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打飞机组的任务
文章 金日成 · 1950-12-29 · 791字
1950年12月29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发布第238号命令,要求各部队于1951年1月5日前在每个步兵团组建2至3个打飞机小组,配备多种武器,在重点地区设机动阵地,组织志愿兵排进行实战化训练,并明确奖励、勋章、休假及报告制度,以强化地面防空能力。
朝鲜人民军防空作战打飞机小组军事命令步兵团武器配备军事训练勋章奖励地面部队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命令第238号
1950年12月29日
为使地面部队更有效地打击敌机,特发布如下命令:
1. 各军军长、政治委员、师长、团长、政治工作者;各军炮兵副军长、师炮兵副师长、团炮兵副团长,须按军事条例采取防空措施,并于1951年1月5日前在每个步兵团内组织两至三个打飞机小组。
打飞机小组须配备大口径机枪、带特种装置的反坦克炮、郭留诺夫重机枪、步枪、缴获武器及其他种类武器。
打飞机小组须在村庄附近、军事哨所、路边、军事行动频繁地区及敌机活动频繁地点设置机动发射阵地。
2. 打飞机小组的兵力为一个排,从志愿人员中挑选。
小组成员须接受专门训练,到达发射阵地当天即开始示范教学。教学内容应包括:构筑发射阵地(主阵地和预备阵地)、信号联络、口令下达、敌我识别、对不同种类飞机进行瞄准和射击的方法。
教学须在打飞机小组的发射阵地直接进行。
3. 打飞机小组成员除基本工资外,另发相当于基本工资一半的额外津贴,并配发棉衣、鞋靴及改善伙食。
4. 凡一名步枪手(或炮手)或一名士兵击落一架敌机者,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旗勋章二级,其余小组成员授予国旗勋章三级;凡一名步枪手(或炮手)或一名士兵击落两架敌机者,授予国旗勋章一级,其余小组成员授予国旗勋章二级;凡一名步枪手(或炮手)或一名士兵击落三架敌机者,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其余小组成员授予国旗勋章一级。
凡一名步枪手(或炮手)或一名士兵击伤一架敌机者,授予士兵荣誉勋章,其余小组成员授予功勋服务勋章。
打飞机小组中凡在三个月内击落三架以上敌机之士兵、军士、军官,准其休假十五天,回家探望家属及亲友。
5. 本命令须向全体军人传达,并向他们说明集中力量打击敌机的重要性。
6. 本命令执行情况须由联络军官于1951年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报告,各师长须每月直接向我报告打飞机小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