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若干经验的报告
文章 金日成 · 1969-10-11 · 18115字
本文系1969年10月11日在朝鲜劳动党干部星期六学习场合所作的报告,围绕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经验,重点阐述土地改革。报告从没收对象界定、阶级政策、政权与武装力量建设、工人阶级支援、农民群众动员等方面,系统说明土地改革迅速、平稳完成的原因与主要经验。
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土地改革阶级政策地主阶级农民动员工人阶级支援人民政权武装力量
党政机关干部讲演
1969年10月11日
在朝鲜劳动党的英明领导下,我国人民胜利地完成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并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吸取了许多教训。但是,我们的年轻干部对我党在革命斗争和建设中取得的经验与教训缺乏清晰的认识。因此,借今天干部星期六学习时间,我想就我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的一些经验向大家谈一谈。
1. 关于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是在民主革命阶段解决农民问题和农业问题的首要任务。土地问题若不能正确解决,就不可能使农民摆脱封建剥削与压迫,也不可能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力。
解放后,我党把土地革命作为民主革命的中心任务提出来,并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和全体人民,在短期内取得了这一历史性任务的胜利。
土地改革中最重要的是正确决定没收谁的土地。这是为了在阶级斗争中——即同谁结盟、反对谁、孤立谁的问题上,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所必需的。
在我国农村土地占有关系和阶级关系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决定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亲日分子和卖国贼的土地,没收占有五公顷以上土地的地主的土地以及全部出租土地。我党确定的这一革命政策,使党得以牺牲少数地主和反动分子的利益,捍卫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从而把人民群众牢固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日本帝国主义已经投降并被驱逐,土地改革斗争的第一个对象便是地主阶级。当时我国只有四万四千户占有五公顷以上的土地所有者家庭,而七十二万多户农民家庭则几乎没有土地或土地很少。因此,归根结底,土地改革是一项人民政策,即剥夺四万四千户地主家庭的土地,将其分配给七十二万多户贫农和雇农家庭,使我国农民摆脱封建剥削和贫困。
我党对没收土地对象的界定,同时也是正确团结中农、孤立富农,从而最大限度分散和削弱敌对势力的正确政策。
在土地改革过程中,我们没有把富农作为斗争对象。如果当时这样做,敌对分子的数量就会增加,阶级斗争就会变得困难而复杂。为了顺利开展对地主的阶级斗争,我们必须防止富农倒向地主一方,削弱敌对势力。的确,由于不论土地多少,全部出租土地都被没收,富农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存在他们起来反对土地改革的可能性。但是,我党允许他们继续拥有自己未出租、自己耕种的土地,从而防止了他们公开反对。
中农剥夺地主土地的做法,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之处,因为土地改革丝毫没有侵犯他们的利益。相反,他们欢迎从地主那里没收土地并分配给贫农和雇农。因此,他们是土地改革中的我们的同盟者。
对没收土地对象的正确划分,使我党得以在对地主的斗争中,坚定依靠贫农和雇农,坚决争取中农,孤立富农,从而确保革命力量对敌对力量的积极优势。
土地改革中,下一个重要问题,是为剥夺地主土地做好充分的组织准备。
我们首先必须加强政权机关。
历史经验表明,没有足够强大的政权机关来压制敌对阶级的反抗,任何阶级都不可能推行进步的改革。土地革命也需要能够镇压地主及其他反动派的政权机关,即人民政权、武装力量和安全机关。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发布一项关于没收五公顷以上地主土地的命令就完成土地改革。只有拥有强有力的专政工具,我们才能剥夺地主的土地,并迅速镇压那些反抗和对抗土地改革法的人。
地主绝不会甘心情愿地交出自己的土地。在我国,同其他国家一样,一些地主和反动分子反抗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法一颁布,
颁布后,反动分子便开始进行颠覆和破坏活动,企图挫败这场改革。然而,到那时我们已经建立了人民政权——当时仍是一个临时人民委员会,以及构成我们人民武装力量和安全机关的安全人员训练中心。由于我们拥有自己的权力机关,我们就能及时粉碎敌人的一切反革命活动。
我们党已经在工人阶级中深深扎根,并对其实行了牢固的领导。这是确保土地改革得以成功实施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当时我们党人数并不多,但它深深扎根于工人之中——工人是革命的主力军,因而能够有力地组织和动员工人帮助推进土地改革。
我们党掌握着这些强有力的权力机关,并且能够组织和动员工人阶级——最革命的阶级。正因如此,它才能满怀信心地推进剥夺地主土地的运动。
实施土地改革的另一件重要事情,是组织和动员农民群众,使其开展反对地主的激烈斗争。
如果党不能巧妙地做好这件事,那么无论其路线和政策多么正确,胜利也是无法保证的。我们党提高了农民对土地改革的革命热情,使他们在反对地主的斗争中始终掌握主动权。
我们剥夺地主土地的斗争,是从农民发起要求将土地分配给耕种者的运动开始的。解放后不久,贫农和雇农就给我们党和人民政权机关写了许多信件,要求我们从地主手中夺取土地并分配给他们。我们在南浦市人民委员会看到了这些要求土地的信件堆积如山。我国农民在解放后掀起的这场广泛的请愿运动,是促使他们的阶级意识高度觉醒、增强他们夺取地主土地的决心和意志的巨大推动因素。同时,地主们听说土地将被剥夺,也吓得胆战心惊。
土地改革法颁布后,我们成立了贫农和雇农的农村委员会,使他们能够亲自实施土地改革。
与此同时,我们党在工人中组织了支援土地改革工作队,派往农村,积极协助农民进行斗争。从新安州化肥工厂、平壤的东大谷煤矿以及许多其他工厂和矿山,都派出了进步工人前往农村。这种工人阶级的援助不仅有助于巩固工农联盟,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斗争热情。农民亲眼看到工人帮助他们推行土地改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在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中,他们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工人阶级站在他们一边。因此,他们在剥夺地主土地的斗争中变得更加自信和勇敢。
