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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在河内首都人民大会向选民亮相时的讲话

文章 胡志明 · 1960-04 · 1471字
1960年4月24日,胡志明在河内向选民发表讲话。他对比了越南与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的民主性,肯定第一届国会抗战功绩,强调第二届国会需致力于北部社会主义建设。他号召选民踊跃投票,发挥模范作用,开展劳动竞赛,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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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河内国会代表候选人向选民亮相 亲爱的同胞们: 今天早上,一位干部同志邀请我去“向选民亮相”。 我回答:多少年来,我的心始终与同胞们在一起,我相信同胞们的心也始终与我在一起。有什么好见面的呢?这样说才正确:我来这里是为了感谢同胞们一致要求我和其他各位在首都——我们亲爱的首都——竞选第二届国会代表。 首先,我简要谈谈选举法。与兄弟社会主义国家一样,我们的选举法非常民主。所有公民,无论男女,年满18岁,都有选举权,自由选举代表自己进入国会的人。 在资本主义国家则不是这样。举几个例子: - 在美国,对于达到选举年龄的美国黑人公民,只有五分之一的人能去投票。美国国会只有资产阶级代表,没有劳动人民和工人阶级的代表。 - 在法国,在最近的总选举中(1958年11月): * 独立党获得不到15%的总票数,却获得了120个国会代表席位; * 共产党获得超过20%的总票数,却只获得了10个国会代表席位; * 新共和党获得超过26%的总票数,却获得了185个国会代表席位。 超过25,000名反动派选民只获得一个代表。 超过373,000名左派选民只获得一个代表。 所谓的南部“总选举”更糟糕。吴庭艳集团使用各种欺骗和恐怖手段,强迫南部同胞去投票。他们还使用公然舞弊的手段,有些地方的票数比选民人数多好几倍。 由于我们的选举法真正民主,因此我们的国会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 第一届国会是战斗的国会。国会团结了人民,并帮助政府使抗战取得辉煌胜利。国会通过了许多重要法律,如劳动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婚姻家庭法……国会通过了新宪法和总选举法等等。第一届国会光荣地完成了它的任务。 第二届国会必须是建设北部社会主义的国会,作为国家统一斗争事业的坚实基础。因此,国会必须有真正称职的代表,那些一心一意服务祖国、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的代表。 选择这样的代表是选民的权利和义务。 选民手中的选票具有极其崇高的价值;它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标志。我们人民经过长期英勇的斗争,在革命和抗战中牺牲了无数鲜血,才争取到并保住了使用这张选票的权利。因此,为了祖国的共同利益,也为了每个人的个人利益,同胞选民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即互相勉励,踊跃参加总选举日的投票。 谈到同胞选民,我很高兴指出一点:在这次总选举中,我们高兴地欢迎了许多新选民。在上一次总选举时,他们还是四五岁的孩子。如今,他们已成长为坚定的公民、明智的选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战士。他们与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全家欢欣鼓舞地去投票。这更使我们把总选举日搞得像春节一样欢乐、热闹,甚至比春节还要欢乐。比春节更欢乐,因为每年只有一个春节,而几年才有一次总选举。 总选举日之后,我们首都的同胞需要继续发扬模范精神,激励全体人民踊跃开展劳动竞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完成并超额完成今年的计划,并为即将到来的五年计划做好充分准备。 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人民决心做到这一点。而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一定能在北部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胜利,也一定能在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的斗争事业中取得胜利。 最后,我谨代表越南劳动党参加竞选的党员,如果各位允许,也代表在河内参加竞选的其他各位,向同胞们保证: 1. 我们首都河内选出三十名第二届国会代表,而候选人近四十人,这是一件好事。 我们承认,被同胞推举为候选人是一种巨大的荣誉。当选者和未当选者都将感到高兴、振奋,并感谢同胞。 2. 当选为第二届国会代表的人,将始终努力成为同胞忠诚的公仆,成为勤政、廉洁、公正、无私的代表,全心全意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1960年4月24日发表。《人民报》第2229号,196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