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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民族问题决议的实际措施:在俄共(布)中央委员会同民族共和国和民族地区负责工作人员第四次会议议程第二项上的报告(1923年6月10日)

文章 斯大林 · 1923-06-10 · 5749字 俄语翻译
这是斯大林1923年6月10日在俄共(布)中央同民族共和国和民族地区负责工作人员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旨在落实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报告把政治局建议分为三组。第一组讲在民族共和国和地区培养、巩固来自当地人的马克思主义干部。斯大林回顾俄共历史,指出过去可先反孟什维主义再反召回派,但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边疆地区必须同时进行两条战线斗争,既反右倾也反“左”倾,并使干部与广大群众紧密联系。第二组是实际措施:吸引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参与党和苏维埃建设;国家机关使用当地语言并逐步民族化,清除沙文主义分子;吸收忠诚知识分子;召开非党工农会议;发展当地语言的文化教育出版;按民族生活特点进行经济建设,包括调整移民、保障土地、提供农业信贷、加强灌溉、迁厂、办技校和农业培训班、全力支持合作社特别是手工业合作社;组织民族部队,先办军事学校培养当地指挥人员。第三组涉及苏联宪法和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院:政治局主张把中央执行委员会分为联盟院和民族院,两院平等,共同主席团为闭会期间最高权力;保留主要联盟人民委员部,否决乌克兰方面将外交、外贸改为指令性人民委员部的建议。结论是必须切实推进民族政策,培养当地干部,同时反两种倾向,支持合作社,建立民族部队,完善联盟机构。
斯大林俄共(布)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民族问题民族共和国和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干部两条战线斗争右倾“左”倾孟什维主义取消派召回派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政权党和苏维埃建设政府机关民族化沙文主义非党工农会议当地语言文化建设经济建设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富农新经济政策民族部队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院民族院联盟院苏联宪法人民委员部外交人民委员部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乌克兰吉尔吉斯共和国巴什基里亚土耳其斯坦白俄罗斯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佩斯特科夫斯基拉科夫斯基斯克里普尼克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
同志们!你们想必已经收到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民族问题的纲领草案[83]。(声音:“不是所有人都收到了。”)这个纲领涉及议程第二项及其所有分项。会议的议程以中央密码电报形式发出,无论如何,大家都收到了。政治局的建议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问题涉及用当地人员加强共和国和地区的共产党干部。第二组问题涉及一切与切实贯彻执行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民族问题的具体决定有关的事项,即:吸引当地居民劳动阶层参加党和苏维埃建设的问题;为提高当地居民文化水平所必需的措施问题;根据生活特点提高共和国和地区经济状况的问题;最后是各地区和共和国的合作社问题、工厂迁移问题、建立工业基地问题等等。这一组问题涉及地区和共和国根据当地条件所面临的经济、文化和国家任务。第三组问题涉及各共和国联盟宪法,特别是关于从设立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院的角度对该宪法进行修正的问题。最后一组问题,众所周知,与即将召开的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常会有关。我现在转向第一组问题——关于培养和巩固来自当地人员的马克思主义干部的方式问题,这些干部能够成为边疆地区苏维埃政权最重要的、归根结底具有决定意义的支柱。 