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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社会主义时期一个人享受权利时与他人权利相冲突是怎么办的?

文章 周群 · 2002年-2012年 · 942字
文章对比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权利冲突的差异,批判前者宣扬丛林法则,肯定后者以人民利益为评判标准,并借1976年《红旗》杂志对邓小平的批判,论证当前社会问题的历史根源。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权利冲突丛林法则人民利益1976年《红旗》杂志邓小平买办资产阶级官僚垄断资本主义私有制公有制无产阶级帝国主义殖民地半殖民地大公无私自私自利弊绝风清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男人不好女人不爱意识形态黑社会毒品贫民窟
在以前社会主义时期一个人享受权利时与他人权利相冲突是怎么办的? 返回目录   享受权利时与他人权利相冲突该怎么办?这是一个资本主义私有制乱世中常见的难题,关键在于一个人在不知道好坏标准时就会以自我为中心思考问题,从而形成自私自利的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资本主义社会形成意识形态的方式:媒体舆论上全力宣扬“丛林法则”,崇尚毫无思想道德、毫无人性的残暴的猛兽,蔑视有思想道德的不占别人便宜、不想不劳而获的大公无私之人。所以,资产阶级政府表面上装作无法铲除而实际上却是在暗中扶持的黑社会、娼妓、毒品、贫民窟和高犯罪率,就是基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的邪恶需要而存在的。   但在我们1976年前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时期,因为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的,所以就努力形成崇尚思想道德、大公无私并鄙弃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的正气凛然氛围,用“男人不好女人不爱”来迫使坏人必须学好而不学好就没法过日子,最终就实现弊绝风清、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盛况环境。   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时期所用的衡量事物好坏的标准即是: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   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时期所用的衡量人好坏的标准即是:言行有益于人民的是好人;言行有害于人民的是坏人。   用这些标准去衡量任何人与事都能立即清清楚楚、分明无误(但仅限于人类,而畜生不会也不懂得使用这些标准衡量)。   认真思考一下1976年《红旗》杂志对邓小平的评定是不是正确,就能明白现在发生在中国的一切了。   1976年的《红旗》之《评邓小平的买办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开场白   邓小平在经济建设方面的谬论很多,其中贯穿着一条黑线,那就是:对内代表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争夺国民经济的领导权,要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变为官僚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对外搞投降卖国,妄图把我国变为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这实质上是一种买办资产阶级的经济思想。   注意!这是1976年的文章!   卖国有两种情况:打不过外国被迫投降卖国;不打就主动投降卖国。   掠夺型资本主义——以前称帝国主义。   被掠夺型资本主义——以前称半殖民或殖民地——卖国政府统治下任由外寇掠夺本国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社会形态。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