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按年份 · 按作者

关于粮食收购和农业发展前景:1928年1月在西伯利亚各地演讲(简要记录)

文章 斯大林 · 1928-01-01 · 3665字 俄语翻译
本文是斯大林1928年1月在西伯利亚各地演讲的简要记录。斯大林指出,由于国家粮食平衡表存在超过一亿普特的短缺,政府必须加强粮食收购,以保障城市、工业中心和红军的供应。他批评西伯利亚地区未能完成粮食收购计划,指责当地党组织和司法机关软弱,未能有效打击富农的投机行为。斯大林建议立即要求富农按国家价格交出剩余粮食,若拒绝则依据《俄罗斯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典》第107条追究法律责任并没收粮食,同时撤换与富农勾结的司法人员。他认为,仅靠打击富农不足以解决长期问题,必须大力发展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以替代富农和个体农民成为国家粮食供应的主要来源。斯大林强调,个体小农经济是资本主义复辟的根源,为了巩固苏维埃制度和实现社会主义胜利,必须将农业从个体经济转变为集体化经济。他引用列宁的论述,指出小农经济无法摆脱贫困,只有集体化才能提供大规模商品产出并支持工业化。最后,他重申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将小农经济合并为大型集体经济的决议,号召全党执行这一任务,以消除资本主义根源,确保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
[斯大林西伯利亚粮食收购富农集体农庄国营农场刑法典第107条反投机农业社会主义化列宁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小农经济工业化红军粮食平衡表中农贫农苏维埃政权资本主义复辟合作社拖拉机扎古缅内检察司法机关国家价格商品性社会主义建设]
我被派到你们西伯利亚来,时间很短。我的任务是帮助你们完成粮食收购计划。我还被要求与你们讨论农业发展的前景,以及你们地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建设计划的展开问题。你们应该知道,今年我国粮食平衡表中存在超过一亿普特粮食的短缺。因此,政府和中央委员会不得不加强所有地区和边疆区的粮食收购,以弥补我们粮食平衡表中的这一缺口。这一缺口首先必须依靠高产地区和边疆区来弥补,以便它们不仅完成,而且超额完成粮食收购计划。你们当然知道,如果这种短缺得不到消除,会导致什么后果。这将导致我们的城市、工业中心以及我们的红军陷入困境,它们将得不到良好的供应,面临饥饿的威胁。显然,我们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第1页] 你们对此怎么看?打算采取什么措施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我走访了你们边疆区的各个地区,有机会证实,你们的人并没有认真关心帮助我们的国家摆脱粮食危机。你们今年的收成很高,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你们今年的粮食剩余比任何时候都多,但粮食收购计划却没有完成。为什么?依据是什么?你们说粮食收购计划很紧张,无法完成。为什么无法完成?你们从哪里得出这个结论的?难道这不是事实吗?你们今年的收成确实前所未有?难道这不是事实吗?今年西伯利亚的粮食收购计划与去年几乎相同?为什么你们认为计划无法完成?看看富农经济吧:他们的谷仓和棚屋装满了粮食,由于缺乏储存空间,粮食堆在棚子下;每个富农经济都有五万到六万普特的粮食剩余,这还不包括种子、口粮和饲料储备,而你们却说粮食收购计划无法完成。你们这种悲观主义是从哪里来的?你们说富农不想交粮,他们在等待价格上涨,更喜欢进行无限制的投机。这是对的。但富农等待的不仅仅是价格上涨,他们要求价格比国家价格高三倍。你们认为可以满足富农吗?贫农和相当一部分中农已经按国家价格向国家交了粮。难道可以允许国家以比贫农和中农高三倍的价格向富农购买粮食吗?[第2页] 只要提出这个问题,就能理解满足富农要求的不可接受性。如果富农在粮食价格上进行无限制的投机,为什么你们不追究他们的投机行为?难道你们不知道有反投机法律吗——俄罗斯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典第107条,根据该条,投机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货物将被没收归国家所有?为什么你们不利用这个法律打击粮食投机者?难道你们害怕扰乱富农老爷们的安宁吗?!你们说对富农适用第107条是一项非常措施,不会产生好结果,会恶化农村局势。扎古缅内同志特别坚持这一点。假设这是一项非常措施。那又怎样?为什么在其他边疆区和地区,适用第107条取得了极好的结果,团结了劳动农民围绕苏维埃政权,并改善了农村局势,而在你们西伯利亚,它应该产生坏结果并恶化局势?为什么?依据是什么?你们说你们的检察和司法机关对此事没有准备。但为什么在其他边疆区和地区,检察和司法机关做好了准备并完全成功地行动,而你们却没有准备对投机者适用第107条?谁对此负责?显然,是你们的党组织,他们显然工作不力,未能确保我国法律得到忠实执行。我见过几十名你们检察和司法机关的代表。他们几乎都住在富农家,靠富农施舍生活,当然,他们试图与富农和睦相处。当我问他们时,他们回答说,富农家住得更干净,伙食更好。显然,从这样的检察和司法机关代表那里,不能指望对苏维埃国家有任何有益的事情。唯一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这些先生至今没有被清除并替换为其他诚实的工作人员。我建议:a) 要求富农立即按国家价格交出所有剩余粮食;b) 如果富农拒绝服从法律,根据俄罗斯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典第107条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并没收他们的剩余粮食归国家所有,以便将没收粮食的25%以低国家价格或长期信贷形式分配给贫农和弱小的中农。至于你们检察和司法机关的代表,所有不合格者应撤职,并替换为诚实、尽责的苏维埃人。你们很快就会看到,这些措施将产生极好的结果,你们将不仅完成,而且超额完成粮食收购计划。但事情并不止于此。这些措施足以纠正今年的局势。但没有保证富农对粮食收购的破坏不会在明年重演。相反,可以肯定地说,只要富农存在,粮食收购的破坏就会存在。为了将粮食收购建立在或多或少令人满意的基础上,需要其他措施。具体是什么措施?我指的是展开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建设。