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道德
文章 胡志明 · 1958-12 · 42128字
本文阐述革命道德的内涵与重要性。指出个人主义是旧社会遗留的恶劣痕迹,与革命道德背道而驰。革命道德要求党员终身为党奋斗,严守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文章强调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克服个人主义、官僚主义等错误倾向,通过不断锻炼巩固革命道德,以实现国家统一和社会主义目标。
革命道德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工人阶级共产党党人民劳动人民农民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剥削阶级阶级斗争私有制生产方式生产力旧社会新社会革命抗战秘密活动起义北方国家统一越南印度支那马克思列宁主义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的纪律党的路线党的政策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谦虚谨慎艰苦朴素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贪污浪费骄傲自满居功自傲群众组织宣传动员信任团结立场觉悟纪律组织严密先进性领导参谋部苏联中国社会主义阵营陈富吴家自黎鸿峰阮文渠黄文秀阮氏明开牺牲榜样学习修养自我改造进步退步落后淘汰敌人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殖民主义落后习惯传统警惕战斗不屈服政策决议威信责任感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服从记功名誉地位享受怨恨破坏
从最初起,人类就必须同自然界进行斗争以求生存,例如抵御猛兽、抵御风雨日晒……要想取得胜利,每个人就必须依靠多数人的力量,即集体的力量、社会的力量。单靠个人,绝对无法战胜自然,无法生存。
为了生存,人类又必须生产,才有吃、有穿。生产也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社会的力量。单靠个人也无法进行生产。
我们的时代是文明的时代,是革命的时代,一切事情更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社会的力量;个人更不可能孤立存在,而必须融入集体、融入社会。
因此,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是背道而驰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必定胜利,个人主义必定被消灭。
生产方式和生产力不断发展变化,因此人的思想、社会制度等等也不断发展变化。我们都知道,从古代到现代,生产方式从使用树枝、石斧逐渐发展到机器、电力、原子能。社会制度也从原始共产主义发展到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而今天近一半的人类正在向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制度迈进。
这种发展和进步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
自从有了私有制,社会就分成了阶级,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由此产生了社会矛盾,产生了阶级斗争;从而,每个人都属于这个阶级或那个阶级,没有人能站在阶级之外。同时,每个人代表着自己阶级的思想。
在旧社会,封建地主、资本家和帝国主义国家无情地压迫、剥削其他阶层的人,特别是工人和农民。它们把社会生产出来的公共财富据为己有,变成个人的私有财产,以便它们“坐享其成”。然而,它们的嘴里却总是高谈阔论“道德”、“自由”、“民主”等等名词。
不能永远忍受压迫和剥削,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起来进行革命,以争取自身解放,并把恶劣的旧社会改造成美好的新社会,在这个新社会中,所有劳动者都过上温饱幸福的生活,没有人剥削人。
要取得胜利,革命必须由工人阶级领导。因为它是最先进的、觉悟最高的、最坚决的、最有纪律的、组织最严密的阶级。而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参谋部。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革命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这是无可辩驳的。
进行革命,把旧社会改造成新社会,是一项非常光荣的事业,但它也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一场非常复杂、漫长、艰苦的斗争。只有力量强大,才能承担重任并走得更远。革命者必须以革命道德为基础,才能完成光荣的革命任务。
我们生长在旧社会,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带有那个社会在思想、习惯等方面的恶劣痕迹。旧社会最恶劣、最危险的痕迹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与革命道德背道而驰,如果它残留在我们身上,哪怕只是一点点,它也会伺机发展,掩盖革命道德,阻碍我们一心一意地为革命事业奋斗。
个人主义是非常狡猾、诡诈的;它善于诱使人走下坡路。而大家都知道,下坡比上坡容易。因此,它更加危险。
要想彻底清除旧社会的恶劣痕迹,要锻炼革命道德,我们就必须努力学习和修养,自我改造,以不断进步。如果不努力进步,那就是退步,就是落后。
而退步和落后,就会被进步的社会所淘汰。
不仅仅是在学校里,有上课的时候,才能学习、修养、锻炼和自我改造。在一切革命活动中,我们都可以而且都必须学习、自我改造。秘密活动时期、起义时期、抗战时期,以及今天逐步把北方建设成社会主义和争取国家统一斗争,都是我们锻炼革命道德的好学校。
有了革命道德,遇到困难、艰苦、失败时,也不害怕、不胆怯、不退缩。为了党、革命、阶级、民族和人类的共同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的一切利益。必要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革命道德非常显著、非常崇高的表现。
在我们党中,陈富、吴家自、黎鸿峰、阮文渠、黄文秀、阮氏明开以及许多其他同志,为了人民、为了党而英勇牺牲,为我们大家树立了革命道德——大公无私的光辉榜样。
有了革命道德,在遇到顺利和成功时,也能保持艰苦朴素、谦虚谨慎的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致力于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而不是在享受方面斤斤计较;不居功自傲,不官僚主义,不骄傲自大,不腐化堕落。这也是革命道德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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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革命道德就是:
决心终身为党、为革命奋斗。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努力为党工作,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
把党和劳动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私利之上、之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党、为了人民而忘我奋斗,在一切事情上以身作则。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始终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来提高思想水平,改进自己的工作,并促进自己和同志们的进步。
每个革命者必须深刻理解:我们党是工人阶级中最先进、组织最严密的队伍,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领导者。目前,我国工人阶级虽然人数尚不多,但正在日益发展壮大。将来,农业合作社将遍布各地,农村将广泛使用机器,农民将转变为工人。知识分子将逐渐从事体力劳动,知识分子与工人之间的区别也将逐渐消除。我国的工业日益发展。因此,工人队伍日益壮大,工人力量日益增强,工人阶级的前途非常广阔和光荣。它既改造世界,又改造自身。
革命者必须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并坚定地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而奋斗。革命道德就是绝对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除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我们党没有别的利益。因此,我们党的当前目标是奋斗,使北方逐步走向社会主义,并实现国家统一。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进行了英勇斗争,推翻了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完全解放了我国北方。
这是一项重大的胜利。但革命尚未完全成功。因为党目前的目标是争取国家统一,以实现一个和平、统一、独立、民主和富强的越南;使全国不再有人被剥削,建设一个使人人幸福、温饱的新社会。
但我们的工业仍然落后。由于兄弟国家,首先是苏联和中国的无私援助,我们正在发展工业。为了取得胜利,我们的工人必须努力开展生产竞赛,做到多、快、好、省;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必须反对浪费和贪污。我们的干部必须真正做到勤、俭、廉、正,与工人一起参加劳动。
我们的农民已经分得了土地,生活比以前有所改善。但生产方式仍然分散、落后;因此收成增加不多,生活改善有限。我们的农村必须广泛而扎实地推动“工换工”组织和合作社运动,以真正增加生产,只有这样,农民同胞才能完全摆脱贫困,生活更加温饱。
因此,革命道德就是努力奋斗以实现党的目标,全心全意忠诚地服务于工人阶级和劳动农民,绝对不可犹豫。
大多数党员、团员和干部都做到了这一点。但也有一些人没有做到。他们错误地认为,北部不再有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就意味着革命已经成功了。因此,他们让个人主义萌芽,要求享受,要求休息,他们想按照个人意愿挑选工作,不愿做组织分配给他们的任务。他们想要高职位,却害怕重责任。渐渐地,他们的斗争精神和积极性下降,革命者的英勇意志和优良品质也下降;他们忘记了革命者的首要标准是决心终身为党、为革命而斗争。
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已经取得的胜利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我们必须前进,革命必须继续前进。如果不前进,就是后退。如果后退,已经取得的胜利就无法巩固和发展。
为了走向社会主义,斗争必须是长期的和艰苦的。之所以需要革命者,是因为还有敌人反对革命。