在我国,由于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土地改革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取得了胜利,实际上在土地改革法颁布后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
我国土地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进展得相当顺利,没有遭到敌对分子的强烈抵抗。这是因为党的正确阶级政策、战略和策略使许多人获得了土地并支持土地改革,只有少数人被剥夺了土地,而且他们的力量十分薄弱。
在土地改革过程中,富农被孤立了,中农成了贫农和雇农的盟友,工人阶级积极支持农民没收地主土地的斗争。在如此众多的人支持土地改革的同时,被剥夺土地的地主家庭仅有44000户,其中近20%住在城镇。地主中不在村者大多从事商业或其他行业。
1. 地主们只经营城镇中的企业,偶尔到自己出租的土地上收取地租,所以在农村地区并无立足之地。我们党的政策是保留私营工商业不动,这些地主并未被剥夺他们在城镇中的酿酒、针织等企业,而是允许他们继续经营。因此,他们自以为侥幸,也就没有对他们出租的少数几公顷土地被没收进行强烈反抗。
2. 在消灭地主阶级的同时,我们党给了他们足够的谋生手段。对于那些不加抵抗、顺从地交出土地的地主,我们将其迁往别处,分配土地让他们自己耕种。这一政策有助于削弱地主的反抗。对地主的重新安置,也防止了他们对原先的佃户及其他尚未在政治上觉醒的农民施加消极影响。
3. 更不足道的,是亲日分子和民族叛徒的力量——他们是土地改革的主要对象之一。他们过去依仗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作威作福,但在日本投降之后,便失去了靠山,变得无能为力。
4. 由于地主和反动分子力量微不足道,加之我们党动员了工人阶级和一切革命力量向他们进攻,敌对阶级未能进行强有力的抵抗。土地改革期间,地主在平安南道若干地方曾进行过一些抵抗,但其他各地都没有发生大的麻烦。
5. 敌对分子没有进行顽固抵抗。在执行土地改革法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严重偏差。第一阶段,在黄海道出现了“左”倾偏差,甚至发展到要消灭富农的地步,这使我们面临扩大敌人队伍的危险。在平安北道一些地方出现了右倾偏差。但由于我们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这些偏差,土地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6. 我国土地改革的另一个特点,是进行得十分彻底。
在准备土地改革时,我们认真研究了实行过土地改革的外国经验。有些国家没有没收所有被确定为没收对象的地主土地,而是允许他们保留相当数量的土地。更重要的是,它们没有实行无偿没收、无偿分配的原则,而是对被没收的土地支付补偿,再向农民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分配。我国当时的具体条件不允许我们照搬这些经验。
我们无偿没收了所有占有五公顷以上土地的地主的土地,并免费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我们党在地主问题上的这一政策,对于防止他们转变为富农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我们在没收地主土地时,不是以五公顷为标准,而是以八公顷或十公顷为标准,或者不是没收所有被确定为没收对象的地主土地,而是允许他们保留大部分土地,那么其中一些人就不会失去土地,或只失去少量土地,他们就会变成富农。
关于富农,我们实行了一定限制。他们必须自己耕种土地,可以雇用季节性劳动力,但不得常年雇工。这些措施旨在限制富农经济的发展,为日后农业合作化创造有利前提。在土地改革期间,必须防止富农经济的过度发展,因为富农将成为我们在农业合作化中的主要对象。然而,当时我们还不能公开谈论这些限制策略。因此,从我们当时发表的报告或讲话中,是很难充分理解我们对富农实行限制的政策的。
此外,不论土地面积大小,所有出租土地一律予以没收。
1. 我们党禁止农民买卖他们分到的土地,也不准他们出租或抵押土地。在我国,被没收的地主土地没有收归国有。我们考虑到农民世世代代对土地的渴望,允许他们占有这些土地。农民对此欣喜若狂,这对激发他们劳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了很大作用。当我们把没收的土地交给农民占有的时候,就宣布:只要他们自己耕种,就可以世代耕种,但不得把土地出卖或出租给他人,如果他们自己停止耕种,就必须把土地归还国家。这些措施实际上等于把没收的土地国有化了。虽然我们把土地所有权交给了农民,但控制他们不得出卖或出租,以便使租佃制度不能复辟,富农也不能发展壮大。
2. 通过这样彻底地实行土地改革,我们一举废除了农村的封建租佃制度和剥削,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了有利条件。土地改革完成后,正确地组织和指导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是剥夺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而不把工作细致地做到底,就不能巩固土地改革的成果,也不能保证农业的迅速发展。
3. 土地改革后,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一系列艰巨任务,如向分到土地的农民供应耕畜、农具、种子粮等。这个问题不仅我国有,我们说其他国家也存在。我听说,有些国家即使通过土地改革把土地分给了农民,但由于农民什么都没有,他们又不得不去向地主乞求耕牛、农具、种子等。因此,土地改革的作用逐渐丧失。
4. 我国在土地改革后也发生过类似情况。由于土地改革,农民分到了土地,但在改革后的第一年,由于耕畜、农具、种子不足,农民处境困难。在这个关键时刻,被推翻的地主和反动分子开始散布种种谣言,企图用狡猾手段使那些尚未觉醒的农民动摇。在平安南道一个地区,地主夸口说:“你们把我的土地拿走了,可那有什么用?你们要想种地,还得回来向我鞠躬,借我的耕牛和种子。”
5. 我们党面临着一项紧迫任务,就是要及时进行春耕,以巩固和发展土地改革的胜利。党及时掌握情况,提出了“一寸土地也不许荒废!”的口号,积极组织和动员农民进行春耕。同时,党把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动员起来,支援农村,并采取积极措施,向农民供应耕畜、农具和种子。
6. 为了解决耕畜问题,尽管国家经济状况极其困难,国家还是出资在山区购买了数万头耕牛,分发给平地农民。同时,国家贷款给农民,使他们能从富农那里购买耕牛,并采取措施让他们用自己筹集的资金购买一些。这样,我们完全解决了耕畜这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
