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及烈士家属的信
文章 胡志明 · 1959-07 · 677字
胡志明于1959年7月27日致信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及烈士家属,缅怀烈士并肯定他们在北部社会主义建设、生产合作社及社会工作中的贡献,号召社会各界给予照顾,要求机关团体落实优抚政策,鼓励其继续进步。
胡志明伤残军人病残军人烈士家属社会主义建设合作社换工组劳动政策缅怀生产模范
亲爱的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同志和烈士家属们:
值此7月27日之际,我谨代表党和政府,深切缅怀为祖国献身的烈士们,并向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和病残军人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过去一年中,烈士家属和伤残、病残军人同志们对北部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许多烈士家属积极参加了换工组和农业合作社,并在生产和节约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我祝愿这些家庭成为模范的革命家庭。
许多伤残、病残军人生产合作社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例如:
- 清化省巴多伤残军人合作社、义安省理成伤残军人农业合作社被授予二级劳动勋章;
- 海阳省青春合作社的黎名同志、广平省光荣合作社的黎文榜同志、巴多合作社的阮进九同志、清化省沙黄合作社的范春巴同志……均受到表彰。
许多伤残军人同志正在负责重要工作,例如:
- 范文全同志(三级伤残军人)是太平省南进合作社主任;
- 范文回同志(三级伤残军人)兼任和平省苏本乡主席和合作社主任;
- 范有活同志(截肢伤残军人)是清化省新外合作社副主任。
许多疗养院里的伤残军人同志积极学习并模范劳动,例如义安省疗养院的连造、吴叔房同志等受到表彰,等等。
全体伤残、病残军人同志们已竭尽全力增加生产,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我赞扬同志们积极的劳动精神,并期望同志们更加努力,取得更大的进步。
我期望各地的干部和同胞们,在生产、合作社和换工组工作中,积极照料和帮助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和病残军人。
我提醒各机关、团体切实执行党和政府对伤残军人和烈士的政策,使伤残、病残军人同志和烈士家属在工作与生活中更加安定。
致以亲切的问候
1959年7月27日
胡志明
《人民报》,1959年7月27日,第19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