敌人包括三类。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是非常危险的敌人。
落后的习惯和传统也是强大的敌人;它暗中阻碍革命的进步。我们又不能镇压它,而必须非常谨慎、非常耐心、非常长期地改造它。
第三种敌人是个人主义,是潜伏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它等待时机——或是失败的时候,或是胜利的时候——来抬头。它是另外两个敌人的同盟者。
因此,革命道德就是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必须决心斗争,反对一切敌人,时刻警惕,准备战斗,决不屈服,决不低头。只有这样,才能战胜敌人,实现革命任务。
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走向社会主义,是因为我们党有正确的政策和统一的领导。而统一的领导,是因为全体党员思想一致和行动一致。
如果党员思想和行动不一致,那就如同一堆散乱的碎片,“鼓往而锣来,号吹而笛反”。这样,就不能领导群众,就不能进行革命。
党员的话和行对革命事业关系极大,因为它对群众影响很大。例如:我们党和政府现行政策是广泛而严密地组织换工组和合作社,实现农业合作化。但有一些党员和团员不加入换工组,不加入合作社,或者加入了但不积极贡献力量建设、巩固换工组和合作社。这是因为个人主义使这些同志走到“自由行动”的地步,违背了党的组织和纪律。无论愿意与否,这些同志的行动降低了党的威信,阻碍了党的事业,阻碍了革命的进步。
党的各项政策和决议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因此,党员的革命道德是无论困难到何种程度,都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为群众做榜样。全体党员必须提高对人民、对党的责任感;必须预防并坚决反对个人主义。
我们党代表工人阶级的共同利益,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谋求任何一群人或任何个人的私利。这是人人都知道的。
工人阶级不仅斗争以自我解放,而且斗争以解放全人类脱离压迫和剥削。因此,工人阶级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党员是代表党、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的人。因此,党员的个人利益必须包含在党和阶级的利益之中,而不能游离于党和阶级的利益之外。党和阶级取得胜利和成功,也就是党员取得胜利和成功。如果脱离党、脱离阶级,那么个人即使再能干,也一定做不成任何事。
革命道德就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党员都必须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果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个人利益必须绝对服从党的利益。
由于还没有彻底清除个人主义,所以有些党员还对党“记功”。有了些许成绩,他们就希望党“感谢”他们。他们要求优待,要求名誉和地位,要求享受。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怨恨党,认为自己“没有前途”,自己“被牺牲了”。然后他们逐渐远离党,甚至破坏党的政策和纪律。
许多同志在秘密时期从事活动,许多战士在抗战时期英勇牺牲了生命;那些英雄和劳动战士竭尽全力增加生产;这些同志不要求地位和名誉,从不要求党感谢他们。
我们党是一个群众性的党,有数十万党员。由于我国的情况,大多数党员属于小资产阶级成分。这并不奇怪。尽管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起初有些党员立场不够坚定,观点模糊,思想不够正确,但经过革命和抗战的锻炼,总的来说,我们的党员是好的,对党、对革命是忠诚的。
这些同志懂得:党员犯错误就会使群众跟着犯错误,所以有了错误,他们就及时并主动地加以改正,不让许多小错误积累成大错误。因此,他们懂得真诚地进行自我批评,并诚恳地批评其他同志,以便共同进步。
这才是符合革命道德的。在多年秘密活动的过程中,尽管遭到殖民者的严厉镇压,我们党遇到许多困难和危险,但我们的党却日益发展,日益强大,并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的成功和抗战的胜利。这是因为我们党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
然而,仍有一些党员被个人主义所束缚,变得骄傲自满、居功自傲、自高自大。他们批评别人,却不愿别人批评自己;不进行自我批评,或者自我批评不诚实、不严肃。他们害怕自我批评会失去面子、失去威信。他们不倾听群众的意见。他们轻视党外干部。他们不知道:既然有活动,就难免完全避免错误。我们不怕错误,只怕犯了错误而不决心改正。要想改正得好,就必须准备好听取群众的批评,并诚实地进行自我批评。不肯听取批评,又不进行自我批评,就一定会落后、退步。落后和退步,就会被群众抛弃。这是个人主义必然导致的结果。
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力量是非常巨大的,是无穷无尽的。但是,这种力量必须有党的领导,才能确保胜利。同时,党必须贴近群众,善于组织和领导群众,革命才能成功。
革命道德就是与群众融为一体,信任群众,理解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通过言行,使党员、团员和干部让人民信任、信服、热爱,将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组织、宣传并动员群众积极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
在革命和抗战中,我们就是这样做的。
但是,目前,个人主义正在困扰一些同志。他们自认为什么都行,脱离群众,不愿向群众学习,只想做群众的老师。他们不愿做组织、宣传和教育群众的工作。他们染上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毛病。结果是群众不信任、不服气,更谈不上热爱他们。总之,他们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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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北部正在逐步走向社会主义。这是数千万劳动人民的迫切要求。这是劳动群众在我党领导下的集体事业。个人主义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大障碍。因此,社会主义的胜利不能与清除个人主义的斗争的胜利相分离。
反对个人主义的斗争,并不是“践踏个人利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专长,以及自己和家庭的私人生活。如果这些个人利益不违背集体利益,那就不是坏事。但必须看到,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个人才有条件改善自己的私人生活,发挥自己的性格和专长。
没有任何制度像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那样尊重人,关注正当的个人利益并保证其得到满足。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只有极少数统治阶级成员的个人利益得到满足,而劳动群众的个人利益则遭到践踏。相反,在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下,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部分,在社会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并贡献一份功劳。因此,个人利益包含在集体利益之中,是集体利益的一部分。只有集体的共同利益得到保障,个人的特殊利益才有条件得到满足。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相连。如果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革命道德就要求个人的特殊利益服从集体的共同利益。
革命不断前进,党不断前进。因此,革命者也必须不断前进。
革命运动吸引着亿万人民。革命工作千头万绪,复杂而艰难。为了权衡各种复杂情况,看清各种矛盾,为了正确解决各种问题,我们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
只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才能巩固革命道德,站稳立场,提高认识和政治水平,才能做好党交给自己的工作。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学习处理一切事情、对待一切人以及对待自己的精神;就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以创造性的方式将其应用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学习是为了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但有些同志只是死记硬背一些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籍。他们自认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解比任何人都深。然而,一旦遇到实际问题,他们要么机械僵化,要么手足无措。他们的言行不一致。他们学习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籍,却没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神。学习是为了装点门面,而不是为了将其运用于革命工作。这也是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滋生出百种危险病症: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贪污、浪费……它束缚并蒙蔽了它的受害者,这些人做任何事情都只从个人追求名利、地位的欲望出发,而不考虑阶级和人民的利益。
个人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凶恶敌人。革命者必须消灭它。
目前,我们全党、全民的任务是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建设北部,逐步迈向社会主义,为统一祖国的事业奠定坚实基础。这是一项极其光荣的任务。我们,全体党员、团员,党内和党外的所有干部,都必须决心终身为党服务,为人民服务。这是革命者的高尚品质,这是革命道德,这是党性、阶级性,它保证了党、阶级和人民的胜利。
革命道德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通过每天坚持不懈的斗争和锻炼而发展和巩固的。正如玉石越磨越亮,黄金越炼越纯。
还有什么比磨练革命道德,从而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解放事业做出相称的贡献更幸福、更光荣的呢?
