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胜利合作社(清化省)的表扬信
文章 胡志明 · 1966-03 · 347字
胡志明致信清化省胜利合作社,赞扬其1965年水稻高产及向国家售粮成绩。他勉励社员克服自满,发扬集体主义与民主,在畜牧等方面争取更大成就,以支持抗美救国事业。
胡志明胜利合作社清化省水稻产量抗美救国集体主义民主财务公开节约畜牧
亲爱的胜利合作社社员和干部们:
(清化省寿春县春成社)
过去几年,胜利合作社努力建设好合作社,应用先进生产经验,因此获得了相当高的水稻产量。1965年,全年水稻产量达到每公顷6754公斤。因此,社员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合作社按鼓励价格向国家出售的稻谷比1964年更多。这样很好。
主席非常高兴,代表党中央和政府对胜利合作社的社员和干部在提高水稻产量竞赛中努力拼搏表示赞扬。
这只是初步的成绩。社员和干部不应主观、自满,而必须更加努力,提高集体主人翁精神,紧密团结,实行民主,财务公开,树立节约榜样,克服一切困难,以便在畜牧、蔬菜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做到这样,胜利合作社将切实为全民抗美救国事业做出贡献。
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必胜的决心
1966年3月2日,河内
胡志明
《人民报》第4356期,196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