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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狙击手小组——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第085号命令

文章 金日成 · 1951-11-02 · 548字
1951年11月2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发布第085号命令,要求在前线各连队组建6至8人以上狙击手小组,配备带瞄准望远镜的轻武器与高精度步枪;规定11月15日前各师召开五天狙击手会议,开展部署、阵地、伪装、训练与武器检查,并制定登记表与表彰标准,以提升杀敌效能与部队士气。
朝鲜人民军狙击手小组连队编制轻武器配备瞄准望远镜射击训练战斗士气国家表彰功劳勋章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第085号命令 1951年11月2日 为进一步鼓舞人民军各部队官兵的士气,激励他们在战斗中的积极性,同时歼灭更多敌人,我发布如下命令: 1. 在前线部队中,每个连队应组织一支由六至八人或更多人组成的狙击手(神枪手)小组。 2. 狙击手应配备各种带有瞄准望远镜的轻武器和高精度普通步枪。 3. 各师应于今年11月15日前召开为期五天的狙击手会议。会议须就狙击手部署、射击阵地设置、伪装方法、狙击手手册及注意事项进行短期培训。须检查狙击手轻武器的状况与使用情况,并进行远距离射击训练。 4. 战斗训练局局长应起草注意事项、登记表格式、关于狙击手小组组织及其活动的指示。上述文件须于11月10日前下发。 5. 各团团长应向狙击手发放登记表,用以记录所击毙的敌军军官和士兵人数,相关记录由有关连队指挥员填写。 6. 为鼓舞狙击手的士气并提高其战斗效能,特规定如下国家表彰: 击毙10名敌人,授予功劳勋章; 击毙15名敌人,授予士兵荣誉勋章二级; 击毙20名敌人,授予士兵荣誉勋章一级; 击毙25名敌人,授予国旗勋章二级; 击毙30名敌人,授予国旗勋章一级,并准予休假两周回家探亲; 击毙50名及以上敌人,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 7. 本命令须传达给朝鲜人民军全体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