衷心希望各位党员、团员,党内和党外的所有干部都能努力,都能进步。
陈力
《学习》杂志,1958年第12期。
附录
胡志明主席签署的法令和决定目录
(1957年7月至1958年12月)
1957年
- 第033-SL号法令,1957年7月2日,授权范文同总理在主席缺席期间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处理事务。
- 第45-QĐ号决定,1957年9月12日,废除1952年11月12日的第57-QĐ2号决定,并将一名囚犯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 第045B-SL号法令,1957年9月24日,追授阮正同志一级独立勋章,阮正同志时任国防部总干部局局长、越南人民军总司令。
- 第104-SL/16号法令,1957年10月14日,颁布国会1957年9月14日决议,批准1957年4月19日第001/SLt号法令,禁止一切经济投机行为。
- 第105-SL/17号法令,1957年10月14日,颁布国会1957年9月14日决议,批准1957年6月18日第002/SLt号法令,规定现行犯及紧急情形,补充1957年5月20日第103-SL/15号法律关于搜查现行犯的第10条。
- 第106-SL/18号法令,1957年10月14日,颁布国会1957年9月14日决议,批准1957年6月18日第003/SLt号法令,规定出版制度。
- 第107-SL/19号法令,1957年10月14日,颁布国会1957年9月14日决议,批准1957年7月20日第004/SLt号法令,规定各级人民委员会及行政委员会选举条例。
- 第046-SL号法令,1957年10月16日,设立隶属于国防部-总司令部的干部总局。
- 第047-SL号法令,任命阮文泳先生担任国防部-总司令部干部总局副局长。
- 第048-SL号法令,1957年10月23日,授予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农村舞蹈团一级劳动勋章,该团访越友好访问并在越南演出。
- 第052-SL号法令,1957年12月19日,授予两个多子女参军家庭一级抗战勋章:
- 黎文实老人,籍贯广南和旺。
- 武廷宪先生,籍贯建安安老北山社。
1958年
- 第54-SL号法令,1958年2月2日,设立“越南解放军”勋章、奖章及“胜利”勋章、奖章,授予在八月革命前各时期及抗战期间,对建设军队、参加战斗有功的越南人民军干部和战士。
- 第56-SL号法令,1958年2月24日,授予蒙古人民共和国艺术团一级劳动勋章,该团访越并在越南演出。
- 第57-SL号法令,1958年2月27日,授予五位多子女、孙辈参军者一级抗战勋章。
- 第58-QĐ号决定,1958年3月28日,驳回一名罪犯的死刑减刑申请,该罪犯犯有率领流氓团伙杀人、抢劫之罪。
- 第59-SL号法令,1958年4月3日,同意第四联合区行政委员会一名委员辞职去接受其他工作。
- 第60-SL号法令,1958年4月10日,关于设立直属国防部的军事训练总局。
- 第61-SL号法令,1958年4月10日,任命干部担任军事训练总局局长及副局长。
- 1958年4月14日第62-SL号法令,授予驻越南苏联大使馆经济合作副参赞二级独立勋章。
- 1958年4月16日第63-SL号法令,授予波兰人民共和国三位文艺家一级劳动勋章。
- 1958年4月22日第64-SL号法令,任命陈文光先生担任副总参谋长兼作战局局长。
- 1958年4月22日第65-SL号法令,任命原干部总局副局长范文英先生担任国防部干部总局代理局长。
- 1958年4月22日第66-SL号法令,任命武一师师长担任西北军区副政委。
- 1958年4月22日第67-SL号法令,任命第四军区政委朱辉曼先生担任西北军区政委。
- 1958年4月22日第68-SL号法令,任命组织部局长阮重荣先生担任第四军区政委。
- 1958年4月22日第69-SL号法令,任命谭光中师师长担任左岸军区副司令。
- 1958年5月2日第70-SL号法令,追授李廷泰(即诗山)一级抗战勋章,李廷泰为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越中友好协会副会长。
- 1958年5月7日第71-SL号法令,授予来越南访问并演出的中国齐卡普尔马戏团一级劳动勋章。
- 1958年5月10日第72-QĐ号决定,驳回一名犯有杀人、抢劫罪罪犯的死刑减刑申请。
- 1958年5月13日第73-SL号法令,授予三个多子女参军家庭一级抗战勋章。
- 1958年5月22日第74-QĐ号决定,驳回一名犯有杀人、抢劫罪罪犯的死刑减刑申请。
- 1958年5月23日第75-QĐ号决定,驳回一名犯有间谍罪罪犯的死刑减刑申请。
- 1958年6月17日第76-SL号法令,授予清化省永禄县一级劳动勋章,以表彰其扫除文盲的成就。
- 1958年7月6日第77-SL号法令,授予沙文明一级劳动勋章,沙文明原为泰苗自治区行政委员会主席。
- 1958年7月7日第77B-SL号法令,授予工业、农业和脑力劳动部门26名劳动模范“劳动英雄”称号。
- 1958年7月8日第78-SL号法令,授予7个单位和79名在三年恢复和发展经济中取得卓越成就的劳动模范一级劳动勋章。
- 第79-QĐ号决定,1958年8月5日,驳回一名犯有使用手枪、匕首预谋杀人、抢劫罪行的囚犯申请减刑死刑的请愿书。
- 第80-SL号法令,1958年8月15日,授予266名军队干部一级胜利勋章;追授18名已牺牲的军队干部一级胜利勋章。
- 第81-SL号法令,1958年8月15日,任命黎宪梅少将担任炮兵司令部政委。
- 第82-QĐ号决定,1958年8月16日,将一名犯有斗殴致人死亡罪行的囚犯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 第83-QĐ号决定,1958年8月16日,驳回一名犯有杀人、抢劫罪行的囚犯申请减刑死刑的请愿书。
- 第86-QĐ号决定,1958年9月10日,将一名犯有杀人罪行的囚犯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 第87-SL号法令,1958年10月8日,授予宁平省一级劳动勋章,以表彰其扫除文盲的成就。
- 第88-SL号法令,1958年10月9日,同意阮能赫先生辞去左岸区行政委员会主席职务,去接受其他工作。
- 第89-SL号法令,1958年10月20日,授予陈氏桑女士(山太省松善县)家庭一级抗战勋章,因其众多子孙参军。
- 第90-SL号法令,1958年10月22日,同意陈恭先生辞去左岸区行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去接受其他工作。
- 第91-SL号法令,1958年11月22日,追授刚去世的国会代表、卫生部部长黄积智医生一级独立勋章。
- 第92-SL号法令,1958年11月24日,自1958年12月1日起,废除第三联合区、第四联合区和左岸区的行政级别。
- 第93-SL号法令,1958年12月1日,同意郑廷恭、裴公平先生辞去左岸区行政委员会委员职务,去接受其他工作。
- 第94-SL号法令,1958年12月1日,同意裴水先生辞去鸿广区行政委员会委员职务,去接受其他工作。
- 第95-SL号法令,1958年12月1日,同意黄芳草先生辞去第四联合区行政委员会委员职务,去接受其他工作。
- 第96-QĐ号决定,1958年12月12日,在1958年9月2日国庆日之际,赦免15名囚犯。
- 第97-SL号法令,1958年12月20日,授予访问越南并在此演出的朝鲜艺术团一级劳动勋章。
共同签署的文件
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胡志明
与印度共和国总理贾瓦哈拉尔·尼赫鲁
之间的联合公报
应印度政府邀请,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胡志明于1958年2月5日至13日访问印度。在印度期间,主席参观了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方、水电站、工业中心以及农村改良工程。
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会见了印度总统、印度总理及印度政府其他官员,并借此次访问之机,就国际形势及两国关系问题与总理进行了亲切的意见交换。
主席对印度人民对越南人民的友好情谊以及热烈的接待表示诚挚感谢。主席很高兴有机会亲眼看到印度人民热爱和平的心情,以及印度人民和政府在建设现代国家的同时,保持和发展具有悠久传统的古老文化所取得的成就。
主席和总理重申了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信心。两位确信,在国际关系中应用这些原则将有助于缓和世界局势,并成为各国之间和平与理解的基础。
主席和总理一致认为,鉴于太空旅行和原子及氢弹战争技术方面的发展,维持和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两位一致认为,召开一次高级会议以寻求停止原子和氢弹试验、逐步裁军和缓和世界局势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并表示希望该会议能早日召开。
主席和总理认为,军事集团只会使国际局势更加紧张,并表示决心,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继续并加强努力,以维持世界和平并促进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
