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模范连队的任务
文章 金日成 · 1952-03-26 · 4321字
1952年3月26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发布第0166号命令,表彰第327部队创建模范连队的经验,明确前线与预备、防卫、后方部队的评定标准,规定候选推荐、评定权限及奖励办法,要求全军推广模范连经验,提升军事政治训练与战斗效能。
模范连队创建军事政治训练战斗效能评定标准奖励办法指挥员政治干部祖国解放战争朝鲜人民军部队纪律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第0166号命令
1952年3月26日
第327部队所属各部队和各联合部队创建模范连的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各级指挥员和政治干部加强了连队的军事政治训练,并始终关心战士的物质文化生活。党和民主青年联盟组织积极协助指挥员。因此,仅第825部队就创建了14个模范连。这些连队在军事政治训练、政治道德生活和纪律遵守方面,忠实执行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的命令和各项条令条例的要求。
第825部队所属模范连之一的第827部队第2连的战士们在祖国解放战争过程中歼灭了大量敌军,并在1951年夏季战役中俘获敌军官兵560名。该连未发生重大事故。
军和师指挥机关对该连军事政治训练的评定如下:
战术成绩——4.5分,射击成绩——4.3分,政治训练成绩——4.2分。该连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战士们受到热爱战友和同志互助精神的教育,政治教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第827部队第2连的宝贵经验对其他部队的实践活动具有切实帮助。
高度赞扬第327部队各级指挥员和政治干部在创建模范连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主动性,现命令如下:
1. 人民军所有部队的指挥员和政治干部,无论在后方还是前线,都必须尽一切努力增加模范连数量,广泛推广创建模范连的经验,以此全面提高本部队军事政治训练水平和战斗效能。
2. 模范连的评定标准如下:
a. 前线部队
1) 歼灭或俘获敌军官兵人数超过己方减员人数;
2) 战斗减员极小;
3) 战士熟练使用武器;
4) 连队未发生任何重大事故;
5) 无任何违反军事纪律现象;
6) 战士政治思想教育开展良好,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优良;
7) 国家和公共财产得到妥善爱护并厉行节约;
b. 预备部队、防卫部队和后方部队
1) 军事政治训练成绩,包括战术、射击和政治训练,均在四分以上;
2) 武器及其他军事装备、国家和公共财产得到精心爱护、节约并保持良好状态;
3) 因伪装工作彻底,未因敌机空袭造成人员、武器及其他战斗装备损失;
4) 连队未发生任何重大事故;
5) 无任何违反军事纪律现象;
6) 党政治教育开展优异;
7) 战士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符合条例规定。
3. 推荐模范连候选连的权利授予团长及同等权限指挥员,评定权授予师长及同等权限指挥员。
4. 模范连奖励办法如下:
1) 至5月1日,所有模范连授予印有模范战士徽标的红色模范连锦旗,该连全体成员授予模范战士徽标;
2) 模范连以外的战士,如在学习与遵守军事纪律方面表现突出,亦授予模范战士徽标;
3) 模范连评定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模范连如丧失模范连资格,应收回模范连锦旗,并对负有责任的个人战士、军士和军官收回其模范战士徽标。
5. 模范连锦旗和模范战士徽标以军军事委员会名义(直属部队则以各兵种指挥员名义)授予,并以命令形式向所属所有部队公布。
6. 人民军总政治局和总后勤局须于4月15日前设计出模范连锦旗,制作必要数量的模范连锦旗和模范战士徽标,并分发至各军(各兵种司令部)。
7. 指挥员和政治机关须加强创建模范连工作,并向全体战士详细说明此项工作的意义。
8. 本命令须向全体朝鲜人民军战士传达。
关于加强人民军经济运动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第0176号命令
1952年4月1日
为在祖国解放战争中战胜以美国侵略者为首的帝国主义武装干涉者,捍卫国家的自由和独立,不仅需要全人民的巨大努力和人民军官兵的英雄业绩,而且在各个领域厉行节约、增加积累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因为,在目前条件下,由于野蛮的敌人破坏了许多工厂、企业和作坊,国家收入来源大为减少,而另一方面,前线和后方为夺取胜利所必需的物质需求却进一步增加了。
为克服我国经济困难的局面,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满足战争需要,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爱护和节约国家财产、战争物资的斗争。特别是,人民军作为巨大的消费者,厉行节约对增加国家积累具有重要意义。
我命令人民军按照下列方针,开展一场群众性运动,切实保护、节约国家财产,并加强财政纪律:
1. 批准国防部长提交的人民军节约工作总计划。
2. 各部队、各合成部队、各组织的指挥员和政治工作者,不得急于求成,而应把这一运动作为日常群众运动持续不断地开展起来。
全体指挥人员和政治工作者必须使全体军人充分认识到,爱护和节约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军人誓词中明确规定的人民军军人庄严义务,是与军事任务密不可分的战斗任务,从而使节约斗争成为军人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同时,必须使军人深刻认识到,财政纪律并非仅适用于财务和会计部门,而是约束全体军人的普遍纪律的一部分,并把一切浪费、贪污、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视为等同于玩忽职守的罪行。
3. 节约斗争不应局限于爱护和节约武器、物资的狭小范围,而应广泛采取各种形式和方式,组织与节约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各项工作。
在实现更大节约方面,提高技术素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各部队、各合成部队、各组织,包括军队中的生产组织,除技术工作人员外,还应积极做好提高全体人员技术水平的工作。
