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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

文章 胡志明 · 1962-07 · 706字
本文报道1962年北部春稻季农民超额完成纳税、还债及售粮任务,义安花生增产。分析指出干部深入群众、党员带头及社员主人翁精神是进步原因,强调增产节约利国利民,呼吁总结经
春稻季农民纳税售粮合作社增产节约干部主人翁精神社会主义建设和平统一经验总结
今年春稻季,农民同胞完成任务的速度、质量和效率均优于去年春稻季。 据粮食总局报告(1962年7月18日),北部全境已缴纳近93%的税款,偿还银行债务及向国家售粮近100%。 许多地方超额完成了全部三项任务,例如: - 永灵超额37%以上。 - 河内 - 31%。 - 广平 - 17%。 - 兴安 - 14%。 - 河东 - 11%。 - 河静 - 4%。 与去年同期相比,纳税、还债及向国家售粮的比例均更快。 这是一次值得称赞的共同努力。 越南通讯社报道(1962年7月17日):今年,义安同胞种植的花生比去年多1500公顷(总计7460公顷)。收成也较好,平均每公顷产1400公斤。 深刻领悟《人民报》(1962年3月14日)的评论:“如何让花生更令人欣喜”,今年同胞们竞相节约花生以售予国家。仅收获季最初10天,各合作社已向国家出售18500公斤精选并晒干的花生;这比去年增加了4倍。目前,各合作社仍在继续出售。 取得这些进步是因为: - 省、县、乡干部深入基层、贴近实际,宣传解释并帮助合作社解决棘手问题。 - 干部、党员和青年团员在劳动中率先完成对国家的任务,为同胞树立榜样。 - 合作社干部和社员充分领会主人翁精神,努力增产,厉行节约,积极履行义务,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争取国家和平统一的斗争做出贡献。 另一方面,农民同胞也清楚地看到:越增产、越节约、向国家出售的粮食越多,合作社和社员的收入就越高。这样既利国又利家。 今年春稻季,各项工作结果相当良好。但我们不能自满。从中央到地方的干部需要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如深入基层、贴近实际等),纠正缺点(如命令主义、强迫命令等),并努力帮助农民同胞竞赛,决心争取更大的丰收。 T.L. 《人民报》,第3045期,196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