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劳动党纲领
文章 金日成 · 1946-08-29 · 621字
本文系朝鲜劳动党纲领性文件,提出在朝鲜建设独立、主权民主国家的基本路线,明确将国家权力转交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并在全朝鲜推进土地改革、企业及金融国有化、八小时工作制、社会保险、男女同工同酬、普选权、言论集会自由、教育改革、公平税制、义务兵役制及和平外交等核心任务。
朝鲜劳动党纲领民主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企业国有化金融国有化八小时工作制社会保险普选权义务兵役制
旨在建设一个繁荣、民主、独立、主权国家的朝鲜劳动党,代表并捍卫朝鲜人民群众的利益,努力完成下列任务:
1. 建设朝鲜的独立、主权民主国家;
2. 将全朝鲜的国家权力转交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以建设民主人民共和国;
3. 没收日本、民族叛徒和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分配给土地很少或没有土地的农民,进一步巩固朝鲜北部土地改革的成果,并在全朝鲜实行土地改革;
4. 将日本国家、组织和个人以及民族叛徒所有的工厂、矿山、铁路运输、通讯手段、其他企业和文化机构实行国有化;
5. 将所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行国有化;
6. 对工厂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社会保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7. 赋予年满20岁及以上的朝鲜人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论财产状况、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性别;
8. 赋予全体朝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公开会议、示威、结党结社及宗教信仰自由;
9. 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政治、经济和法律权利,废除家庭关系和习俗中的封建残余,并对母亲和儿童给予国家保护;
10. 改革公共教育,在各级学校教育工作中消除日本教育制度的残余,赋予全体朝鲜人民受教育权利,不论财产状况、宗教信仰和性别,同时促进朝鲜民族文化、艺术和科学正常发展;
11. 废除曾威胁人民群众生活的日本帝国主义税收制度残余,实行新的公平税收制度;
12. 组织国民军队,实行义务兵役制;
13. 促进与为世界和平而斗争的邻国以及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民族的紧密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