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币改革
文章 金日成 · 1947-12-01 · 2691字
1947年12月1日,北朝鲜人民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总结发言中,围绕发行北朝鲜中央银行纸币、统一货币制度展开。发言强调货币改革是巩固民主改革成果、建设独立主权国家、保障国民经济计划发展、粉碎美帝国主义及南朝鲜反动派货币阴谋的必要举措,并部署兑换比例、限额、保密与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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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2月1日
北朝鲜人民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总结发言
今天,我们讨论了发行北朝鲜中央银行纸币,并将北朝鲜目前流通的货币兑换为新货币的问题。
如同北朝鲜已经实行的一切民主改革一样,货币改革是建设一个完全独立、主权国家的重要因素。
我们解放后的朝鲜,不可能作为一个统一的、独立的主权国家得到发展;它被分割为南北两部分,而这两部分正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在朝鲜的一半地区,即北朝鲜,已经建立了人民政权,正在实行符合人民利益和人民幸福的民主政策。北朝鲜在解放后短短两年内取得了迅速进展,我国人民取得了显著成就;他们在很短时期内,就圆满完成了其他国家在十年或二十年内也难以实行的一系列民主措施。
与此相反,在南朝鲜,反动派与国际反动势力相勾结,正在公开企图分裂祖国、出卖国家,使朝鲜再次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不用说,这是由于美帝国主义侵略者对朝鲜的殖民政策所造成的。
美帝国主义者正在采用一切可能的阴谋诡计,以实现其侵略目的,拒绝我国人民提出的苏美军队同时撤出朝鲜、将朝鲜问题交由朝鲜人民自己处理的要求。他们甚至滥用联合国的名义,力图将朝鲜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在当前条件下,由于美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的阴谋活动,尚未建立起统一的中央政府,我们必须巩固和发展北朝鲜民主改革的成果,建设独立的国民经济,以便为建设一个完全独立、主权国家奠定政治和经济基础,保证我国今后的发展,并加速祖国的统一。
在继续民主改革的成果、巩固独立国民经济基础的过程中,通过改革建立统一的货币制度以及独立的金融和银行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不言而喻,通过实行民主改革,我们已经在奠定独立国民经济基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独立的金融和银行制度尚未建立,因此我们无法对流通中的货币进行控制、调节、引导和监督。这严重阻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发行北朝鲜中央银行纸币,即朝鲜人民的货币,以巩固独立国民经济的基础,加速建设一个完全独立、主权国家的进程。
实行货币改革,对于保障国民经济的计划发展也是必要的。
由于民主改革的结果,日本帝国主义者和民族叛徒的工业、运输、通讯和银行已被国有化,这就为国民经济计划化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本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并正在加以执行。
然而,我们至今仍然没有自己的货币。目前在北朝鲜使用的是“朝鲜银行券”和“红军票”。“朝鲜银行券”不仅在北朝鲜流通,也在南朝鲜流通。如果我们保留多种货币并用的货币制度,并且“朝鲜银行券”的流通数量不明,就无法制定精确的国民经济财务计划。只有当货币制度与计划经济相适应时,经济才能迅速发展。
由于美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正在加紧就货币流通问题进行阴险的诡计,货币改革已十分紧迫。
他们利用在朝鲜南北流通的“朝鲜银行券”,肆意印制了二十八亿元纸币,并渗入北朝鲜。在市场中,他们以低价购买大量物资和粮食,运往南朝鲜。他们企图借此抬高物价,造成我国人民生活的不安,进而煽动对人民政权的不满,使政权脱离人民,并破坏计划经济。为了粉碎他们的这些阴谋,我们正在发行新货币。
发行北朝鲜中央银行纸币,建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发行这些纸币将有可能:第一,在经济上保护市场;第二,保障工业和贸易的发展;第三,增加包括肥料和国家资产在内的各种产品的生产;第四,清除投机商;第五,为国民经济计划提供财政保障。
总之,发行新货币对于稳定人民的经济生活,使国家财政走上健全轨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为将来建立统一的中央政府奠定基础和财政基础。
2. 建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将给美帝国主义者和南朝鲜反动派企图扰乱我国市场和经济发展、阻碍国民经济建设以有力打击;它将推动建设一个完全独立、拥有主权的国家。
3. 我们早就计划并准备发行新货币。但是我们认为,在国家经济已经奠定坚实基础、由人民选举的人民政府提高了权威、并通过工作赢得人民毫无保留的支持和信任的时候发行本国货币,比在解放初期发行具有更大的政治意义。
4. 目前朝鲜北部已具备发行新货币的一切条件。在朝鲜北部,政权掌握在人民手中,主要工厂、矿山、企业、银行和运输机关均属于人民。这完全使我们能够发行自己的纸币。
5. 将要发行的新货币,由人民掌握的国家全部自然资源、国有化工业企业、国家仓库的粮食储备、海产品以及银行中的大量财富作为担保。
6. 南朝鲜反动派近来则大肆鼓噪纸币改革。但从长远看,他们将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滥发纸币,把人民的经济生活拖入更加危险的泥潭。
7. 我们决定,在这次货币兑换中,新旧货币的兑换比率为一比一。兑换限额对工人、农民、办事人员、国家机关、企业、团体分别作了不同规定。我们决定,对超过限额的个人、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所拥有的货币,一律存入国家。因此,通过这次货币改革,必须巩固国家财政,统一流通手段。
8. 中央银行必须负责货币兑换工作。其官员必须下到各省进行监督。
9. 在力求迅速、正确地进行货币兑换的同时,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反动派的一切颠覆活动。这次货币改革的重要性不亚于已经实行的土地改革。内务局和检察署必须在海岸线和三八线一带构筑坚固防线,彻底保卫银行和货币兑换场所,并对一切违法行为采取坚决措施。
10. 为货币兑换而动员的干部和情报工作人员必须妥善选拔和分配,必须广泛说明和宣传货币兑换的意义、必要性及其对人民经济生活带来的益处。
11. 有关货币兑换的国家机密必须严加保守。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朝鲜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货币兑换的正式法令之前,必须绝对保守秘密。我们将在12月5日公布法令,你们在公布前一天不得泄露消息。关于货币改革的报道,必须在报刊上发表,不得在广播中播出。
11. 为了指导和帮助货币兑换工作,必须向各省派遣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朝鲜人民委员会的高级干部。他们必须仔细研究详细章程,向各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说明如何组织和进行货币兑换工作。他们不得干预各省已经作出的安排,而只是进行领导、监督和组织解释工作。你们还必须组织和指导物价管制、警卫和情报等工作。
12. 财政局长必须拟定关于个人、工厂、企业、团体存款如何使用问题的法令,并于12月13日前完成;内务局必须以负责的态度印制货币兑换的各种文件。
13. 我坚信,在座的各位同志都将拥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朝鲜人民委员会通过的货币兑换法令,并迅速、彻底地贯彻执行,为巩固民主改革的成果、奠定独立国民经济的基础、加快建设一个民主的、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