主席和总理一致认为,在当今世界,殖民主义已无立足之地,任何国家占领或统治他国领土的行为亦不可接受。两位领导人向所有正在为独立和主权而斗争的民族表达了深切的同情。他们很高兴看到一些亚非国家已经获得独立。新独立国家的主要任务是赋予其独立以经济和社会内容,并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主席和总理一致认为,外国国家的武器援助和军事条约不仅使新独立国家背离其独立地位,而且损害了这些国家迫切需要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主席表示欢迎“国际监督和控制委员会”以及作为该委员会主席国的印度,为充分实现《日内瓦关于越南的协议》的目的和条款所作出的重大贡献。主席和总理重申了1956年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所表达的愿望,即“国际委员会将继续努力,在充分执行《日内瓦关于越南的协议》的基础上,维护和加强越南的和平,旨在通过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普选,在国际委员会的监督下实现越南的统一”。在这方面,主席和总理强调,必须按照《日内瓦关于越南的协议》的目的和条款,促进越南南北双方之间的相互了解。
主席和总理欢迎在柬埔寨执行《日内瓦协议》所取得的成果,欢迎在老挝执行《日内瓦协议》方面取得的近期进展,并高兴看到解决老挝政治问题的可能性符合《日内瓦协议》。
主席和总理表示满意,借主席访问之机,双方有机会进行讨论和意见交换。两位领导人相信,这次个人接触将进一步加强两国和两民族之间的友好关系,并带来更紧密的文化、经济和贸易关系,使双方受益。
新德里,1958年2月7日
总理
主席
印度共和国
越南民主共和国
胡志明
贾瓦哈拉尔·尼赫鲁
《人民报》,第1437期,1958年2月14日。
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胡志明
与缅甸联邦总理吴努的
联合声明
1. 应缅甸联邦政府邀请,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胡志明于1958年2月14日至17日访问缅甸联邦。在缅甸期间,胡志明主席考察了美丽富饶的缅甸国土,以及勤劳工作、正全力建设祖国的缅甸各民族。无论在哪里,主席都清楚地看到缅甸人民对越南人民深厚的感情,这体现在给予主席的热烈接待中。主席与缅甸联邦总理吴努举行了会谈。会谈在亲密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为双方就国际形势一般情况以及两国共同利益问题广泛交换意见创造了条件。
2. 胡志明主席和吴努总理对国际局势持续紧张表示担忧,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全面战争爆发的危险,届时将使用一切破坏性武器,包括原子武器和氢武器。两位领导人认为,军事条约和军事联盟不仅没有给任何地区带来安全,反而使所有人感到恐惧,并推动了军备竞赛,从而使国际局势更加紧张。
3. 主席和总理深信,在如此严峻的国际形势下,和平只能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在各国关系中应用这些原则,将有助于消除猜疑和恐惧——这是目前国际局势紧张的根源——并将创造一种有利于各国以相互信任和善意和平解决所有威胁世界和平、阻碍国际合作的重大国际问题(包括裁军问题)的气氛。主席和总理完全承认,一次高级会议将对上述目标——即所有人都期望的目标——作出宝贵贡献。
因此,主席和总理再次确认自己坚决的意志,将继续努力维护世界和平,并在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合作。这些努力符合两国人民的愿望;两国人民都清楚地认识到,如果没有和平和国际合作,就不可能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提高生活水平的迫切目标;两国人民也清楚地认识到,原子时代的战争将对人类造成极其残酷的后果。
4. 主席和总理注意到,尽管近年来亚洲和非洲许多国家已摆脱殖民或半殖民制度,但目前许多国家仍在为争取独立和自由而斗争。两位领导人向所有正在为摆脱外国统治枷锁、实现自我解放的民族表示同情。两位领导人认为,以任何形式维持殖民主义都是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所担忧的事情,因为它威胁着自由与和平的事业,并阻碍社会进步。两位领导人明确表达了迫切的愿望:无论殖民主义残存于何处,都必须尽快被完全取代,代之以建立在所有国家平等、双方互利且符合共同利益基础上的新型国际关系。
5. 主席和总理再次强调,两位领导人关切印度支那的和平巩固。在这方面,两位领导人欢迎在柬埔寨执行《日内瓦协议》以及近期旨在解决老挝政治问题的发展,并强调必须充分执行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以便按照《日内瓦协议》的规定,通过自由的全民选举实现越南的统一。
6. 胡志明主席和吴努总理还共同回顾了自1954年吴努总理访问越南民主共和国以来,越南民主共和国与缅甸联邦之间友好关系与合作的过程。两位领导人满意地看到,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已按照万隆精神得到加强,并为亚非团结作出了贡献,两位领导人决定将竭尽全力进一步发展这些友好关系。
仰光,1958年2月17日
总理
主席
缅甸联邦 越南民主共和国
胡志明
吴努
《人民报》,1958年2月21日,第1442号。
注释
及
人名索引
注释
1. 俄国十月革命:1917年11月7日(即俄历10月25日),在由弗·伊·列宁领导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下,俄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推翻了资产阶级和反革命分子的政权,建立了由弗·伊·列宁担任主席的苏维埃政府。
1917年十月革命是世界上第一次胜利的无产阶级革命,它粉碎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新型国家——苏维埃政权,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十月革命唤醒了工人阶级和全体被压迫人民,为被奴役的民族走向解放革命并迈向社会主义指明了道路。
俄国十月革命对阮爱国的思想转变和政治立场产生了巨大影响。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他就已明确肯定,被压迫民族解放的道路就是十月革命的道路。第10页。
2. 第三国际(第三国际,共产国际):无产阶级国际革命组织,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的领导中心,活动时间为1919年至1943年。
受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巨大影响,且第二国际已完全背叛马克思主义,1919年1月,在弗·伊·列宁的领导下,八个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团体的代表会议呼吁所有共产党和左翼社会主义组织参加第三国际成立大会。
响应这一呼吁,1919年3月,在莫斯科,在弗·伊·列宁的领导下,30个国家的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团体代表举行了第三国际成立大会。
与第二国际相对立,第三国际非常重视民族解放问题。弗·伊·列宁《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经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1920年)通过,为正确解决民族解放运动的复杂问题奠定了政治和思想基础。
在寻找救国道路的过程中,通过研究弗·伊·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胡志明主席完全信仰弗·伊·列宁和第三国际,深刻领悟并创造性地运用弗·伊·列宁的思想来解决越南革命的基本问题。
在第七次代表大会(1935年)上,共产国际正式承认印度支那共产党为其直属支部。
1943年5月,根据新的形势和各国革命发展的特点,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在得到所有支部赞同的情况下,通过了解散该国际组织的决议。第10页。
3. 第二国际(第二国际):1889年根据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倡议,在巴黎(法国)举行的国际社会主义政党联盟大会上成立。第二国际在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方面发挥了作用,标志着为革命运动在许多国家的劳动人民中广泛发展准备基础的时代。
恩格斯逝世后,第二国际的领导机构被机会主义分子所操纵。他们要求重新审视马克思的革命学说,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用“阶级合作”、“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等右倾论点取代阶级斗争理论。这些论点的实质是破坏工人运动,间接支持帝国主义者在各殖民地正在推行的政策。第10页。
4. 二点五国际:正式名称为社会主义政党国际联合会,是受革命群众压力而从第二国际分裂出来的中间派社会主义政党和团体组成的国际组织。该组织于1921年2月在维也纳代表会议上成立。在口头上,二点五国际的领导人抨击第二国际,但在实际上,对于无产阶级运动的所有最重要问题,他们实行了机会主义政策,在工人阶级内部制造分裂,并企图利用这一联盟来对抗共产党人对工人群众日益增长的影响。
1923年5月,第二国际和二点五国际合并为社会主义工人国际。第10页。