如果拿我们党的(我拿其俄罗斯部分作为基本的)发展来看,追溯其发展的基本阶段,然后以此类推,描绘出我们各州和共和国共产党组织最近的发展图景,那么我想,我们就能找到理解这些国家在边疆地区我们党发展方面所具有的特点的钥匙。我们党的俄罗斯部分在其发展的第一个时期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干部,即马克思主义干部。这些马克思主义干部是在我们同孟什维主义的斗争中制造和锻造出来的。这些干部当时,在那个时期——我指的是从布尔什维克党成立到[c.314]把取消派作为孟什维主义最彻底的表现者驱逐出党这一时期——的基本任务,是把工人阶级中最有生气、最诚实和最杰出的分子争取到布尔什维克方面来,建立干部,锻造先锋队。这里首先是与各种资产阶级性质的力量,特别是与孟什维主义作斗争,因为它们妨碍把干部团结起来,团结成统一整体,团结成党的基本核心。当时,党还没有把同千百万工人阶级和劳动农民群众建立广泛联系的任务、掌握这些群众的任务、争取全国多数的任务作为当前迫切的需要。党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只有在我们党发展的下一阶段,只有在其第二阶段,当这些干部成长起来,当它们形成党的基本核心,当工人阶级优秀分子的同情已经被争取到或几乎已经被争取到的时候,只有在这之后,党才面临一个当前的和刻不容缓的需要——掌握千百万群众的任务,把党的干部变成真正群众性工人政党的任务。在这个时期,我们党的核心不得不进行的斗争,与其说是同孟什维主义作斗争,不如说是同我们党的“左的”分子作斗争,同形形色色的“召回派”作斗争,这些人企图用革命词句代替对1905年后新形势特点的认真研究,以其简单化的“革命”策略阻碍把党的干部变成真正群众性的[c.315]政党的进程,以其工作造成党脱离广大工人群众的危险。无需证明,如果不坚决同这种“左的”危险作斗争,不克服它,党就不可能掌握千百万劳动群众。这就是我们党的基本俄罗斯部分的发展图景,即同右派即孟什维克和“左派”进行两条战线斗争的概貌。列宁同志在其小册子《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相当有说服力地描绘了共产党发展的这一必要而不可避免的图景。列宁同志在那里证明,西方各共产党也必须经历并且已经在经历大致相同的发展阶段。我们还要补充一点:关于我们边疆地区各共产党组织和共产党的发展,也应当说同样的话。但是应当指出,尽管党过去所经历的事情与我们的边疆党组织现在所经历的事情之间有相似之处,但在民族共和国和地区,我们党的建设仍然有一些本质特点,我们必须务必加以考虑,如果不仔细考虑这些特点,我们就有在确定边疆地区从当地人员中培养马克思主义干部的任务时犯一系列最粗暴错误的危险。现在来考察这些特点。 在我们的边疆组织中同右派和“左派”分子作斗争是必要和必须的,否则[c.316]我们就培养不出同群众紧密联系的马克思主义干部。这是清楚的。但边疆地区的状况特点以及与我们党过去发展不同的地方在于:在边疆地区,干部的锻造和把他们变成群众性政党,不是在资产阶级制度下进行,像我们党史上那样,而是在苏维埃制度下,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进行。那时,在资产阶级制度下,根据当时条件,可以先打孟什维克(为了培养马克思主义干部),然后再打召回派(为了把这些干部变成群众性政党),用同这些倾向的斗争填满我们党史上的整整两个时期。现在,根据当前条件,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这样做,因为现在党掌握着政权,而掌握政权的党需要的是在边疆地区拥有来自当地人员、同时又同广大居民群众有联系的、在马克思主义上可靠的干部。现在我们不能像党史上那样,先借助“左派”打垮右的危险,然后再借助右派打垮“左的”危险——现在我们必须同时进行两条战线的斗争,力求打垮两种危险,以便结果在边疆地区得到来自当地人员、同群众有联系、在马克思主义上训练有素的干部。那时可以谈论还没有同广大群众联系、而应在下一发展时期同他们联系的干部——现在连谈论这一点都可笑,因为在苏维埃政权下不能设想马克思主义干部不同广大民众有某种联系。那将是同马克思主义和群众性政党[c.317]毫无共同之处的干部。所有这一切使事情大大复杂化,并要求我们边疆党组织同时既同右派又同“左派”作斗争。由此得出我们党在同两种倾向同时进行两条战线斗争中的立场。其次应当指出,我们边疆地区共产党组织的发展不是像我们党的俄罗斯部分历史上那样孤立地进行,而是在我们党基本核心的直接影响下进行,这个核心不仅在培养马克思主义干部方面,而且在把这些干部同广大居民群众联系起来方面,在为争取苏维埃政权而进行革命机动方面,都经受了考验。在这方面,边疆地区状况的特点是:这些国家的我们的党组织,由于那里苏维埃政权的发展条件,能够而且应当为了巩固同广大居民群众的联系而机动运用自己的力量,利用我们党在以前时期的丰富经验。直到最近,俄共中央通常在边疆地区直接机动,越过边疆共产党组织,有时甚至绕过这些组织,把一切多少忠诚的民族分子吸引到苏维埃建设的共同工作中来。现在,这项工作应当由边疆党组织自己来做。它们能够做到,而且应当做到,同时记住,这条道路是把来自当地人员的马克思主义干部变成真正群众性[c.318]政党的最好手段,这样的政党能够带领全国大多数居民前进。