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组地方工业领导管理体制
文章 金日成 · 1950-03-24 · 5108字
1950年3月24日,朝鲜劳动党中央组织委员会会议总结发言,围绕改组地方工业领导管理体制,分析国营、合作社及私营企业现状,提出将部分国营地方工厂下放各道,强化地方自主、扩大消费品生产、提升质量与降低成本等核心主张。
地方工业国营工厂管理体制改组消费品生产国民经济计划合作社道人民委员会原料利用产品质量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会议
总结发言
1950年3月24日
现在,我想就根据报告和发言中提出的问题,改组地方工业的指导和管理体系问题谈一谈意见。
如诸位所知,我国的地方工业目前由国营工厂、合作社企业和私营企业组成。地方工业包括中小型轻工业工厂和企业。它们主要利用当地原料,生产多种多样的人民消费品,其首要目的是满足当地对同类商品的需求。
地方工业的发展,对于巩固独立民族经济的基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对于加强工农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增强地方的经济独立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它对于通过有效利用当地储备,如当地可得的原料和失业人力,生产更多的日用品,并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具有重要作用。
地方工业在发展国家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解放时,我国的地方工业处于十分恶劣的状态。过去,日本帝国主义者为把我国保持为原料供应地和制成品销售市场,千方百计地压制我国民族经济的发展。他们掠夺我国的轻工业原料,用于在本国制造消费品,然后运回我国高价出售。由于日本帝国主义者窒息我国民族经济的政策,甚至我国的手工业也遭到破坏。因此,解放后我们不得不白手起家,从头开始发展地方工业。
解放后,我党十分重视发展地方工业,并采取了各种必要措施。我们鼓励私营企业,让当地人民自己兴建或扩建工厂,采取措施提高生产者的技术水平和效率,并改善这些工厂的管理工作。我们还确保城镇、农村和渔村的工匠和贫苦渔民组织起来,组成生产者合作社和渔民合作社。由于我党采取的这些措施,地方工业得以产生,如今它在消费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我们不能对此感到满足。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我们应当进一步发展它。
由于我党和共和国政府的人民性政策和关怀,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正在迅速提高。随着两年国民经济计划第一年目标的顺利实现,工人和职员的收入大幅增加,劳动人民的购买力也明显提高。两年国民经济计划完成后,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对日用品的需求也将相应增加。我们必须通过发展地方工业来满足劳动人民对消费品的需求。这就要求根据实际需要,改组地方工业的指导和管理体系。
一、关于改建国营地方工厂的指导和管理体系
国营地方工厂是我国地方工业的骨干,因此,理应在消费品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然而,它们在消费品生产中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它们生产的消费品既不多样,质量也不高。私人企业家利用这一点,生产国营地方工厂不能制造的日用品,高价出售,牟取暴利。
国营地方工厂未能大量生产多种高质量消费品,主要是由于工厂管理人员经营不善。如今,这些工厂的生产规模已比过去大为扩大。在这种情况下,若不善于经营企业,就寸步难行。然而,管理人员尚不具备独立经营工厂的足够能力。这就必须进一步改善对国营地方工厂的指导。
目前,商业部的地方工业管理局无力指导和控制全国所有的国营地方工厂。这些工厂如今已大量增加。因此,商业部的地方工业管理局几乎不可能独自控制和指导散布在全国各地的众多国营地方工厂。因此,以现有的指导和管理体系,不可能有效地指导和控制这些工厂。
1. 进一步发展国营地方工业。这就必须改组国营地方工厂的领导和管理体系。
2. 为了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国营地方工厂,应将商业部地方工业管理局所属的一部分国营工厂转交各道人民委员会。但是,那些需要大量管理资金、需要中央机关的技术指导以及具有全国重要性的工厂,不应转交。由于技术人员不足,道人民委员会不能承担需要技术指导的那些工厂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而且,考虑到各道至今仍然存在的地区主义倾向,如果把具有全国重要性的工厂转交其管辖,产品就有可能在道内被消费掉。这将妨碍人民生活的均衡改善,并给中央机关造成很大困难。例如,如果把陶瓷厂转交,各道就会把所生产的砖的大部分自己消费掉,从而妨碍中央机关按计划进行建设。
