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的人
文章 胡志明 · 1961-03 · 3748字
本文是胡志明1961年关于整风运动的讲话。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需先建设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文章强调确立主人翁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反对个人主义;提出“一切为了生产”和“勤俭建国”方针,要求提高劳动生产率;主张快、强、稳步迈向社会主义,反对主观主义与官僚主义,号召全党全民通过整风提升思想作风,巩固北部,为和平统一祖国奠定基础。
社会主义整风主人翁意识集体主义个人主义生产劳动生产率勤俭建国干部党员群众路线纪律北部祖国统一农业合作社工业化官僚主义贪污浪费革命热情科学技术五年计划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思想运动为人民服务谦虚调查研究先进劳动者公共财产自力更生
社会主义的
同志们¹,
全党即将开展一次整风²,以提高新的战斗力,争取新的胜利,在革命发展的新阶段中前进。
借此机会,我提几点意见:
为什么要整风?
过去三十年,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进行了极其艰苦、英勇的斗争,并取得了巨大胜利。
如今,北部的社会主义革命已取得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胜利。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已基本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基本被废除。劳动人民已成为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主人。
凭借这一胜利,我们已能使北部迅速、强劲、稳步地走向社会主义,使我国拥有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以及先进的文化和科学。北部富裕强大,是和平统一祖国斗争的坚实基础。
我们已打败了殖民制度和封建制度。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打败落后和贫困,建设社会主义,使我国人民过上真正幸福、美好的生活。这项事业非常伟大,也非常艰难。但全党、全民下定决心去做,就一定能够做成。
要建设社会主义,首先需要有社会主义的人。
这次整风是党内和劳动人民中一场关于思想的大运动,旨在建设具有社会主义思想和作风的社会主义的人。
什么是社会主义思想和作风?
——具有当家作主的意识,具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
我们今天的国家属于所有劳动人民。因此,工人、农民、革命知识分子需要认清:目前,我国劳动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而不再是像旧时代那样为剥削阶级做工的雇佣者。我们有权并具备充分条件,亲手为自己建设自由、幸福的生活。劳动人民是全部物质财富和文化财富的集体主人,在权利和义务上都是平等的。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深刻领悟“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
¹ 这是1961年3月13日至21日由党中央书记处召集的北部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编者注)。
² 即“1961年春整风”(编者注)。
个人主义、损人利己、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散漫以及其他种种恶习,是社会主义的凶险敌人。
既然已是国家的主人,就必须像关心家事一样关心国事。工人必须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机器,农民必须像爱护亲密的朋友一样爱护合作社的耕牛。人人都必须懂得爱护公共财产,必须像关心家庭事务一样关心集体事务。
既然已是主人,就必须懂得自己操心、自己担当,不依赖他人,不坐等观望。每个人都要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和财物,以建设国家。切勿“吃饭抢在前,过河落在后”。人人都必须成为勇敢的战士,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
干部和党员更必须提高对党和群众负责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爱戴人民。必须真正尊重人民的主人翁权利。绝对不得摆出“革命官”的架子,发号施令,摆威风。必须掌握阶级观点,走群众路线,诚心诚意地向群众学习,坚决依靠群众,教育和发动群众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必须诚实、正直;不得隐瞒无知,隐瞒缺点和错误。必须谦虚,接近群众,不得骄傲;必须真正虚心求教,不得主观臆断。必须时刻关心群众的生活。必须“大公无私”,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这就是共产主义者的道德。
党无敌的力量,在于干部和党员自觉的纪律精神和严格的组织意识。
我们必须遵照伟大列宁的教导:像爱护眼睛的瞳孔一样爱护党的团结。必须全心全意尊重集体,发扬党内民主;绝对不得个人专断,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上,自认为可以凌驾于纪律之外。功劳越大,越要谦虚。不要因为有一点功劳就滋生功臣思想,争名夺利,追求地位。必须记住:一切成功都是全党、全民奋斗和牺牲的结果,而不是哪个英雄个人的功劳。对党、对人民,我们有一项光荣的义务:终身做党的忠诚儿女,做人民的勤勤恳恳的公仆。
相反,对于敌人,共产党人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立场,决不能因为和平环境而丧失警惕。必须时刻准备粉碎敌人的一切险恶阴谋,保卫革命的成果,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要想战胜外部敌人,首先必须战胜内部敌人,即个人主义。
- 一切为了生产。