这就是在确定我们党在边疆地区培养马克思主义干部和用这些干部掌握广大居民群众方面的路线时应当严格考虑的两个特点。 我现在转向第二组问题。因为不是所有同志都收到了纲领草案,我将宣读并解释它。第一,“把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分子吸引到党和苏维埃建设中的措施”。这为什么需要?为了使党和特别是苏维埃机关接近居民。必须使这些机关用广大居民群众懂得的语言工作,否则不可能使它们接近居民。如果我们党的任务是使苏维埃政权成为群众亲近的政权,那么这项任务只有使这个政权为群众所理解才能完成。必须使领导国家机关的人以及机关本身用居民懂得的语言工作。必须从机关中清除沙文主义分子,他们破坏各共和国联盟各族人民之间的友好和团结感情;必须在莫斯科以及各共和国清洗我们机关中的这类分子,并把懂得当地语言和风俗的当地人员放到共和国国家机关领导岗位。我记得,两年前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主席是佩斯特科夫斯基,他不懂吉尔吉斯语。这件事当时就给[c.319]巩固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同吉尔吉斯农民群众的联系造成了巨大困难。正因为如此,党才做到现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主席是吉尔吉斯人。此外我还记得,去年巴什基里亚的一批同志提议任命一位俄罗斯同志为巴什基里亚人民委员会主席。党坚决否决了这个提议,做到了让巴什基里亚人担任这一职务。任务在于,把这条路线,以及一般政府机关逐步民族化的路线,在所有民族共和国和地区,首先在像乌克兰这样重要的共和国中贯彻下去。第二,“挑选并吸引多少忠诚的当地知识分子分子,同时从党员中培养苏维埃干部”。这一条不需要特别解释。现在,当工人阶级掌握政权并团结了大多数居民时,没有理由害怕把多少忠诚的分子,甚至包括前“十月党人”,吸引到苏维埃建设中来。相反,必须把这些分子一律吸引到民族地区和共和国的工作中来,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消化他们并使苏维埃化。第三:“组织工人和农民的非党会议,由政府成员就苏维埃政权的措施作报告”。我知道,共和国许多人民委员,例如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不愿意到各地巡视,不愿意参加[c.320]农民集会,不愿意在群众大会上讲话,不愿意使广大群众了解党和苏维埃政权在特别是对农民重要的问题上所做的工作。必须结束这种状况。必须召开工人和农民的非党会议,并在会上使群众了解苏维埃政权的活动。没有这一点,就根本谈不上使国家机关接近人民。其次:“提高当地居民文化状况的措施”。提出了若干措施,当然不能认为这些措施是详尽无遗的。即:a)“用当地语言设立俱乐部(非党的)和其他教育机构”;b)“扩大用当地语言教学的各级学校网”;c)“吸引多少忠诚的人民教师”;d)“建立用当地语言扫盲的协会网”;e)“发展出版事业”。所有这些措施都清楚明白。因此不需要特别解释。其次:“从民族生活特点角度看民族共和国和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局提出的相应措施:a)“调整,而在需要的地方停止移民”;b)“靠国家土地基金保障当地劳动居民获得土地”;c)“向当地居民提供可及的农业信贷”;d)“加强灌溉工程”;e)“把工厂迁移到原料丰富的共和国”;f)“建立手工业和技术学校”;g)“建立[c.321]农业培训班”;最后 h)“全力帮助合作社,特别是手工业合作社(为了吸引手工业者)”。我必须谈最后一点,因为它具有特殊意义。如果以前在沙皇统治下,发展是这样进行的:富农成长,农业资本发展,中农处于不稳定平衡,而广大农民群众、广大小业主农民不得不在破产和贫困的夹缝中挣扎,那么现在,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当信贷、土地、政权都掌握在工人阶级手中时,发展不可能走旧道路,尽管有新经济政策条件,尽管有私人资本复兴。有些同志断言,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发展,我们似乎不得不重复旧历史,靠大多数农民群众破产来培植富农,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这条道路不是我们的道路。在新条件下,当无产阶级掌握政权,掌握着经济的主要脉络时,发展应当走另一条道路——把农村小业主联合到由国家支持的一切形式的合作社中,使它们同私人资本作斗争;通过合作社把千百万农村小业主逐步吸引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逐步改善小业主的经济状况(而不是使他们贫困化)。在这个意义上,在边疆地区,在这些主要是农民的国家,“全力帮助合作社”对于[c.322]共和国联盟未来的经济发展具有头等重要意义。