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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婚姻与家庭法》草案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 胡志明 · 1959-10 · 855字
胡志明在干部会议上讨论《婚姻与家庭法》草案。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需解放妇女劳动力,强调家庭是社会细胞,婚姻法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要求站在无产阶级立场理解法律,妇女需自强,党需领导执行,并指出需长期教育以克服旧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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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婚姻与家庭法》草案 有人以为主席没有家庭,大概对这个问题不太了解。主席虽然没有小家庭,但主席有一个很大的大家庭,那就是全世界工人阶级,那就是越南人民。从这个大家庭,主席可以推测出小家庭。 现在我们要全民都想建设社会主义。要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做什么? 一定要增加生产,生产得很多。要生产多,就必须有很多劳动力。要有很多劳动力,就必须解放妇女的劳动力。 说妇女就是说社会的一半。如果不解放妇女,就不能解放人类的一半。 如果不解放妇女,建设社会主义就只有一半。 非常关心家庭是正确的,而且许多家庭加在一起才成为社会,社会好家庭才好,家庭好社会才好。社会的细胞是家庭。正因为要建设社会主义,所以必须注意细胞要好。我们的谚语有句:“夫妻和睦,淘干东海也干。” 要夫妻和睦,结婚必须真正相爱。 即将提交国会的婚姻法是一场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 因此必须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去理解它。如果站在封建或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立场上去理解这部法律,那就不对。 婚姻法旨在解放妇女,即解放社会的一半。解放妇女,同时必须消灭男人头脑中的封建思想、资产阶级思想。 就妇女自身而言,不应坐等政府、等党发出指示来解放自己,而必须自强,必须斗争。 对于婚姻法,从准备到颁布和执行,党必须领导,因为那是一场革命。党领导意味着干部和党员必须做对,并领导青年和妇女团体坚决做对。 有人问:“如果已经娶了二房怎么办?孩子还小就结婚怎么办?” 法律在国会通过并政府公布“之后”生效。“之前”已经发生的,由双方家庭自愿共同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则提交政府调解。 执行这部法律有两面: - 有容易的部分,因为我国人民已经受到党的教育,已经进步很多。 - 但也有许多困难,因为旧习俗在人民中根深蒂固已久。因此,颁布这部法律并不意味着万事俱备,还必须长期宣传教育才能很好地实现。 希望各位同志努力,坚定意志,理解清楚并做得好。特别是必须谨慎,因为这部法律关系到家庭、社会、民族的将来。 1959年10月10日讲。载于《胡主席的号召》,真理出版社,河内,1960年,第5卷,第281-2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