如你们所知,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是大型经济,能够使用拖拉机和机器。它们比地主和富农经济更具商品性。必须考虑到,我们的城市和工业每年都在增长,并将继续增长。这对于国家工业化是必要的。因此,对粮食的需求每年都会增加,这意味着粮食收购计划也会增加。我们不能让我们的工业依赖于富农的任性。因此,必须确保在最近的三到四年内,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作为粮食交售者,能够为国家提供至少三分之一的所需粮食。这将使富农退居次要地位,并为工人和红军提供或多或少正确的粮食供应基础。但为了达到这一点,必须全力以赴,不惜人力物力,展开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建设。这是可以做到的,也是我们必须做到的。但这还不是全部。我们的国家不能只靠今天生活。我们必须考虑明天,考虑我们农业发展的前景,最后,考虑我国社会主义的命运。粮食问题是农业问题的一部分,而农业问题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一部分。我刚才提到的部分农业集体化,足以或多或少地体面地供应工人阶级和红军粮食,但完全不足以:a) 在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粮食储备的情况下,将全国粮食供应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上,b) 在农村、在农业中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目前,苏维埃制度建立在两个异质的基础上:统一的社会主义工业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小农经济。苏维埃制度能否长期建立在这些异质的基础上?不,不能。列宁说,只要个体农民经济在国家中占主导地位,产生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就会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显然,只要这种危险存在,就不能严肃地谈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因此,为了巩固苏维埃制度并在我国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仅仅社会主义化工业是完全不够的。为此,必须从工业社会主义化过渡到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化。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首先,必须逐步但坚定地合并个体农民经济,这些是最不具商品性的经济,合并为集体农庄,这些是最具商品性的经济。这意味着,其次,必须用能够取代富农甚至个体农民作为国家粮食交售者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覆盖我国所有地区,无一例外。这意味着,第三,消除所有产生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根源,消灭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第四,为不间断地、丰富地供应全国不仅粮食,而且其他食品,并确保国家必要的储备,创造牢固的基础。这意味着,第五,为苏维埃制度、为苏维埃政权创造统一和牢固的社会主义基础。这意味着,最后,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这就是我们农业发展的前景。这就是在我国胜利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任务不简单,很困难,但完全可以实现,因为困难的存在就是为了克服它们并获胜。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不能继续在小个体农民经济的基础上取得进步,我们需要在农业中拥有能够使用机器并提供最大商品产出能力的大型经济。在农业中创建大型经济有两条道路:资本主义道路,通过大规模破产农民和组织剥削劳动的大型资本主义庄园来实现;社会主义道路,通过合并小农民经济为大型集体经济来实现,不破产农民,不剥削劳动。我们的党选择了在农业中创建大型经济的社会主义道路。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前,以及随后直接胜利之后,就向党提出了将小农民经济合并为大型集体经济的任务,作为我们农业发展的前景,作为在农村、在农业中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决定性手段。列宁指出:a) “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小农经济体系不能使人类摆脱大众贫困和压迫”(第20卷,第122页 [2]);b) “只有通过共同的、合作社的、同志式的劳动,才能有力地走出帝国主义战争把我们逼入的困境”(第24卷,第537页)。c) “如果我们继续按老样子住在小农经济中,即使是在自由土地上的自由公民,我们也同样面临不可避免的灭亡”(第20卷,第417页 [3]);列宁进一步指出:“只有当我们实际上向农民证明公共的、集体的、同志式的、合作社式的土地耕作的优势,只有当我们能够帮助农民,通过同志式的、合作社式的经济,那时工人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才能真正向农民证明自己的正确性,真正牢固地、真正地吸引数百万农民群众到自己一边。因此,各种促进同志式、合作社式农业的企业的重要性怎么估计都不为过。我们有数百万分散在偏远村庄的、分散的个体经济……只有当在实践中,通过农民熟悉的经验,证明过渡到同志式、合作社式农业是必要和可能的,那时我们才有权说,在像俄罗斯这样巨大的农民国家中,沿着社会主义农业的道路迈出了严肃的一步”(第24卷,第579-580页;斜体是我加的。——伊.斯.)。这就是列宁的指示。根据列宁的这些指示,我们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4] 在其“关于农村工作”的决议中规定:“在当前时期,合并和改造小个体农民经济为大型集体经济的任务,必须作为党在农村的主要任务提出” [5]。同志们,这就是在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化问题上的情况。我们的义务是执行这些指示。首次出版 [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