7. 国家还必须向分到土地的农民供应种子。为解决这一困难,我们说服中农把他们自己的种子粮分给过去的贫农和雇农。此外,我们还把土地改革期间从地主那里没收来的种子分发出去。这样,我们也顺利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土地改革后的第一次春耕播种得以按时进行。
8. 实行实物税制具有重大意义。
1. 在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土地改革胜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改革之后,我国颁布了实物税法,以使农民摆脱沉重的强制征购和各种苛捐杂税负担,并为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提供有利条件。
法律一公布,农民便积极拥护和支持。他们为什么如此热烈欢迎呢?他们衷心感谢国家在土地改革中无偿分配土地。然而,他们又多少有些担心:国家在收获之后会不会采取某种措施,像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那样夺走他们的粮食。正是在这个时候,实行了农业实物税。现在农民只需将收成的25%缴纳给国家,其余全部归自己所有。他们欣喜若狂。
国家还向他们供应化肥,让他们在秋天以粮食支付,从而为他们在分配到的土地上更好地耕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国党制定的所有政策都巩固了土地改革的胜利,大大增强了农民的爱国热忱和生产积极性,加深了他们对党和政府的支持与信任。改革后农村发生的这些变化,充分证明了党的土地改革政策的正确性和伟大生命力。
从那一年起,我国连年获得丰收,此后三四年间,农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例如,在黄海北道秃鲁平原,农民一年的水稻收成,在缴纳农业税并为自己留下足够的口粮后,仍有大量剩余。
党和人民政府无偿分配土地、使农民过上幸福生活的深切关怀,深深打动了农民的心,于是农民发起了爱国献粮运动。农民金宇元是这一运动的先行者。这场广泛的爱国献粮运动,当然不是来自上级的命令,也不是由任何人操纵的。这是我国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受益后,怀着以最诚挚的方式报答党和政府关怀的愿望,自发发起的爱国运动。
我国爱国农民把全心全意献给国家的粮食,用来建设了万景台革命学校,以教育革命烈士的子女,并建设了人民大学,以培养国家所需的干部。
土地改革的伟大生命力,在捍卫国家自由独立的祖国解放战争中得到了充分展现。怀着爱国热忱和自我牺牲精神,我国农民在后方和前线英勇奋战,保卫了给予他们土地、使他们过上自由幸福生活的党和人民政府,捍卫了民主改革的成果。
正如您所见,土地改革的胜利,对于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巩固和完善我国社会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2. 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
城乡旧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项根本任务。
在这一改造中,农业合作化最为重要。只有当农村个体农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加以改造,才能彻底使农民摆脱一切剥削和贫困的根源,并迅速有计划地提高农业生产。
战前,我国已开始组织社会主义……
1. 合作经济。当时,我们在渔业方面组建了渔民合作社,在商品流通领域组建了消费者合作社。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开端。
2. 然而,在农业方面,社会主义合作经济是在祖国解放战争期间开始萌芽的。我们试办了几个农业合作社,以便为战后恢复被破坏的农业部门确定方向。即使在战时我们一切匮乏的条件下,它们也明显优于个体经济。基于这一经验,我国朝鲜劳动党在停战后立即提出了农业合作化的任务。
3. 在此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只有在实现工业化之后才能进行农业合作化。这是当时关于农业合作化的一般看法。因此,一些受教条主义影响的人对我国朝鲜劳动党的农业合作化政策表示怀疑。他们声称,必须先发展工业,然后再对个体农民经济实行合作化,并质问我们没有机器怎么能搞合作化。
4. 另一些人则认为,由于我国南北分裂,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胜利,仅在北方半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为时过早。他们说,如果我们不顾国家分裂,通过农业合作化废除私有制、转向集体所有制,那么南方半壁的许多农民,特别是富农,将会反对我们。
5. 还有人质疑,在其他国家农业合作运动尚未充分开展的情况下,我们怎么能实行合作化。当然,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多。
6. 那些主张在工业发展之前不可能进行农业合作化,或者认为在我国进行农业合作化为时过早的人,不理解我国战后形势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规律。农业合作化是我国战后的迫切需要。
7. 任何革命中,时机选择都非常重要。合作运动也是如此。如果过早或过晚发动,而不是抓住恰当时机,就会遇到许多困难。在我国,最恰当的时机就是战后时期。
8. 战后,我国农村严重缺乏耕畜和农具,而且那里几乎全部劳动力都由妇女和老人组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持个体农民经济不变,我们就无法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农业生产力,也无法迅速改善贫困农民的生活状况。对这种经济实行合作化,是我们清除战后农业前进道路上障碍的唯一途径。
9. 列宁指出,即使只是把农民的土地和农具集中起来的集体经济,也能取得个体小农民经济所不可能实现的经济改善,并能把劳动生产率提高一两倍。我们在农业合作运动中正是以这一理论为指导的。
10. 战后我国农村,大多数农民处境极为艰难,不以某种方式联合起来就无法耕种土地。因此,他们自己也迫切要求实行农业合作化。此外,由于他们几乎无法独自耕种全部土地,对土地所有权也就兴趣不大。
11. 战后,富农几乎濒临破产。战争摧毁了他们几乎所有的房屋、农具、耕畜以及大部分其他财产。他们所拥有的只剩下土地和剥削他人的念头。中农和富裕中农也同样处境艰难。战后农村中,能过上像样生活的人寥寥无几。
1. 我们党认为,这一时期是实行合作化最有利的时机,因为富农和中农已大遭破产,农民不联合起来就几乎无法耕种土地。党提出了农业合作化的方针,并立即着手加以推行。如果我们没有积极地加紧农业合作运动,而是拖延对富农和中农的合作化,直到他们恢复过来,那么要把他们吸收进合作社,我们就会遇到很大困难。