5. 图尔大会:法国社会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于1920年12月25日至30日在法国图尔市举行。大会决定加入共产国际,以绝对多数票通过(3208票赞成,1022票反对),并建立了法国共产党。
胡志明主席,当时化名阮爱国,是法国社会党党员,以印度支那代表的身份参加大会。他宣读了一篇重要的发言,强烈谴责殖民主义,阐明了殖民地革命的重要性以及马克思主义者对这场革命的责任。他投票赞成加入共产国际,并成为法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这一事件标志着他革命生涯中的一个历史转折点:从爱国主义转向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越南革命走出革命路线危机开辟了道路。第11页。
6. 八月革命:爆发并胜利于1945年8月。在党的领导下,从1945年8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民一致起义,在省府夺取政权。8月19日,起义在首都河内取得胜利。8月28日,总起义在全国取得胜利。
1945年八月革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由工人阶级领导的第一次人民民主民族革命。这是全民族团结路线的胜利,利用革命暴力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东南亚第一个工农国家。这是高举民族独立、民主旗帜,紧密结合反帝与反封建两大任务的路线的胜利。这一胜利使越南民族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独立自由和社会主义的纪元。第12页。
7. 日内瓦协定:一些国家的外长会议于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在日内瓦(瑞士)举行,旨在解决朝鲜和平问题,但未取得结果。
1954年5月8日,即奠边府战役胜利后的第二天,关于结束战争、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问题正式提交日内瓦会议讨论。参加会议的有苏联、中国、法国、英国、美国、老挝王国、柬埔寨王国以及越南傀儡政权的外长。越南政府代表团由范文同同志担任团长,以一个胜利民族的代表团身份参加会议。
日内瓦会议联合声明和印度支那停战协定于1954年7月21日签署。参加各国承诺承认并尊重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规定法军必须撤出印度支那,且每个印度支那国家将通过自由选举实现国家统一。
联合声明还明确规定:在越南,以第17度纬线作为军事分界线,该界线仅具有临时性质,不得视为政治或领土边界;并规定越南将于1956年7月举行自由的全民选举以实现国家统一。第19页。
8. 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由德、意、日法西斯发动的战争,其阴谋是重新瓜分世界市场并消灭苏维埃俄国。由于战争的性质和法西斯势力的阴谋,战争在不同地区爆发时具有不同的性质。从1939年9月至1941年6月,是法西斯德国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从1941年6月至1945年8月,战争主要发生在苏德战场;从1941年12月至1945年9月,是日本法西斯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发动的战争。
鉴于其规模与激烈程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卷入了72个国家,17亿人口卷入战争。参战军队总数达1.1亿人。近5500万人死亡,大量物质财富被战争摧毁。
战争的结果是苏联、美国、英国等盟国力量的胜利,其中苏联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法西斯势力已被消灭。苏联不仅在伟大的卫国战争(1941-1945年)中取得了辉煌胜利,还直接解放了欧洲多国人民,使其摆脱法西斯灾难。这一胜利为亚洲许多国家完成民族民主革命并进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创造了条件。第43页。
9. 联合国:成立于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会议上的国际组织。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宪章》自1945年10月24日起生效。因此,每年的10月24日被称为联合国日。
《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建立这一国际组织的目的是预防和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发展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关系,并实现各国合作以解决国际问题;尊重人类的基本自由权利,不分种族、性别、信仰和语言。所有会员国一律平等,任何国家无权干涉他国内政。
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截至2010年,该组织有192个成员国。1977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第77页。
10. 第一届国会第七次会议:1957年9月10日至19日在河内举行。
在本次会议上,国会检查了第六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了1957年国家计划,旨在完成战争创伤的愈合和经济的恢复,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为统一祖国的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了《工会法》,确认工人阶级领导越南革命事业以及工会组织参与经济管理的作用。
通过了四项法令:
- 禁止一切投机囤积行为。
- 规定现行犯和紧急情况的情形,补充关于搜查现行犯的规定。
- 规定出版制度。
- 规定各级人民议会和行政委员会的选举条例。
在本次会议上,9月10日,胡志明主席简要报告了我党、政府代表团访问九个国家的成果:朝鲜、捷克斯洛伐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匈牙利、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第101页。
11.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1914年8月在欧洲爆发,1918年11月结束。这场战争是由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危机以及各大帝国主义国家为重新瓜分世界及其势力范围而斗争的后果而爆发的。这是欧洲两大帝国主义阵营之间的战争,卷入33个国家,人口超过15亿。人类在这场战争中遭受的损失是1000万人死亡,2000万人受伤和致残。当战争进入结束阶段(1917年)时,美国帝国主义参战,并提出美国式的停战条件,其野心是称霸世界。
1917年11月,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革命在俄国取得胜利。苏维埃国家采取的第一个行动是通过《和平法令》,并提议各国签署停战协定,以避免人类遭受长期战争的灾难。然而,这一提议未得到帝国主义国家的支持。
1918年秋,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德国及其盟国的失败而告终,导致在康皮涅(法国)签署停战协定,随后建立了凡尔赛体系——一个具有帝国主义性质、敌视苏俄的体系,实际上维持并恢复了德国军国主义,作为对抗苏联的先锋力量,尤其是在希特勒上台执政之后。第126页。
12. 乂安和河静的苏维埃(乂静苏维埃):在党的领导下,乂安和河静两省人民起义进行武装斗争,在许多地方夺取政权,建立苏维埃式的革命政权,为人民带来利益,如分配公田、破除迷信、镇压反革命分子……面对人民的力量,法国殖民者及其走狗感到恐慌,进行了野蛮的恐怖统治,将乂静苏维埃淹没在血海之中。
乂静苏维埃运动爆发时,胡志明主席正在国外活动,但他仍密切关注局势,并经常向共产国际和农民国际报告,以请求指示并呼吁支持这一运动。
义静苏维埃运动是我党领导的革命群众的第一次演习,为1945年八月革命做准备。第173页。
13. 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1957年11月14日至16日在莫斯科举行。12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表团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国际形势、争取和平与社会主义的斗争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之间关系等紧迫问题。会议一致通过了一项重要《宣言》。《宣言》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对于反对修正主义、教条主义和宗派思想,在共同原则基础上巩固社会主义国家各共产党在思想和组织上的团结,具有积极作用。《宣言》还提出了关于不同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形式的共同原则,关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历史意义,以及加强每个国家和世界社会主义体系社会主义力量的必要性。第189页。
