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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取得初步胜利

文章 胡志明 · 1960-01 · 493字
本文报道了1960年北部地区热烈响应“植树节”的初步成果,列举了河内、清化等地及个人的植树数据。文章强调需将节日活动与国家造林计划结合,坚持质量原则,持续努力,以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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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初步胜利 北部各地,从城市到农村,同胞们热烈响应“植树节”。几个例子:河内,仅在儒河地区就种了12万棵。清化新开了8个苗圃,培育200公斤木麻黄种子,购买了3吨柚木种子和12万颗椰子作为种苗。泰-苗自治区计划种植50万棵。太平计划种植近1000万棵。河南91万棵。海阳培育7吨柚木种子,等等。各乡方面,如光明乡种植12,000棵。河泰乡近17,000棵。个人方面,如湖沙市场130名妇女,与一支人民武装公安分队一起,在庆祝党的一天(1月6日)内,种了1,570棵。西北青年计划每人种植10到15棵,等等。这是初步的胜利。为了发展这一胜利,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必须将“植树节”与国家的植树造林计划紧密联系起来。但不要混淆“植树节”的树木数量与计划中的树木数量。 - 必须掌握重视质量的原则,即种哪棵就要确保哪棵成活,不应贪多种植,而不努力保护和照料树木。如果我们持续、坚韧且稳固地实施“植树节”(连同国家的植树造林计划),那么大约5、7年后,当我们北部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已经迈向社会主义时,我们的风景也将真正是锦绣河山,无比美丽。 T.L. 《人民报》,第2133期,196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