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国际经济秩序与不平等发展
文章 菲德尔·卡斯特罗 · 2008-11-23 · 789字
本文批评G-20、APEC等精英集团主导全球经济,指出发展中国家在自由贸易协定中被迫沦为原材料供应者,背负外债,无法自主发展。作者支持查韦斯反对利马会议方案的立场,呼吁维护国家尊严与经济权利。
国际经济秩序G-20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不平等
仿佛不存在足够令人发疯的理由,因危机而出现的缩写词增殖如此之多,以至于没人能完全理解它们。第一个是二十国集团(G-20),这个精英集团在华盛顿试图代表全世界;第二个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这个精英集团,它在利马召开会议;当时在场的有最富有的国家——美国,位居第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每年四万五千美元,以及排名约第一百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483美元,该国是对美国国债的最大投资方。
一百九十二国集团(G-192)正如多米尼加共和国总统莱昂内尔·费尔南德斯那样称呼该集团,他并未加入上述两个集团,而是提及联合国成员国数量,在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这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参与的经济会议上如此表述。
乔治·索罗斯,这位匈牙利裔大富豪、极为富有的美国公民,与其他重要人物一同在场。
对于二十国集团(G-20)和二十一国集团(G-21)中如此多样的国家与企业利益,棋手们才能理清其论点。
事实上,如果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同时与八至十个发达国家或新兴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其中一些国家以生产大量廉价且吸引人的商品或精密工业产品著称,例如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等,那么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新兴产业将不得不与来自更发达国家工业的精密产品或其强大合作伙伴的勤劳双手所制造的产品竞争,而其中一个伙伴随心所欲地操控全球金融。它们将只能扮演原材料廉价生产者的角色,这些原材料需要巨额投资,而这些投资无论如何都将属于外国所有,并享有充分保障,以防民族主义情绪的反复无常。它们除了伸着双手等待虔诚的发展援助,并背负着以子孙汗水偿还的无尽债务之外,别无他途。难道这与迄今为止所发生的不是一回事吗?
因此,当我查韦斯表示不同意利马处方时,我毫不犹豫地支持他的立场。理由充足。让我们观察事态发展,要求权利而不跪地乞求。
菲德尔·卡斯特罗
2008年11月23日
晚上7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