14. 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战争(1950-1953):面对南朝鲜政权在军事分界线上的挑衅,1950年6月25日,北朝鲜军队进入南朝鲜进行反击。以此为借口,由美国操纵的联合国通过了错误的决议,允许由美国及其盟国组成的“联合国军”入侵并占领北朝鲜。
1950年9月,美军及附属国军队在朝鲜半岛登陆。不久,北朝鲜大部分领土落入干涉军之手。1950年10月25日,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消耗敌军并转入反攻,将美军及美国阵营国家军队推回北纬38度线以南。
当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时,苏联、各社会主义国家和世界进步力量进行了斗争,要求结束战争并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在苏联和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不懈的斗争下,1953年7月,美帝国主义被迫接受停火,并签署了朝鲜停战协定。第203页。
15. 第一国际(第一国际):无产阶级国际组织,1864年在伦敦(英国)国际工人会议上成立,由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领导。
第一国际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国际工人协会中央委员会,卡尔·马克思任该委员会常任委员。通过克服当时工人运动中存在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影响和宗派倾向,卡尔·马克思团结了中央委员会中最觉悟的成员。第一国际领导了各国工人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并巩固了他们的国际团结。第一国际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事业以及将社会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巴黎公社失败后,提出了一个任务:在第一国际所确立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各国的共产党。1876年,在费城(美国)会议上,第一国际正式解散。第204页。
16. 世界64个共产党、工人党和劳动党会议:为纪念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于1957年11月16日至19日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国际共产党和工人党的64个代表团。在会上,代表们就国际形势的紧迫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发表了和平宣言,呼吁全世界人民和一切善意人士共同努力,使人类摆脱战争的威胁。第206页。
17. 亚非人民大会:即1957年12月26日至1958年1月1日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的亚非国家团结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亚洲和非洲45个国家的代表团。尽管各国政治制度不同,但与会国家统一了共同目标,即团结斗争反对殖民主义,保卫民族独立,保障各民族之间的和平与安全。在宣言中,会议宣布完全支持“万隆会议原则”,呼吁世界各国人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达成谅解并增进相互了解。
会议还呼吁拥有核武器的各国政府停止试验和制造核武器——这是走向全面裁军的第一步。在谴责殖民主义的一切表现后,会议宣布完全支持各民族为自由和独立而进行的正义斗争,其中包括越南;谴责种族隔离政策。会议呼吁扩大与所有国家的贸易,不实行歧视;加强亚非各国在工业和农业发展方面的紧密合作。会议成立了亚非人民团结理事会及其秘书处。第208页。
18. 万隆会议: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万隆(印度尼西亚)举行。
出席会议的,除了印度尼西亚、印度、缅甸、斯里兰卡和巴基斯坦五个发起国外,还有24个亚洲和非洲国家的代表团,其中包括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
会议联合声明明确指出:殖民主义,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都是必须迅速消灭的祸害。会议完全支持各民族的平等权和自决权,谴责种族隔离政策,并要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接纳若干国家,其中包括越南,成为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声明呼吁各国立即进行裁军,严禁制造核武器,实现和平、友好合作,并通过谈判解决争端问题。
万隆会议体现了亚非各国民族解放运动和争取和平与社会进步运动的新进展。第215页。
19. 土地改革:在越南农村反对封建主义、实行民主的革命运动,从1953年11月开始,到1956年7月结束。
经过近三年的实施,我国北部的土地改革取得了具有战略意义的胜利:打倒了封建地主阶级;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使农民在农村成为主人;加强和巩固工农联盟,这是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坚实基础。
土地改革是党的正确主张。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有些时候,由于未能正确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未能依据各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因而犯了严重错误。这些错误已被党和胡志明主席发现,并及时指导进行了纠正。第216页。
20. 我国北部经济恢复时期:根据党中央政治局会议(1954年9月)决议的精神,于1955年至1957年进行。
经济恢复的目的是医治战争创伤,提高生产,稳定经济,初步改善人民生活,建设强大的北部,作为统一祖国的斗争基础。经济恢复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提高农业生产,以恢复和提高粮食生产为主;同时大力推进工业、交通运输生产的恢复,调整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重建被破坏的城市和农村,整顿文化、教育和社会工作等。
经济恢复任务于1957年底基本完成。这一时期的最大胜利是帝国主义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所有特权和特殊利益被废除;经济活动各方面恢复正常;国营经济成分初步确立。工农业总产量达到1939年水平左右。粮食产量远远超过战前水平。第216页。
21. 苏联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1918-1922):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帝国主义认为其眼前的威胁是苏维埃俄国。尽管存在矛盾,但帝国主义国家在必须消灭俄国年轻的苏维埃政权这一目标上达成了一致。在俄国境内,被十月革命推翻的地主、资产阶级以及白卫军军官们又抬起头来。他们勾结、配合帝国主义,从1918年上半年开始,从内部和外部对俄国发动军事进攻,企图消灭苏维埃政权,恢复剥削阶级的统治制度。在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人民和红军克服重重困难和考验,连续击败国内叛乱分子及帝国主义盟友的爪牙:高尔察克、伊万·乌德尼茨、邓尼金、格腊什诺夫、弗兰格尔等,并击溃了14个帝国主义同盟国武装干涉,将其军队赶出边境。
随着军事上的胜利,苏联人民还粉碎了反革命集团反对苏维埃共和国的阴谋,如社会革命党人、孟什维克、无政府主义者、民族主义者——这些人是白卫军将领和外国干涉者的帮凶和追随者。第239页。
22. 东南亚条约组织(简称SEATO):由美国主导的军事联盟,成立于1954年9月。加入SEATO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泰国、巴基斯坦。
该联盟的目的是遏制共产主义的蔓延,反对亚洲人民的革命运动,阻止印度支那各国人民抗法战争(1945-1954)胜利的影响,包围亚洲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印度支那三国人民抗美救国战争(1954-1975)取得完全胜利后,SEATO陷入深刻危机,并被迫于1977年6月宣布自行解散。第258页。
23. 巴格达条约组织:土耳其、伊拉克、伊朗、英国和巴基斯坦于1955年在巴格达(伊拉克)建立的军事联盟。后来美国也加入了该联盟。该联盟的目的是包围苏联南部边境;破坏阿拉伯国家在争取独立斗争中的团结;为中东的外国资本集团维持石油和其他资源的利益。
