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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文章 毛泽东 · 1953-05-19 · 239字
毛泽东致刘少奇、杨尚昆的两次书面批评,强调中央名义文件须经其审阅,并责令检查违规发文情况,指出擅自发布决议属破坏纪律。
毛泽东刘少奇杨尚昆中央名义书面批评破坏纪律审阅擅自发布军委毛泽东选集
*这是毛泽东同志对刘少奇、杨尚昆的两次书面批评。 一   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 二   (一)请负责检查自去年八月一日(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至今年五月五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   (二)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