2. 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我们党首先在各个县里由贫农和农村积极分子组织了几个农业合作社,并加以巩固,以便使我们的干部积累经验,并向农民、特别是向中农具体地显示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在党和国家的帮助下,这些农业合作社尽管没有现代化机械,却明显地证明了合作经营优于个体经营。它们还使我们得以在农业中广泛地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
3. 在1954年11月党中央全会上,我们对合作运动实验阶段所取得的成就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开展农业合作化群众运动的任务。后来,我们在1955年4月的《关于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的提纲》中,全面阐明了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
4. 我们的农民一听到党提出合作化群众运动的方针,就积极拥护,并热情地投入这一运动。起初,我们设立了三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让农民自己选择适合他们的一种;我们考虑到了他们在政治觉悟和经济状况上的差别。然而,大多数农民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第三种类型,即与我们现在的合作农场相同的类型。我国第一、二种类型的合作社为数不多。由于我国农民积极拥护党的农业合作化方针并热情参加这一运动,战后短短四五年内,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告完成。
5. 在领导合作运动的过程中,我们党严格遵守自愿原则。我们在实践中向农民证明了合作经营的优越性,使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中农自愿加入合作社。
6. 在促使农民自愿加入合作社方面,贫农方面没有大的问题,但在中农方面则不然。中农因为用自己的土地和耕畜进行耕种,所以对那种将土地和一切基本生产资料集中起来的合作社,是踌躇不前的。因此,为了让他们自愿加入合作社,党和国家必须采取正确的方针。我们党严格防止了强迫他们加入合作社或侵犯他们利益从而削弱同他们联盟的倾向。我们通过个体经济与合作经济之间的对比,向中农证明了合作经济的优越性,使他们自愿加入了合作社。
7. 为了这样地显示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党和国家必须给予强有力的援助。
8. 我们党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支持贫农建立的合作社。在合作化过程中,国家对合作农户提供长期贷款,对个体农民提供短期贷款。这一措施旨在使合作农户能够购买耕畜、农具等,尽快地扶助农业合作社。此外,我们向合作农户提供的化肥,也比向个体农民提供的价格更低。至于1969年的农业税……
1. 对于前者,国家将其降低百分之五,后者亦然,并且在使用国家投资兴建的灌溉设施方面也享有优先权。
2. 此外,国家设立了农业机械出租站,以低廉的费用向合作农场提供拖拉机进行耕作,使农民能够轻松从事农业生产。国家收取的拖拉机作业费用,远低于富裕农民和中农富裕阶层出租耕畜的费用。这是为防止富裕农民和中农富裕阶层剥削贫农、限制富农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过去,富农和中农富裕阶层也以极高的租金向贫农出租农具和耕畜,借此剥削贫农。为制止这种剥削,尽管国家无利可图,我们党仍将机械租用费率定得低于耕畜租用费率。如果国家只顾计算收益,对拖拉机作业收取高额费用,那么富裕农民和中农富裕阶层便可在农村各地继续进行剥削。
3. 得益于国家的这种支持和援助,农业合作社的经济基础得到巩固,合作农民的生活水平在短时间内显著提高。由于私人农民必须以高价购买化肥、缴纳更多的实物税,并且无法从国家获得长期贷款,他们不可能在竞争中胜过合作农民。随着合作经济的优越性日益明显,中农开始自愿加入合作社。
4. 我们党还使富农自愿加入了合作社。在某个国家,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通过没收的方式消灭了富农。然而,考虑到我国富农的特点以及他们在战争期间几乎破产的事实,我们党采取了限制并逐步改造他们、而不是消灭他们的政策。我们党将接受合作化政策、愿意加入合作社的所有富农纳入合作经济,将他们改造为社会主义劳动者。但对阻碍合作化运动者,则予以严厉制裁。大多数富农在运动最后阶段,当已无人可供其剥削时,便自愿加入了合作社。这样,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便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了。
5. 从发展合作经济和增加农业生产的双重角度来看,正确确定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十分重要。
6. 当然,根据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农业合作社规模相对大一些是适宜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推行机械化与灌溉,才能大规模进行土地平整与田块调整。
7. 然而,绝不能不顾任何前提条件一味扩大合作社。如果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农民思想觉悟不高、合作社干部管理能力薄弱,而合作社规模却过大,那么便无法有效经营,也无法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的优越性。
8.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党在最初组织农业合作社时,即确保其规模相对较小,以村庄为单位,每社四十至一百户。后来,随着农村经济物质与技术基础的巩固以及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我们以里为单位合并农业合作社,使其规模有所扩大。这使我们得以更有效地利用土地、农业机械及其他生产资料,更有力地推进农村技术革命,也为合作经济多样化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
9. 为巩固和提高农业合作社,
经济方面,不断改进管理工作和运营工作十分重要。
