尤塔。——编者注]今天起程回好望角。我必须送他上轮船。因此我没有时间,只能简述如下:
(1)
关于布龙。一个巴黎工人收到一个汉堡工人的信,说布龙对我们极尽诽谤之能事。第一,说我欠他六十塔勒还没有偿还。第二,说什么我和你把一份关于流亡者的稿子[115]出卖给普鲁士政府,即“警务顾问施梯伯”。这个巴黎工人把这封信转寄给列斯纳,列斯纳又转寄给我。我立即答复列斯纳,要他转告那个巴黎工人:我
从来没有(我当时这样认为)同布龙发生过任何金钱关系,我认为布龙曾经有过六十塔勒的说法完全是闵豪森故事。接着解释了班迪亚同手稿的事情,并援引了《纽约刑法报》发表的1853年4月
[注:原稿为:“1852年1月”。——编者注]我们的声明
[注:卡·马克思《希尔施的自供》。——编者注]和《福格特先生》中的有关的几页[116]。好极啦!在这之后布龙来了一封信。我苦思冥想,模模糊糊记起这么一回事:1849年春天我到汉堡去给《新莱茵报》筹款。我口袋里的钱仅够去汉堡的路费。而我在那里住了十四天上等旅馆。我对表示愿意以后寄款捐助我们的弗里施男爵说,我需要钱付旅馆费和作回去的路费。同时我记起,似乎由于我不愿意作为“礼物”接受他的这些钱,而他那方面又不愿意收回这笔钱,所以我们当时商定由
布龙——他当时是无赖,现在仍然是无赖——接受这笔钱。我完全忘记了这件小事,所以我现在写信对布龙说,我记得同
他没有任何金钱上的纠葛。因为我从汉堡回到科伦时《新莱茵报》已被封闭,而我被逐出普鲁士,所以在当时各种事件的漩涡中
我可能把这一切忘掉了。奇怪的只是,他从1849年一直等到1865年才来
提醒我这件事。其实,事情很简单。让他写信来告诉我他认为应当给他
多少,并让他寄来格吕贝耳的住址。我要亲自写信给格吕贝耳。如果后者
证实他的说法,那末他的要求将得到满足。这样做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我
到目前为止不能完全肯定这一切是真实的,而类似的要求以真正闻所未闻的方式把我刮得一干二净。
(2)你从
附上的席利的信中可以看到巴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已派勒·吕贝前去调解那里发生的纠纷。(
席利也被我们委派为全权的仲裁人
[注:见本卷第84页。——编者注],因为我们知道勒·吕贝袒护勒弗尔[53]。顺便指出,操纵一些巴黎联合会的人民银行[117]经理
贝律兹和它们的刊物《联合》同勒弗尔
站在一起。)
下一步的问题——这要在今天晚上才能决定,因为关系到我们的行动——
下一封信再谈。
(3)
济贝耳的来信奉还。我认为他在寄给《杜塞尔多夫日报》的短文
[注:弗·恩格斯《关于小册子〈普鲁士军事问题和德国工人政党〉的简介》(匿名发表)。——编者注]上标明寄自
伦敦是
很不相宜的;这样他就暴露了作者可能是我。
(4)附上李卜克内西的信。
(5)附上协会日内瓦支部的通告[118]的抄本。
(6)附上迈斯纳的信。
(7)
朗格:不应当一下子把他推开。
[注:见本卷第92页。——编者注]你应写信让他最好把这些东西各邮寄两份给你,你每次寄给我一份。正如他本人正确地了解的,根据最近的经验我们必须
暂时不再给任何一家德国报纸撰稿。当然,他和任何期刊的任何其他编辑一样,有权从你的小册子
[注:弗·恩格斯《普鲁士军事问题和德国工人政党》。——编者注]里摘录他所需要的东西。
祝好。
你的 卡·马·
布林德的《
联邦》第一期(两印张)出版了,只有布林德,司徒卢威、腊施的文章[119]。庸俗不堪。饰图是一只拿着匕首去刺杀“暴君”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