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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所加的一段话

文章 毛泽东 · 1958-08-01 · 299字
文章主张人民公社初期应维持集体所有制以避免麻烦,并阐述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条件,指出待生产力极大发展、思想觉悟提高及旧差别消失后,方可进入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
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生产力各取所需按劳分配思想觉悟工农差别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工业企业,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然后再经过多少年。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时候,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