如果在建立农业合作社后不能把它们经营好,就无法充分显示集体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在我们以里为单位合并、扩大农业合作社的初期,一些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营中暴露出种种缺点。1960年2月,我们到平安南道顺安郡顺里进行了现场指导。那里的农业合作社也没有经营好。它没有集中力量搞农业生产,而是组织了榨油、养鱼、畜牧等工作队,抽调大量人力去搞这些副业。此外,它没有很好地组织和总结工作,也没有正确贯彻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因此,一些社员干活马虎,少数人甚至在岗位上磨洋工。这些农业合作社经济管理中的缺点,是因为我们干部的领导水平没有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提高。
所以,在顺里现场指导之后,我们党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运动,以提高干部的素质,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宣传我们在顺里现场指导中取得的经验、贯彻顺里工作法,干部的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合作社农场的管理和运营中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
为了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我们党在提高领导人员素质的同时,推行了分队管理制度。经验表明,这是使合作社农民以高度责任感参加集体工作、改善合作社经济管理和运营的有效方法。
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经济,把我国建设成为拥有现代化技术的繁荣、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农村,必须在农村开展技术革命。
我们党在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同时,着手开展农村技术革命。在农村开展技术革命中重要的是准确确定其内容和先后顺序。我们党把灌溉、机械化、电气化和广泛使用化学肥料规定为这项革命的基本任务,并把灌溉放在首位。
水稻种植是我国的主要农业活动,我国几乎每年都遭受严重的洪涝和干旱灾害。因此,我们党把灌溉放在首位,以防止洪涝和干旱灾害,确保稳定而丰硕的收成。
我国实现农业合作化后,我们党组织了灌溉群众运动。1958年9月党中央全会通过决议,决定开展全国全民灌溉一百万公顷农田的运动,并动员全体人民予以贯彻。遵照党中央全会的决议,我们的工人、农民、学生、职员、士兵,总之,所有的人都奔赴农村参加灌溉工程建设。因此,修建了几千座水库和大量抽水站。
除了这场轰轰烈烈的灌溉运动外,我们党还积极推进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和广泛使用农业化学肥料。
为了巩固和发展农业合作社经济,重要的是使合作社农民自觉参加集体劳动。
为此,我们党保证给他们分配小块自留地,作为家庭菜园用。为了消除他们身上残存的私心,最重要的是加强思想教育。这一点确实很重要。但是,单靠思想教育
1. 仅仅消除自私心理是不够的。为消除自私心理,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绝不能创造可能助长自私心理的物质条件。如果给合作社农民过大的宅旁园地,他们就可能只对园地感兴趣,而不积极参加合作社农场的劳动,自私心理也会随之滋长。因此,我们有意地给农民分配了小规模的宅旁园地,使他们能够摆脱利己主义和小私有者的心理,养成集体主义精神,一心一意地参加合作社农场的集体劳动。
2. 为激发合作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证他们一心一意地参加集体劳动,还必须正确地实行农产品的价格和收购政策。
3. 我们党和政府的价格和收购政策从未损害过农民的利益。它始终致力于同等提高工人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4. 国家允许合作社农民留足自己所需的粮食,其余部分则以高价收购。我们向合作社农民支付每公斤六十圆的大米收购价,而向工厂工人和职工供应大米的价格则是八圆。
5. 那么,国家为什么要以这样的高价从合作社农民那里收购大米呢?这是为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促使他们坚定地办好集体经济,使他们认识到只有发展了集体经济,才能过上富裕生活。如果国家对农民集体生产的粮食的收购价格过低,他们的现金收入就会很少。如果从集体经济中得到的收入微薄,他们就必然会倾向于从私人副业中获得更多收入。
6. 如今,我们的农民对私人副业已很少感兴趣,因为从事合作社农场的劳动比搞副业更有利可图。他们更关心集体经济,而不是自己的副业,并力图在合作社农场上投入尽可能多的工日。可以说,这得益于我们党在农民中进行的正确的思想教育,以及党在农产品方面实行的正确的价格和收购政策。
3. 关于私人商业和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7. 要在城乡都确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必须在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同时,将私人商业和工业引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8. 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然而,在我国,由于党的正确政策,这项工作像农业合作化一样,迅速而顺利地完成了。
9. 私人商业和工业之所以得以成功地实现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因为我们党抓住了条件有利的时机,并充分利用了这一时机。
10. 战后时期,私人商业和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成为最迫切的要求。我国的私营商人和制造商从一开始就力量薄弱,战争期间又遭到美帝国主义者不分青红皂白的轰炸,其工厂和企业均遭破坏。因此,私人商业和工业濒临全面破产,许多企业家和商人沦为手工业者和小商贩。
11. 此外,随着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加快,国营工业和社会主义贸易作用的增强,私营商人和制造商的经营活动受到了极大限制。在农业合作化之前,他们可以从农村农民那里购买大米、水果、肉类等,加工后出售。但是,在个体农民经济实现合作化以及……
1. 建立农产品收购的集中化国家体制后,他们便无法随心所欲地获得原料及其他物资。随着国营工业和社会主义贸易迅速发展,他们甚至连市场也丧失了。总之,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农业和国民经济所有其他领域居于绝对统治地位,他们若不依靠国家,便无法经营自己的企业,也无法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2. 我们党及时了解了他们的处境,提出了对他们实行合作化的政策。当我国党提出将私营商业和手工业者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方针时,有人反对这一方针,并提出了荒谬的论调,说什么利用他们更为有利。但我们不能接受这种主张。
