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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人民委员命令(10月9日)

文章 斯大林 · 1942-01-01 · 699字 中文主库
斯大林下令取消政委制,确立红军一长制
斯大林一长制政治委员制国防人民委员红军伟大卫国战争军事委员会指挥员军衔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政治副指挥员
46 国防人民委员命令 (第307号。1942年10月9日于莫斯科市) 关于在红军中建立完全的一长制和取消政治委员制 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42年10月9日《关于在红军中建 立完全的一长制和取消政治委员制》的指令,我命令: 1.解除各部队、兵团、司令部、军事学校、国防人民委员部所 属各总部和红军其他机关的政治委员以及各分队的政治指导员所担任 的职务,任命他们为相应的政治副指挥员(副首长)。 2.各方面军和集团军的军事委员会限期一个月在其受权范围内 授予政治工作人员以指挥员军衔。 各方面军的军事委员会在1942年11月15日以前把授予正营级 政治干部以上的政治工作人员以指挥员军衔的鉴定材料,通过红军总 政治部呈报国防人民委员部。 3,兵团司令员、集团军和方面军的军事委员会更坚决地把有军 事素养的政治工作人员提拔到指挥岗位上来,特别是在连长、营长这 一环节。 4,各方面军的军事委员会在本年10月20日以前组织方面军的 为期两个月、有学员150—250人的指挥员训练班,以便把最有 ◇334◇担任指挥工作才能的政治工作人员培养成连长。训练班学员 的挑选工作,与红军总政治部配合进行。 5.红军总干部部从今年11月1日起在“射击”训练班中举办 国防人民委员命令47 为期两个月的训练班,训练最通晓军事的政治委员和政治工作人员, 以便从他们当中培养200名团长和600名营长。训练班学员的挑选工 作,由红军总政治部协同总干部部进行。 6.本命令任命的政治副指挥员(副首长)保持原薪。 国防人民委员 约·斯大林 译自1942年10月10日《真理报》◇335◇ 伟大卫国战争最艰难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