1958年7月,伊拉克革命成功,联盟参谋部被迫离开巴格达,迁至安卡拉(土耳其),并改名为中央条约组织(CENTO)。1959年3月,伊拉克共和国宣布退出该组织。第258页。
24.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由印度和中国两国于1954年提出的国家间和平合作原则,即:
1- 互相尊重领土完整和主权;
2- 互不侵犯;
3- 互不干涉内政;
4- 平等互利;
5- 和平共处。第259页。
25.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NATO):由美国主导的西方国家最大的政治-军事联盟,根据1949年4月4日在华盛顿(美国)签署的《北大西洋公约》成立。加入该联盟的国家有:英国、法国、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葡萄牙等。后来又有希腊、土耳其(1952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954年)等加入。到2009年共有28个成员国。
该组织成立的目的是包围、威胁苏联和欧洲社会主义国家,遏制欧洲和世界的革命运动。第273页。
26. 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二届)第12次(扩大)会议:于1957年3月底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了关于建设军队、巩固国防的问题;通过了旨在推动完成经济恢复任务的主要指标和措施。
关于建设军队、巩固国防的任务,会议强调:保卫北部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保卫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安全,作为统一祖国斗争的后盾,粉碎帝国主义——主要是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一切侵略阴谋,是我军的首要任务。为此,需要“积极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逐步走向正规化和现代化”。
会议还确定,建设军队、巩固国防是全党和全国同胞的共同任务。第364页。
27. 越南民主共和国第一届国会第八次会议:于1958年4月16日至29日在河内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国会讨论并通过了国民经济改造和发展三年计划(1958-1960年),决定设立若干国家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检察署、国家科学委员会;将民族局升格为民族委员会;将商业部拆分为内贸部和外贸部,将水利建筑部拆分为水利部和建筑部。国会还通过了两项重要法律,即《地方政权组织法》和《规定军队军官服役制度的法律》。第380页。
28.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1958年3月7日致南部当局的照会(同时抄送1954年日内瓦会议与会国及国际委员会参与国):
面对美帝国主义对越南南部日益公然和深入的干涉,继1957年7月18日照会之后,1958年3月7日照会明确指出:美帝国主义正逐渐将越南南部变成其在东南亚的侵略军事基地。我们南北同胞已看清美帝国主义制造战争和干涉政策的危险,并要求停止美国对南部的任何干涉。全国人民的愿望是和平与国家统一。顺应这一愿望,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始终准备与南部当局召开协商会议,讨论在全越南举行自由普选,以实现《日内瓦协定》规定的越南统一。为达成普选协商,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建议南北双方有权当局尽早会晤,共同商讨双方同时减少兵力以及寻找相互贸易措施。我国政府3月7日的照会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响应,并极大地鼓舞了南北两地人民的斗争运动。第382页。
29. 1946年宪法:在根据临时政府主席1945年9月20日法令准备组织选举国会的普选的同时,成立了一个由胡志明主席主持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凭借宪法起草委员会的责任感和紧迫的工作精神,1946年10月,宪法草案完成并经过了两轮征求意见。在越南民主共和国第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了宪法草案,代表们进行了民主讨论。1946年11月9日,国会通过宪法草案,使其成为我国第一部宪法。
宪法包括序言,共7章70条,规定了:政体、公民的义务和权利、人民议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政府、各级人民委员会和行政委员会、司法机关以及宪法的修改。
宪法的颁布具有重大意义。这是我国第一部宪法,也是当时东南亚地区最民主、最进步的宪法。第386页。
30. 非洲独立国家会议:1958年4月22日在阿克拉(加纳)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八个非洲独立国家。会议通过了关于承认阿尔及利亚人民的独立权和自决权,要求法国撤出阿尔及利亚;保卫非洲各国的独立,斗争以挫败美国在非洲强加并维持统治的阴谋;维护世界和平,谴责种族隔离政策,支持各国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等决定。
阿克拉会议体现了所有非洲民族在斗争中解放非洲脱离殖民主义并维护世界和平的紧密团结精神。第389页。
31. 奠边府战役:我国人民抗法殖民侵略战争中规模最大、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战役。
在印度支那战场接连失败后,法国殖民者和美国干涉者制定了纳瓦计划,企图扩大和延长战争,以挽救其濒临破产的失败局势。
1953年11月,在美国帝国主义的帮助下,法国殖民者派伞兵降落在奠边府,并在此建立了印度支那最强大的据点集团,旨在巩固其在西北部和上寮地区的立足点,实施诱使我主力部队前来予以消灭的阴谋,为其在平原和中部地区进行平定创造条件,企图改变战场局势以利于其方。奠边府是“一座不可侵犯的堡垒”,是纳瓦计划的核心,也是印度支那战场上的战略决战点。
1953年12月6日,在胡志明主席主持下,党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了形势并决定发动奠边府战役。
战役于1954年3月13日打响。经过55个日夜艰苦而英勇的战斗,1954年5月7日,我军在奠边府取得全胜,整个据点集团被消灭;我军歼灭和俘虏敌军16000多名,缴获了敌军在此的全部武器和军事装备。
1953-1954年冬春攻势,其高潮是我军和人民的奠边府历史胜利,粉碎了法国殖民者的纳瓦计划和美国的干涉。
奠边府胜利对签署日内瓦协定、结束战争、恢复越南和印度支那的和平具有决定性意义。第398页。
32. 越南学生第二次大会:1958年5月5日至7日在河内举行。大会由243名正式代表和200名列席代表参加,他们代表北部各大学4000名学生。大会对1957年至1958年两年间越南学生运动在学习、思想、生活以及团结南部学生和全世界学生等方面的活动进行了总结。大会通过了越南学生联合会章程及该会的工作方针。在闭幕式上,大会荣幸地迎来了胡志明主席的视察和讲话。第399页。
33.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第三次大会:1958年5月21日至23日在河内举行。大会由586名代表参加,他们代表北部数万名农业劳动模范和1200万农民。大会是我人民在农业战线上蓬勃而广泛的劳动竞赛运动的典型体现。
1958年5月23日上午,大会荣幸地迎来了胡志明主席的视察和讲话。第414页。
34. 全国英雄和劳动模范第二次大会:1958年7月7日至8日在河内举行。大会由456名劳动模范和全国76个集体劳动竞赛单位的代表参加。大会表彰了各英雄、劳动模范以及我全体人民在三年恢复经济和医治战争创伤(1955-1958)期间爱国劳动竞赛的成就。大会提出了新的方针,旨在推动爱国劳动竞赛,圆满完成1958年生产计划,建设北部,迈向社会主义。胡志明主席出席大会并担任大会主席团成员。第494页。
35. 越南人民保卫和平大会:1958年8月16日在河内举行。与会代表700人,包括越南世界和平保卫委员会的代表、中央及河内各政党、各团体的代表、各专区、省祖国阵线委员会的代表、英雄、劳动模范以及首都各阶层人民的代表。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大会决议,并通过了由大会推荐进入越南世界和平保卫委员会的63人名单。大会决议明确阐述了越南人民响应世界和平运动、支持民族独立运动、与社会主义国家及世界各国人民团结一致的立场;坚决斗争反对美国帝国主义干涉越南南方,要求执行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大会还表达了我国人民对斯德哥尔摩大会决议的响应,要求美、英从黎巴嫩和约旦撤军,禁止试验原子武器,实现裁军,使世界局势趋于缓和……第516页。
36. 世界和平大会:1958年7月16日至22日在斯德哥尔摩(瑞典)举行。与会代表1800人,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其中包括越南代表团。
大会一致谴责美、英在中东的侵略行为;要求美、英从黎巴嫩和约旦撤军。大会通过决议,要求立即停止原子武器试验,并走向裁军。大会呼吁世界和平力量广泛团结,扩大队伍,以动员各国人民有效参与争取和平的斗争。大会表达了对我国人民统一祖国斗争的支持。第516页。