3. 如果我国党在有利于对私营商业和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成熟时错过这一时机,不趁此加以实行,而等到他们积聚起一定资产之后再进行改造,那就会花费很长时间,并且会遇到许多问题。此外,如果我们对他们不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听任他们随心所欲地继续经营企业和进行贸易,那就会严重阻碍我们的革命和建设。当时,由于他们没有原料及其他物资的来源,其中一些人便通过盗窃国家物资和设备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此外,还存在一些不良现象:私营商人偷偷在农村地区收购农产品,而一些合作农户不把农产品卖给国家,却高价卖给他们。因此,不对私营商业和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就不可能巩固和推进农村中新成立的合作社,也不可能顺利地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党不能对他们放任不管,也没有必要恢复和利用他们那种破败的经济。
4. 我国党严格遵守自愿原则,确保他们以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加入进来,以便将他们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质。
5. 在他们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把那些缺乏劳动意志的人吸引到生产性劳动中来,并把他们改造为工人阶级的成员。考虑到企业主和商人的特点,我们将企业主和手工业者组织进生产合作社,将商人组织进经销合作社。然后,我们逐步把后者改造为产销合作社,即由社员自己生产商品并出售,后来又将它们重新组织为专门从事生产的生产合作社。从一开始,我们还把一些私营商人组织成产销合作社,使他们自己生产商品并出售。我们逐步提高产销合作社中生产所占的比重,直到最终将它们改造为专门从事生产的生产合作社。
6. 提高国营工业和社会主义贸易的领导作用,对于把既从事生产又从事销售的产销合作社改造为只从事生产的生产合作社,具有决定性意义。我国党一方面确保国家大量生产人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商品,另一方面极大地扩展国家贸易网络。如今,国营商店到处设立,商品供应充足,产销合作社只能通过国家批发机构销售自己的产品。因此,作为一种自然过程,它们的销售职能逐渐缩小,最终变成了只从事生产的生产合作社。
7. 在社会主义改造生产关系的时期,由于我国农村合作化运动正在推进,大规模国有工业和社会主义贸易的作用得到加强,私营商业和工业已变得无能为力。因此,他们的社会主义改造得以比较顺利地进行。
我们确实在解放后不到25年的短短时间里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党领导人民把我国这个昔日的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建设成为一个拥有健全的独立国民经济和灿烂的民族文化的强大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这些伟大的社会经济变革的斗争过程中,我们党在各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的经验。然而,一些曾经从事党意识形态工作的不良分子,没有广泛宣传我国人民所取得的伟大功绩和成就,也没有把我们党在斗争中积累的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传达给我们的干部和党员。的确,自第四届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宣传我们党在斗争中的经验和功绩、用党的路线和政策武装党员和其他劳动者的工作。但是,我们还不能说党的宣传工作令人满意。
目前,由于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没有做好,我们的干部对党的路线和政策缺乏系统而深刻的了解。特别是那些没有经历过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年轻干部,对我党在土地改革时期所采取的政策、当时是怎样进行阶级斗争的,我们在组织和发展农业合作社时遇到了哪些困难,我们是如何把私营商人和手工业者改造成社会主义性质的,我国北部地区以前一所高等院校都没有,后来是怎样创办了一百二十多所高等院校,我们又是怎样培养出了大批自己的干部,等等,都不甚了了。这种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严重妨碍了我们的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
由于党的宣传工作领域的干部没有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还没有一本系统整理我们党在革命斗争和建设工作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的著作。
我们必须尽快纠正党在思想工作中的这些不足,切实做好用我们的革命经验教育干部和党员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他们中间更加牢固地确立党的唯一思想体系,并引导他们把党的路线和政策贯彻到底。
为了把我们的革命经验灌输给干部和党员,我们首先应当出版一些好书,把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阶段所提出的路线和政策,以及在贯彻这些路线和政策的斗争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积累的经验,加以综合和系统化。这些书应根据我们党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在各个领域所积累的不同经验来编写。它们应当涉及革命和建设的所有领域:土地改革、工业国有化和劳动立法、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时发展轻工业和农业的路线、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并举、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宗教问题的解决、全民武装、全国要塞化,等等。同时,这些书也应当充分阐发我们党的主体思想。