3. 因此,在商业部地方工业管理局所属的国营工厂中,需要大量资金或技术指导的工厂以及橡胶厂、陶瓷厂等具有全国重要性的工厂,应仍由该局管理。其余的应转交各道人民委员会。几天前,内阁已决定按照这一方向改组国营地方工厂的领导和管理体系。它区分了应仍由商业部地方工业管理局管理的工厂和应转交各道人民委员会的工厂。
4. 这样改组国营地方工厂的领导和管理体系,有许多优点。首先,道人民委员会接掌国营地方工厂后,由于对当地情况了如指掌,就能对工厂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细致而有效的指导。其次,道机关将克服在居民对消费品的多方面需求上依赖中央机关的倾向,而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主动性,自己解决这一问题。商业部地方工业管理局将减轻负担,能够集中力量指导具有全国意义的国营重要工厂。
5. 商业部应迅速将应转交的国营地方工厂转交各道,各道人民委员会应全部接收。
6. 各级党组织应重视这项工作,以保证其顺利而成功地开展。
7. 各道人民委员会和平壤市人民委员会应尽快设立领导国营地方工厂的专门部门。
8. 国营地方工业并不会因为我们改组了工厂的领导和管理体系就自发地发展起来。今后国营地方工业的发展,取决于商业部和各道人民委员会的努力。它们应建立正规的领导体系,对所属工厂进行负责的指导和管理。
9. 首先,道人民委员会应保证所属工厂持续不断地生产。为保证地方工厂的持续生产,重要的是及时供应人力、设备、原料和其他必需品。目前在地方上有很多闲置的家庭主妇、未使用的设备和大量原料。积极挖掘并利用这些后备力量,地方工厂就不应因原料不足而中断生产。
1. 人力、设备、原材料及其他物资。
各省人民委员会应确保所属工厂扩大所生产的消费品种类并提高其质量。毕竟,提高产品质量等同于增加产品数量。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工人应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并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效率。特别是,各省人民委员会应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所属工厂出现不按计划指标生产消费品,而倾向于生产容易生产的或价格昂贵的产品。
各省人民委员会应确保所属工厂的生产成本不断降低。这是向人民供应廉价消费品并增加工厂利润的唯一途径。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千方百计节约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地方工厂应消除人力浪费,将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消耗率降至最低限度。
为了增加消费品的生产,必须创造更多的生产能力。
各省人民委员会应新建许多地方工厂。各省机关不应向国家求助,而应依靠自身力量建设这些工厂。在利用自身资源建设这些工厂时,资金问题会带来一定困难。国家可以提供必要的资金。但如果各省高效经营现有地方工厂,增加利润和储备,就完全能够自行解决。
各省人民委员会应充分利用地方储备和潜力,加紧建设许多地方工厂。各省应建立许多适合当地条件的中、小型工厂。
例如,不应试图建设大型或具有全国性质的化肥工厂。
为了增加消费品生产,内阁工业部和林业局也应增加所属工厂和企业中生产消费品的车间。
2. 关于改革合作社指导管理体系
合作社是由手工业者和贫苦渔民组成的群众性合作组织。换言之,合作社是一种集体经济形式。
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在很短时间内取得了迅速发展。看到合作社的优越性,手工业者和贫苦渔民都自愿加入合作社,并组织了许多新的合作社。因此,仅1949年,生产者合作社的数量就比1948年增加了92%,其产量增长了61%。它们的联合储备基金也有所增加,成员的生活水平比以前有了不可比拟的提高。成员们在国家的帮助下摆脱了高利贷者和投机商的剥削,不再为产销问题担忧。
如今,生产者合作社大量生产各种消费品,与国家地方工厂一道,为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有些生产者合作社尚未达到党和国家所要求的发展水平,并做出有损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事情。
1. 他们远未完成生产计划,也未能提高产品质量。有些人甚至非法处置自己生产的消费品,谋取不正当利润,同时因挥霍浪费大量资金。
2. 诚然,商业部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对某些生产者合作社中的这些缺点负有责任,但主要责任在于直接指导和控制它们消费者合作社中央委员会。这个中央委员会未能对迅速发展的合作社给予正确指导。事实上,它因事务繁多而难以对合作社进行指导和控制,也无力向合作社供应原料及其他物资。消费者合作社中央委员会来指导和控制合作社,在许多方面都是不合理的。
