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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土地改革法以改善国民福祉的声明

文章 金日成 · 1946-03-09 · 1027字
1946年3月9日《钟路报》发表声明,宣布朝鲜北半部临时人民委员会颁布《土地改革法》,旨在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民、清除地主阶级,将土地交予耕种者,推动农业与工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强化工农联盟,促进民主建设与民族独立。
土地改革法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解放地主阶级农业发展工农联盟民主建设朝鲜北半部国民经济
《钟路报》发表的声明 1946年3月9日 现在要实行的土地改革是废除在我国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建设真正民主共和国的民主目标的第一步。 土地改革是一项伟大而正确的举措。这项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朝鲜人民的民族独立、自由与平等;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福祉的民主改革。 我们正在实行的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土地改革,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首先,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在于把农民从地主的封建剥削中解放出来。 朝鲜人民虽然摆脱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桎梏,却尚未摆脱封建土地所有制。因此,人民政权颁布了《土地改革法》,以便把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从地主的封建剥削中解放出来。 热爱祖国的真正爱国者和真正关心人民利益的民主人士,将全力支持这一法律,并努力使之付诸实施。 其次,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在于彻底清除地主阶级,这一阶级是包括企图阻挠在朝鲜建立民主统一政府、破坏民族统一战线的亲日分子和民族叛徒在内的反动势力的立足点。 第三,这项改革将把日本帝国主义、亲日分子、民族叛徒和地主占有的土地交给耕种者,从而推动农业发展,并进而成为促进工业增长的动力,对整个国民经济给予巨大推动力。这正是土地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第四,土地改革为改善占我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供了极好条件,这些农民在数千年间处于悲惨的奴隶状态,如今将得以丰衣足食;它为农民子女接受教育、摆脱愚昧生活、享受文明生活提供了根本条件。 第五,土地改革为动员农民群众——民主国家建设运动的主要力量之一——积极参与民主建设,提高他们的政治积极性,并加强工人阶级与农民的联盟,提供了根本条件之一。因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半部临时人民委员会最近为建设民主、完成其基本任务而制定并颁布了《土地改革法》。 朝鲜北半部全体人民、各民主政党和社会团体,应在各个方面尽最大努力执行这一法律。 没有兄弟情谊和爱国心的人将反对《土地改革法》。任何抵抗这一法律的人,不管他是谁,都是民主的敌人,是企图把朝鲜引离进步道路、回到过时的封建社会的反动分子,是出卖整个民族利益的叛徒。只有当朝鲜发展成为一个进步的民主社会时,才能实现完全的独立与主权。 因此,我相信,全体人民必将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扫除那些不爱祖国、不爱民族的成群反动分子,必将全力奋起执行《土地改革法》,以捍卫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改善他们的生活,发展整个国民经济,促进国家的民主进步,从而使土地改革取得彻底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