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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改革法一周年之际

文章 金日成 · 1947-03-05 · 481字
1947年3月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领导人致全体农民贺信,纪念北朝鲜土地改革法颁布一周年。信中回顾1946年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无偿分配土地、提高农业产量等成果,并号召农民完成1947年农业发展计划、参加区人民委员会选举。
土地改革法北朝鲜封建土地所有制农业产量实物税春播1947年农业发展计划区人民委员会选举
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全体农民的贺信 1947年3月5日 亲爱的农民们, 1. 北朝鲜人民委员会于1946年3月5日颁布的土地改革法的实施,满足了农民群众百余年来的愿望。这一伟大的土地改革终于使北朝鲜农民摆脱了剥削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关系所造成的束缚,把我国农业推进到了一个可以不受限制地发展的阶段。 2. 土地改革也具有重大的国际意义,因为这是第一次在一个曾经是帝国主义殖民地的国家里,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伟大民主改革。 3. 通过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土地改革,我们把981 390公顷土地无偿地分给了724 522户雇农和土地很少或没有土地的农民。成为土地所有者的北朝鲜农民以极大的热情增加了产量,并将他们收成的25%以实物税的形式上缴国家,其余部分留归自己所有。 值此土地改革法颁布一周年之际,我向在农业中迄今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的北朝鲜全体农民表示热烈的祝贺。 亲爱的农民们, 我希望你们以模范的方式搞好春播,完成1947年农业发展计划,并以高度的热情和民族自觉参加区人民委员会的选举,进一步充实人民政权机关,从而为我国未来的繁荣作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