在系统化我们党在斗争中所积累的经验时,我们不应只引用一般原则,而应详细说明党的路线以及为贯彻这些路线所采取的措施。假如我们要写土地改革方面的经验,就必须用具体的数据说明我们党所采取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土地改革完成后我们所采取的措施。如果出版这类书籍,将非常有助于我们的干部学习和研究,也将有利于教育我们的党员和其他劳动者。
我希望你们养成学习的习惯,广泛了解我们党在斗争中所积累的经验,以便在坚定地武装自己、贯彻党的唯一思想体系和路线政策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社会主义条件下改进统计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在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1. 统计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拥有准确的统计资料,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计划,并在科学的基础上做好一切工作。社会主义以统计学为前提。社会主义只有建立在严格的计算和准确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才能建设成功。
2. 统计学给我们提供对工作成果的全面、定量的考察。因此,负责指导经济工作的官员必须经常通过编制和分析统计资料来考察自己的工作。
3. 部长、管理局局长及其他负责经济工作的官员必须把每月的生产和工作数字收集起来加以分析,统计表要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
4. 工厂及其他企业的经理必须通过统计资料,即按品种计算所领受和使用的物资数量、生产与销售的商品数量、生产成本以及劳动生产率水平,每日、每月地掌握本企业的经营活动。
5. 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反映社会主义经济的各种数字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如果认真研究并正确利用统计资料,就能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缺点,看出这些缺点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并制定出改进企业工作的正确措施。
6. 目前,负责经济工作的某些高级官员对统计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也不努力正确加以利用。正因为如此,他们连生产指标的统计考察都不做,仅凭经验办事,只是到处瞎忙,连自己工作中缺点在哪里都不知道。
7. 我们必须根本改进统计工作。
8. 这项工作最重要的方面,是保证统计资料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准确的统计资料,是国民经济科学计划和党的政策正确制定的保证。
9. 要使统计资料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就必须杜绝编造假统计报告的习气。
10. 目前,有些机关和企业正在编造这种假报告。农业部门和渔业部门编造的假统计资料相当多,建筑业和采掘业有时也编造假统计报告。
11. 近几年来,渔业部门报告的年鱼产量为50万至60万吨,但劳动人民实际上并没有得到那么多鱼的供应。即使考虑到捕捞后腐烂的鱼的数量,供应给人民的鱼的数量如此之少,也只能是鱼产量统计资料被夸大的结果。
12. 农业部门在谷物、蔬菜和水果的产量上编造了许多假报告。例如,水果产量有时因害怕对腐烂水果负责而被夸大,有时又被压低。特别是,谷物产量报告经常被夸大。目前,在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报告的谷物产量统计资料与实际数字之间存在着差异。
内阁、国家计划委员会及各省级农村经济委员会。
也必须停止编制粗略估算的做法。
去年我在平安南道龙冈郡岘里视察时,同当地管理干部交谈,询问当地的肉类生产情况。他们进行了粗略估算,给了我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他们的估算方法是:既然养了若干头猪,肉产量大致就是这么多;既然从所生产的产品中向国家销售了一定数量,剩下的部分必然供应给了人民群众。从他们的回答中,我无法弄清究竟生产了多少肉,农民群众实际上吃了多少肉。统计工作绝不能以这种方式进行。
虚假的统计报告或粗略估算、数字不准确的报告,可能导致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生活出现混乱。因此,统计工作必须具有客观性。换言之,在编制统计数字时,既不能夸大,也不能压低;统计数字必须准确反映客观实际。
为使统计工作具有科学性,必须收集准确的数字,也必须杜绝任意更改统计资料的做法。统计资料绝不能由不同的人随心所欲地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加以改动。对统计资料的修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客观依据为基础。
之所以会出现虚假统计报告或任意更改统计资料的情况,是因为我们的一些干部仍然残存着官僚主义、追求虚名、本位主义和地方主义。例如,对粮食产量估算的夸大报告,主要就是由于地方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追求虚名。统计是对干部工作成果的客观评价。因此,如果干部仍抱有陈旧观念,就容易为了追求个人名利以及本机关、本企业、本地区的狭隘利益而夸大成绩。
这种情况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尤其可能发生。
为使统计数字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必须统一统计工作。
统一统计工作,就是将统计机构纳入统一的体系,使各项统计活动在国家统计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统一统计工作,重要的是建立健全国家统计机构体系,并加强其作用。
目前,各道、市、郡人民委员会都设有统计部门,但地方人民委员会的高级干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利用统计资料。特别是,他们不试图查看本地区中央直属企业的统计资料。因此,应将统计部门从地方人民委员会中分离出来,设立地方性国家统计机构。这些机构应直接隶属于中央统计局,任何地方人员都不得干预其工作。
在大工厂及其他企业以及各部委和其他中央机关也必须设立统计部门。三级及以下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这样,必须在各单位加强统计细胞,提高其作用,从而建立井然有序的统一统计体系。
为彻底统一统计工作,必须在建立统一统计体系的基础上,将统计工作置于国家统计机构的统一领导之下。经济部门的统计工作不能听任生产者自行其是。如果地方经济的统计由地方经济机构编制,中央直属企业的统计由各有关部委收集,就无法保证统计的客观性,也无法保证……