其次:“组织民族部队的实际措施”。我认为,我们在制定这方面措施上已经大大迟了。我们应当建立民族部队。当然,一天之内建不成,但是现在可以而且必须着手在各共和国和地区建立军事学校,以便在一定期限内培养来自当地人员的指挥人员,他们以后能够成为组织民族部队的核心。开始这件事并把它推向前进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我们在土耳其斯坦、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这样的共和国拥有可靠的民族部队和可靠的指挥人员,那么我们的共和国在国防方面以及在被迫采取行动方面就会比现在有保障得多。我们必须立即开始这项工作。当然,因此不得不把我们的军队人数增加两三万,但这一情况不能被认为是不可克服的障碍。其余各点(见纲领草案)我不展开,因为它们本身清楚,不需要解释。 第三组问题——与设立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院和组织共和国联盟各人民委员部有关的问题。这里挑出了基本问题,即最引人注目的问题,当然,这个清单不能认为是详尽无遗的。[c.323]政治局设想第二院是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部分。曾有建议,在现有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外另设一个不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民族最高委员会。这个方案被否决了,政治局决定:更合适的是把中央执行委员会本身分为两院,其中第一院可以称为联盟院,由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第二院应当称为民族院,由各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和民族地区州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各共和国5人,各地区1人,选出的代表由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批准。至于第二院对第一院的权利,我们坚持两院平等原则。两院各设主席团,但这些主席团没有立法职能。两院召开会议并选出共同主席团,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的体现者。提交给其中一院的任何法案,如果未经过两院,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确立两院完全平等。其次,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我曾简略谈到。政治局认为,不能允许存在两个立法的主席团。主席团如果是最高权力,就不能分成两个或更多部分,最高权力必须[c.324]是统一的。为此,认为合适的是由第一院和第二院主席团加上在两院联席会议上即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出的若干人组成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共同主席团。其次,关于合并的人民委员部数量问题。你们知道,根据去年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批准的旧宪法,军事、外交、对外贸易、邮电和铁路事务集中在共和国联盟人民委员会手中;另外五个人民委员部是指令性的,即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粮食人民委员部、财政人民委员部、劳动人民委员部和工农检查院受双重领导;其余六个人民委员部独立。这个方案受到一部分乌克兰人、拉科夫斯基、斯克里普尼克等人的批评。但政治局否决了乌克兰人关于把外交人民委员部和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从联盟人民委员部一类转入指令性人民委员部一类的建议,并基本上按去年决定的精神采纳了宪法的主要条款。总的来说,这就是政治局在制定纲领草案时所遵循的考虑。我认为,关于共和国联盟宪法和第二院的问题,会议只能限于简短交换意见,何况这个问题正由中央全会委员会[84]研究。关于贯彻执行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决议的实际措施问题,我认为必须更详细地谈。至于从当地[c.325]人员中巩固马克思主义干部的问题——大部分辩论应当用于这件事。我认为,在开始辩论之前,最好先听取各共和国和地区同志根据从当地带来的材料所作的报告。俄共(布)中央同民族共和国和民族地区负责工作人员第四次会议。速记记录。莫斯科,1923年。[c.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