指挥员和政治工作者必须教育军人,掌握技术对于提高军队战斗力是不可或缺的,并把提高技术素养的工作同加强战备和开展节约斗争结合起来。
全体军官、军士和士兵都应训练成为精通武器使用、按照军队条令和手册要求熟练掌握实际工作技能的专家,在生产部门中还应学习先进技术。
1. 要经常开展技术革新,并推广其成果,稳步提高技术人员、熟练工人和其他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特别是,要广泛组织技术传授会、个人经验交流会、围绕某一课题进行研究后发表个人意见的座谈会等,以全面提高技术水平。这样,好的技术和技能就能得到广泛普及。
2. 在“为粮食而斗争就是为前线胜利而斗争”的口号下,各部队要确保不荒一寸地,养成一粒米、一根线都要节约的习惯,全体军人要积极参加节约斗争。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创造性,大规模地回收废旧物品和废料,使作为巨大消费者的武装力量,为国家积累的增长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 人民军各种组织、部队和联合部队要精简机关工作。要撤销或合并那些多余或作用不大的部门,精简在编人员,把精简下来的人员调往急需的岗位,并把通过精简和合理化机关工作所赢得的时间,用于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要彻底纠正一切坐守办公室的不良作风。
为此,
a) 取消目前各级部队所报的日报、五日报表、双周报表等各种报表,每月定期提交一份综合作战报告和部队情况报告,遇有重大事故和上级要求的事项时,随时上报。驻地靠近上级指挥机关的部队,可口头或电话报告;
b) 人员统计只由人事统计部门负责,各种武器和战斗装备的统计,由直接负责的兵种指挥机关和组织系统地接收,杜绝重复报表和三联报表的做法;
c) 国防部长要制定精简机关工作的具体方案,并贯彻到基层部队。
4. 各生产组织和工厂要消除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浪费,严格执行物资消耗定额,合理、有效地使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从而降低生产成本。要深刻认识到,节约粮食是取得胜利的最重要环节之一,要彻底执行我1952年3月8日关于节约粮食的第0134号命令。
为节约粮食,
a) 人民军全军统一实行粮票制,防止出差时重复供应或非法供粮;
b) 师以上司令部机关的军官、军士和士兵的口粮,由现行每日一公斤减为八百克。
5. 各单位要把饲养家畜作为副业的重要任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增加牲畜头数。同时,要加强防疫工作,改善饲养管理,降低因病死亡比率。要杜绝滥宰滥杀。
6. 运输部门和车辆较多的单位,要确切掌握车辆数量,制定具体的运行计划,提高运行里程,减少周转时间,杜绝空车运行。特别是,回程无货时,要协助国家机关进行货物运输。各局、部门、部队和联合部队超编配给的轿车一律收回,停止供油。
7. 为节约燃料,有关机关要……
(注:原文第8段内容不完整,仅到“为了燃料的经济化,相关机构应当”处,故按原文截断,未做增补。))
1. 严格按消耗规定供应燃料,并促使供应人员熟练操作,以免造成浪费。特别是燃料站和所有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因敌人轰炸而造成的损失。与此同时,运输部门应提高驾驶员的技术水平,以降低汽油消耗。
9. 为节约服装,自团长以上高级军官及将官换发新毛料制品的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10. 为节约鞋类,首先必须提高其质量,并促使全体军人连同其他一切物资一起节约鞋类。新鞋只得以旧鞋交换的方式发放。
11. 各生产部门人员应加强机器的运转,通过爱护机器、提高技术熟练程度来防止事故,并通过避免超负荷使用来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
12. 各部队、联合部队和机关,应把各种废弃物品和废料,包括废铁、汽油桶、瓶子等,收集起来,作为原料或用于填海,交付国家。
13. 军团和联合部队应结合朝鲜人民军节约总计划,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节约计划,并通过群众运动加以执行。
14. 为确保在全军范围内开展的节约运动取得政治上的成功,总政治局主任应采取如下措施:
a) 以会议、谈话、讲演等多种形式和方式,向各单位全体成员说明节约的重要性。为此,应动员各单位内部的朝鲜劳动党和民主青年同盟组织;
b) 对全体军人进行爱护和节约国家财产、加强财政纪律的教育,并开展政治工作,使他们认识到浪费、贪污、挪用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严重罪行,并对这类行为进行无情的斗争;
c) 使军人对过去一段时期内的各种浪费现象进行彻底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并在群众面前揭露和谴责贪污分子、浪费分子和国家财产盗窃分子,以便迅速消除这种现象。尽管进行了多次教育,仍坚持此类活动者,应由有关组织严肃处理。
对节约的政治工作,不应作为临时性措施,而应作为稳定而持续的运动加以开展。
15. 检察局局长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朝鲜人民军节约总计划的顺利实施,并防止浪费、贪污、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16. 各单位应在每月末对节约运动进行总结,纠正所暴露的缺点,推广宝贵经验。军团应总结下属单位的优秀经验,并上报总参谋部。总参谋部应加以总结,并在各单位广泛宣传。
17. 前线司令官、军团司令官、学校校长、独立部队司令员、军种司令员、各局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朝鲜人民军节约总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节约计划,并于4月10日经由国防相报请本人批准。自4月15日起予以执行。
18. 本人责成国防相负责经常检查朝鲜人民军节约总计划的执行情况。
国防相应检查各单位节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5月中旬将结果上报本人。
19. 本命令的主要内容应向全体军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