在全国范围内收集准确的统计资料。
在统一的统计制度下,所有数字必须集中于国家统计机关,中央统计局必须直接承担统计工作的责任。
国家统计机关必须保存详尽的数字,以便能够及时、简便地提供国家所需的一切统计资料,同时必须始终监督所有机关和企业,确保它们严格遵守与此项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特别是,各部和管理局不得任意向下属机关和企业索取统计资料。当然,它们可以要求必要的统计资料,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得违反有关统计的国家纪律。
除了统一统计工作之外,我们必须完成详尽统计的编制工作。
统计资料当然必须详尽。全面而详尽的统计资料能使你正确地了解实际情况,并能圆满地推行详尽的规划。
具有全国意义的统计资料不必包括过于细小的细节,但各部、管理局、工厂及其他企业的统计资料则必须详细分解。例如,纺织工业管理局若管辖十家企业,就必须保存详尽的分解数字,能够全面反映这些企业的现状。
这项工作的下一件重要事项是确保统计资料随时可用。
过时的统计资料无论多么完善,都毫无价值。统计资料必须迅速收集和分析。这样,你才能知道生产建设中存在什么问题、必须把力量集中到哪里,并迅速采取改进工作的措施。
如果内阁、各部和管理局要正确指导生产,就必须掌握生产统计资料。但若月度统计资料编制迟缓,就不能有效利用。正如口渴时饮水才觉清爽一样,统计资料也只有在需要时能够取得,才能有效利用。
如果要确保统计资料迅速编制,就必须采用机械计算。
为保证计算准确,也有必要采用机械计算。目前,我们使用算盘进行计算,这既不准确,又错误很多,尽管耗费了大量人力。通过采用机械化计算,可以减少人员,并保证计算既迅速又准确。
既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革命正在推进,我们也必须在办公事务中采用技术革新,以减轻数十万办公人员的工作负担。
数学工作的机械化必须从国家统计机关开始。如果不可能一下子在所有市、县的统计机关都实现机械化,那就必须从中央县开始,逐步完成这项工作。
工厂及其他企业也必须努力实现这项工作的机械化。中央统计局已在平壤纺织厂进行了机械化计算,树立了榜样,结果十分良好。从现在起,所有工厂和企业都必须实现计算机化。
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部计算的机械化,需要大量计算器。仅国家统计机关目前就需要一万多台。如果我们还要实现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及其他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计算工作的机械化,就需要更多的计算器。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大量生产计算器。此外,即使动用外汇,也必须进口一部分。
内阁必须做好组织工作,以加快计算机化进程。
它必须采取步骤生产计算器,同时设立计算机维修中心,并培养必要的技术人员。
中央统计局局长建议对生活费用进行调查,我想就这个问题简短地谈一谈。
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调查服务于剥削阶级,但在社会主义社会,其目的在于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如果调查开展得当,其结果将成为制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正确措施的基础,即提高工资、降低价格等方面的措施。关于生活费用的统计信息,对于合理组织消费品和非副食品的生产、商业部门更好地向人民群众供应商品也是必要的。
去年我们访问了平阳的一家杂货店,询问了非副食品的销售情况。店里的营业员说,如果一天出售3 000个鸡蛋,就能全部卖掉,但若提供5 000个鸡蛋,就不能全部售出。这说明当地居民的购买力较低。如果他们要买够鸡蛋,鸡蛋价格就应该稍微降低一些。如果把鸡蛋价格降到10钱一个,按每天3个鸡蛋计算,一个家庭每月在鸡蛋上就要花9元。
目前蔬菜价格为每公斤10钱,这个价格也应该稍微降低一些。即使把价格降到每公斤5钱,按每天2.5公斤计算,一个家庭每月在蔬菜上也要花3.75元。如果每天给一个家庭供应250克肉,价格为每公斤2.5元,那么这个家庭每月买肉就需要18元。此外,家庭还要购买豆油、豆酱、酱油、水果和糖果。因此,一个家庭每月平均在非副食品上要花50元。为了把购买力提高到足以使劳动人民获得体面生活条件的程度,有必要降低消费品价格并提高他们的工资。
如果要正确判断应该把工资提高多少、消费品价格必须降低多少,就必须每年正确地调查生活费用,确定人民群众的购买力。
这项调查应按地区进行,并涵盖居民的各个阶层。从调查中获得的统计资料必须反映全国和地区的实际情况。
党必须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
建立统一的统计体系并不总能保证统计工作的客观性,也不意味着统计工作必然取得成功。为了改进这项工作,党组织必须始终密切关注统计机关的工作。
当然,党组织不应不必要地干预统计机关的工作。特别是,绝不能命令统计机关更改数字或做任何类似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统计机关的工作可以不受党组织的监督。
党组织必须以品行端正的人员充实统计机关的队伍,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
统计信息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机密,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始终接触机密的国家信息。因此,这些机关必须由党性强、责任感高的人员来充实。特别是,中央统计局必须配备素质良好的工作人员,并让他们长期从事这项工作,因为它汇总了全国各地的统计资料。地方党组织也应让统计人员坚守岗位,不要让他们卷入其他工作。
统计人员必须具备专门知识,同时也要有坚强的党性。在我国东部和西部各设立一所统计学院,在那里培养统计人员,这是个好主意。这项措施是必要的,因为我们不可能立即用大学毕业生填补所有职位。
我们必须给予统计工作者更好的社会待遇。目前,统计工作不受重视,统计工作者被看作低人一等。这不对。原则上,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没有低下的工作。我们必须把统计工作视为重要工作,尊重统计工作者。他们应得到与计划工作者同等的社会待遇。
党组织也必须关心为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统计机关是严格保密的重要国家机构。因此,我们不能把它们安置在普通建筑里,而必须在条件好的地段为它们建造良好的办公楼。这是保守统计工作秘密、保障其安全所必需的。
必须按照国家计划建造中央机械计算局的现代化建筑,各地区也必须拥有设备完善的机械计算局。地方统计机关应配备运送统计报表、保障统计工作者物质需要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