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
文章 斯大林 · 1952-01-01 · 554字 中文主库
中苏互致贺电庆祝条约签订两周年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毛泽东斯大林贺电1952年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事业帝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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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
与毛泽东主席互电致贺
(1952年2月12日)
斯大林大元帅致毛泽东主席电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同志:
值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之际,主席同志,请接受
我衷心的祝贺并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之间为着全世界和平事业利
益的同盟及合作获得更进一步的巩固。
约·斯大林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二日于莫斯科
毛泽东主席致斯大林大元帅电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部长会议主席
斯大林同志:
值此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二周年之际,我代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和人民谨向伟大的苏联人民、苏联政府和您表示深切的感谢
与热烈的祝贺。
我们感谢两年来苏联政府和人民依照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其
有关各协定的精神,给予中国政府和人民热诚的、慷慨的援助,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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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大大帮助了新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的巩固。
我们祝贺中苏两国人民伟大友谊的日臻亲密。中苏两国的同盟是
不可战胜的力量,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维护远东和平及安全的坚强
保证,也是争取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胜利的保证。
中苏两国人民牢不可破的友好团结万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一日北京
《斯大林论战后国际形势》
1956年版第98—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