3. 生产者合作社和渔民合作社的指导职能,应从消费者合作社中央委员会中分离出来,分别建立各自的指导体系。从地方到中央,应通过民主原则举行的选举,分别建立生产者合作社和渔民合作社的领导机构。它们应承担原由消费者合作社中央委员会行使的指导职能。当然,我们也可以把渔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控制工作委托给农林部。该部拥有造船厂、渔具以及渔业技术人员,因此能够向渔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和物资援助。但我认为,与其把这项任务委托给农林部,不如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来承担对合作社的指导和控制更为合理。生产者合作社和渔民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制度,应按照这一方向尽早进行改组。
4. 各级党组织在正确指导建立这些合作社的领导机构的同时,应密切关注其经营和管理工作。
5. 党组织应确保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经营经济,建立制度和秩序,清除潜藏的不良分子,以及“闲散成员”,即在工作岗位上游手好闲的人。合作社应通过合理组织生产和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生产协商制度和技术传授制度,增加消费品生产并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应增加集体积累,巩固生产基础,正确分配红利。
6. 目前,合作社没有教育制度,也没有对社员进行系统教育的地方。党组织应在合作社中建立教育制度,使合作社社员受到爱国精神和自力更生精神的熏陶,深刻认识民主制度和合作社经济的优越性。从而确保全体合作社社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生产热情,积极掀起增产运动,并爱护合作社的集体财产。
7. 党组织应把党的力量合理地分配到合作社中,加强党员作为坚强核心的作用,提高合作社内工会组织的功能。还应高度重视合作社干部队伍的建设。
8. 党组织应正确教育仍留在合作社之外的工匠和贫苦渔民,使他们自愿加入合作社。
9. 各级人民委员会应积极协助合作社。的确,我们必须严格防止合作社单纯依赖国家的倾向,而不是……
1. 依靠自己的力量站稳脚跟。但是人民委员会应当帮助解决生产者合作社力所不及的问题。他们应利用自己的影响,协助取得生产设备和原料,寻找车间,等等,并帮助及时销售产品。国家应向合作社贷款必要的资金,以奠定其经济基础,并定期向社员供应粮食。
2. 最后,我想就1949年农业实物税的征收问题作简短说明。
3. 可以说,去年农业实物税的征收,总体上沿着党和国家所规定的路线进行。但在晚熟作物征税方面出现了不少缺点。
4. 正如关于去年农业实物税征收结果的报告所指出的,很少有省份按时缴纳农业实物税,其征收普遍被拖延。各省未能及时归还用作种子和粮食的贷款。本来规定所借的种子粮和食用粮应与缴纳农业实物税同时归还,但至今没有一个省份这样做。迄今为止,黄海道仅归还了52%的贷款种子粮和20%的贷款食用粮。
5. 去年农业实物税征收中的这些缺点,是由于省级党和人民委员会负责人对这项工作的疏忽。
6. 尽管省级党和人民委员会负责人曾指出,农业实物税的征收是执行国家法律的重要工作,但实际上他们并未努力切实完成这项任务。他们不仅没有为此进行细致的组织工作和政治工作,而且没有同那些不按时缴纳实物税的拖欠者作斗争。当某个省份的征税工作被拖延的时候,其领导干部竟向中央提交虚假报告,谎称工作已经完成,然后仓促赶工,致使所征实物粮的质量下降,从而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尽管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存在如此严重的缺点,省级党和人民委员会负责人并未在今天的会议上坦率地进行自我批评。这是非常错误的。我认为,从党的立场出发,有必要追究在实物税征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各省领导干部的责任。从党的立场出发,我认为,在指导农业税征收中不负责任的农业和粮食行政官员也应受到追究。
7. 作为实物税征收的谷物必须妥善保管。这些谷物应始终存放在仓库或露天储藏处,并应严加看守。必须采取周密措施,防止其霉变或遭受火灾。
8. 与此同时,本年度计划中规定的用于存放实物税征收谷物的仓库建设,应积极加以推进。
9. 有人提出,按土地肥沃程度而不是按收成估算来评定实物税。我认为这样做目前还为时过早。虽然按收成估算评定实物税有些繁琐,但目前的条件要求我们这样做。
10. 通过扩大耕地面积、将旱田改为水田、广泛采用先进耕作方法提高每公顷产量,我们必须更大程度地满足工人和职员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