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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6月12日在俄共(布)中央与民族共和国及地区负责人第四次会议上对发言的回应

文章 斯大林 · 1923-06-12 · 729字 俄语翻译
本文是斯大林在1923年6月12日俄共(布)中央与民族共和国及地区负责人第四次会议上对发言的回应。斯大林针对关于苏联国家结构的争论,重点反驳了拉科夫斯基和斯克里普尼克等人提出的倾向邦联制的观点。他列举了三个理由证明拉科夫斯基的提案违背了联邦制原则:一是删除了宪法中“联合为一个联盟国家”的表述;二是削弱了联盟中央主席团的权力,将其变为虚构;三是将外交和外贸部门从合并改为指导关系。斯大林指出,这些改动反映了从联邦主义向邦联主义的倒退,并强调他坚定支持联邦制,反对邦联制,以维护苏联作为统一联盟国家的完整性。
斯大林拉科夫斯基斯克里普尼克联邦制邦联制苏联宪法俄共(布)中央民族问题联盟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人民外交委员部人民对外贸易委员部主席团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乌克兰代表团速记报告1923年
既然有人攻击我(笑声),请允许我回答关于“统一不可分割”的问题。正是斯大林在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第8点中谴责了“统一不可分割”。显然,这里讨论的不是“不可分割”,而是联邦制,而乌克兰人却强加给我们邦联制。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拉科夫斯基的。我重复一遍,我已经说过一次,在苏联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中规定,某些共和国“联合为一个联盟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乌克兰人向中央委员会提交了他们的反提案。其中写道:某些共和国“组成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删去了“联合为一个联盟国家”这几个字。这里删去了四个词。为什么?这是偶然吗?这里哪里有联邦制?我在拉科夫斯基那里看到了邦联主义的萌芽,还体现在他在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中,删去了关于主席团作为“两次会议之间最高权力行使者”的表述,将权力分配给两个院的主席团,即把联盟权力变成了一种虚构。他为什么这样做?因为他反对联盟国家的理念,反对实际的联盟权力。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在乌克兰人的提案中,人民外交委员部和人民对外贸易委员部没有合并,而是从合并类别转为指导类别。这就是我认为拉科夫斯基的提案中带有邦联主义萌芽的三个理由。你们与同样由乌克兰代表团通过的宪法文本之间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分歧?(拉科夫斯基:“有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请原谅。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否决了你们的修正案,并通过了“各共和国联合为一个联盟国家”。我看到,从共和国联盟第一次代表大会到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及本次会议的期间,一些乌克兰同志经历了从联邦主义向邦联主义的某种演变。而我支持联邦制,即反对邦联制,即反对拉科夫斯基和斯克里普尼克的提案。俄共(布)中央与民族共和国及地区负责人第四次会议。速记报告。莫斯科,19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