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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委员会关于接受德国和约条件的决定

文章 列宁 · 1918-02-24 · 331字
列宁决定接受德方和约条件
列宁人民委员会德方和约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苏维埃德国政府停战协定尼·瓦·克雷连柯《真理报》1918年
列宁-> 《列宁全集》-> 第33卷   根据工兵农代表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2月24日凌晨4时半通过的决议,人民委员会决定接受德国政府提出的和约条件,并派代表团前往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18年2月12日(25日)《真理报》第35号(晚上版)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33号(晚上版号外)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381页   注释: [177]人民委员会的这一决定在1918年2月24日清晨就通知了柏林德国政府,但是,德国统帅部却拒绝苏维埃军队最高总司令尼·瓦·克雷连柯关于承认以前签订的停战协定有效的建议,坚持认为该协定已经失效。德军的进攻直到3月3日和约签订后才停止。——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