我们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要想实现社会主义,别无他法,必须动员所有人的力量投入生产。生产是我们目前在北部的正面战场。在抗战时期,我们党提出口号:一切为了前线!那么今天,我们的口号是:一切为了生产!我们所有人,无论在哪个级别、哪个部门,都必须贡献力量使生产发展。我们必须努力使农业全面、强劲、稳固地发展,首先确保粮食充足。我们必须努力使工业迅速壮大,使社会主义工业化如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所提出那样取得成功。
每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员,都必须清楚自己服务生产的崇高义务。
必须用为生产和领导生产贡献了多少实际成果来衡量自己的革命意志。要坚决反对空谈病、形式主义作风、不以提高生产为目的的工作方式。
要想发展生产力,首先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组织好劳动。
我们必须努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合作社;必须继续改进企业管理,并在所有经济部门中不断改进技术。必须合理使用劳动力。必须努力学习使用新技术,建立新的技术基础,坚决摒弃落后的生产方式。这些事情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但只要有决心、有组织,就一定能够做成。
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在于,干部和党员要清楚革命的新要求是发展生产,清楚提高劳动生产率是最大的财富源泉。因此,必须切实组织新的生产机构,积极学习经济管理,改进技术。今天,党要求干部和党员不仅精通政治,还要精通专业,不能笼统地领导。还要懂得团结党外人士,懂得依靠群众,发挥劳动群众的创造力,学习群众的经验,必须创造一切条件,使劳动人民能够掌握科学、技术知识;努力培养大量发展生产所需的技术干部和管理干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胜利地建设社会主义。
- 勤俭建国。
我国还很贫穷。想要幸福,就必须有自力更生的精神,勤劳工作。必须努力生产。劳动是神圣的义务,是我们生活的源泉、幸福的源泉。在我们的社会里,没有低贱的职业,只有懒惰、依赖的人才值得羞耻。厨师、清洁工和教师、工程师一样,如果尽到责任,同样光荣。谁怕难、怕苦,想“坐享其成”,谁就是落后的,因为不是社会主义的人。
每个人必须自觉保持劳动纪律。
青年更必须争先恐后地实现口号:“哪里需要青年,哪里就有青年;哪里困难,青年就去做”。
我们生产的每一件财富,都要耗费多少汗水和劳动。我们只有通过增加生产和实行节约,才能建设社会主义。生产而不节约,就像风穿过空屋。因此,必须懂得爱护公共财产。贪污、浪费国家、集体、人民的财产,是盗窃行为,每个人都必须憎恨、必须铲除。必须懂得珍惜人力,人力是我们最宝贵的资本。我们需要全心全意照顾人民的健康,并合理使用人民的劳动力。
干部和党员更必须提高负责精神,树立“勤、俭、廉、正”的榜样,不侵犯国家、人民的一分钱、一粒米;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这是产生贪污、浪费的根源。在任何工作中,必须仔细计算、权衡。“时间就是金钱”。必须坚决反对无休止的会议,浪费时间、损害健康而没有实际效果。
- 快速、强劲、稳步迈向社会主义。
快、强是社会主义的规律。要想生产得多、快、好、省,就必须有革命热情。但还必须理解并掌握科学。
每个劳动者都需要有敢想敢干、力争上游的精神,成为先进劳动者。我们的工人、农民和脑力劳动者需要相信,我们拥有足够的力量、勇气和智慧来建设自己的新生活。只要我们具备充分的主人翁意识、集体精神、纪律,并努力学习,提高文化和技术水平,具有创造精神,探索新事物,学习新事物,支持新事物,实践新事物,那么我们就能够做成任何事。
干部和党员更必须具备这种精神,必须摒弃诸如:满足于初步成绩、保守、自满于已有经验、稍有知识便骄傲、轻视群众、怀疑群众普通倡议;懒惰、不积极学习新事物等错误态度。
我们的劳动人民非常富有经验和创造性,我国拥有许多财富。凭借我们的决心,凭借兄弟国家的帮助,我们一定完全能够使我国富强,使我国人民幸福,赶上兄弟国家。
前进吧,快、强、稳地走向社会主义!快、强不是冒险,不是马虎行事。必须切实地一步步前进,必须稳步前进。必须掌握革命发展的规律,必须仔细计算具体条件和具体措施。计划必须可靠、平衡。切勿以主观代替客观实际。必须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大概作风。必须在一切工作中,以及在制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时,建立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
同志们,
我们党要求每个干部、每个党员和每个劳动者必须培养的新思想、新作风,概括起来就是:
- 主人翁意识和社会主义集体精神,
- “一切为了生产”的观点,
- 勤俭建国的意识,
- 快、强、稳地走向社会主义的精神。
相反,需要反对的坏思想、坏作风是:
- 个人主义,
- 官僚主义、命令主义,
- 贪污、浪费,
- 保守、畏缩。
这是一场对我们今天革命事业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教育运动。
我们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搞好整风。
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干部必须以身作则。
每个人既要努力自我完善,又要依靠集体的帮助,通过真诚的自我批评和诚恳的批评,看清优点与缺点,以改正缺点、发扬优点。
我们要使每一位干部、党员都取得进步,心情振奋。
要使我们全体劳动人民更加踊跃地前进,成功建设社会主义,并巩固北部,使之成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斗争的坚强基础。
同志们,
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犹如阳光照亮了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今年,犹如我们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春天。
让我们像春天一样振奋;怀着如阳光般的热情,欢欣鼓舞地前进,决心使这次整风运动取得巨大胜利。
1961年3月中旬发表。《人民报》第2563号,196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