37. 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4次(扩大)会议:1958年11月中旬举行。在分析完成三年恢复经济计划和医治战争创伤后北方形势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两项重要决议:关于北方三年计划(1958-1960)任务的决议和关于总结土地改革的决议。
关于三年计划(1958-1960)的决议强调,北部的中心任务是对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成分以及私营资本主义经济成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大力发展国营经济,即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在进行改造的同时,需要发展农业生产,大力推进农业合作化;发展工业、手工业,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加强巩固国防。
关于土地改革总结的决议肯定,土地改革的胜利是巨大的、根本性的,因为它推翻了地主阶级和越南反动派,使农民摆脱了封建枷锁,巩固了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第577页。
人名索引
A 艾森豪威尔,德怀特·戴维(1890-1969):美国第34任总统(1953-1961),共和党党员;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北非(1942-1944)和西欧(1944-1945)盟军总司令;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武装部队总司令(1950-1952)。艾森豪威尔主张对苏联和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大规模报复”战略,即进行全面的核战争。艾森豪威尔政府奉行基于“实力政治”原则的外交路线。1957年初,艾森豪威尔提出艾森豪威尔-杜勒斯学说,旨在对抗中近东各国的革命运动,以及多米诺骨牌学说,标志着美国直接干预越南南部。
安斯坦,阿尔伯特(1879-1955):德国理论物理学家,1940年起拥有美国国籍。他是20世纪伟大的科学家,对物理学有许多贡献;他是分子布朗运动理论的创立者,相对论的作者。他于1921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B 贝多芬,路德维希·范(1770-1827):德国人,著名的德国作曲家,早年即展现音乐天才,创作了许多不朽作品,如《月光》、《热情》。
布瓦希巴,哈比卜(生于1903年):突尼斯政治活动家。1922年加入民族资产阶级政党“自由宪章党”。1934年起成为“新自由宪章党”的领袖。突尼斯独立后,1956年任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1957年起任突尼斯总统并主持政府。
C 卡达尔,亚诺什(1912-1989):匈牙利人,政治活动家,内政部长(1948-1951),匈牙利政府总理(1956-
1958;1961 - 1965),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任期从1956年至1988年。
周恩来(1898 - 1976):浙江绍兴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活动家。1917年至1919年,他在日本留学。1920年至1924年,他在法国留学,并与其他人一起在巴黎建立马克思主义组织,随后加入法国共产党。1924年,他回国,被任命为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1927年,他参与领导南昌起义,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兼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1928年,他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后,他当选为国务院总理。1949年至1956年,兼任外交部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56年至1976年,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周恩来是胡志明主席的亲密战友,他与胡志明主席共同缔造了两党两国人民的友谊。
朱德(1886 - 1976):中国革命领导人之一,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在莫斯科东方大学参加秘密军事训练班。1926年,回国,参与领导南昌起义(1927年),随后参加万里长征(1934年)。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总指挥兼总司令。1949年9月,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同年10月任国防部长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1954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多年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科拉罗夫,瓦西里(1877 - 1950):保加利亚工人运动和国际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家。他是保加利亚社会民主工党党员,始于1897年。1897年至1900年,在日内瓦学习法律,并组织国际马克思主义小组。1905年,在保加利亚社会民主工党(狭义社会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21年起,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1922年至1924年,他当选为共产国际总书记。他与季米特洛夫共同领导
1923年9月反对法西斯的起义。起义失败后,他移居苏联,直至1945年。
1945年至1946年,他是新成立的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会主席兼临时国家主席。1947年至1949年,他是部长会议副主席、外交部长。1949年至1950年,他是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达波托夫斯基,安东宁(1884 - 1957):捷克斯洛伐克政治活动家,1921年加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党中央书记(1922 - 1929);捷克斯洛伐克革命工会总书记(1929 - 1939);世界工会联合会执行委员兼捷克斯洛伐克工会中央理事会主席(1945 - 1949);副总理(1948),政府总理(1948 - 1953);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1953 - 1957)。
达瓦茨基,亚历山大(1899 - 1964):波兰党和国家政治活动家,波兰爱国人民军组织人之一,1923年加入波兰共产党。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是波兰游击队总参谋长,驻苏联波兰军队副司令。1944年至1948年,他是党中央政治局委员。1949年至1952年,他是波兰政府副总理。1952年,当选为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团主席。
达勒特,约翰·福斯特(1888 - 1959):政治家,1952 - 1959年美国国务卿;美国政界“鹰派”的积极活动家。
达米亚诺夫,格奥尔基(1892 - 1958):保加利亚政治活动家。1914 - 1918年间,参与领导前线士兵中的革命工人运动,是1923年反法西斯运动的领导人之一。1944年起,负责保加利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军事工作。1945年5月起任政治局委员;1946 - 1950年任国防部长。1950年起,当选为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会主席。
季米特洛夫,格奥尔基(1882 - 1949):国际共产主义和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家,保加利亚共产党和国家的领袖。1902年,他加入保加利亚社会民主党。1909年,他是保加利亚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23年,他参与领导保加利亚工农起义。起义失败后,格·季米特洛夫离开祖国,继续在共产国际活动。1935 - 1943年间,他是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
共产国际。保加利亚解放(1945年)后,他当选为部长会议主席、共产党总书记,并担任保加利亚祖国阵线领导人。
德贡,夏尔(1890-1970):法国政治家。他毕业于军事学校(1912年),1938年晋升少将军衔。当贝当政府向德国投降(1940年)时,他流亡伦敦(英国)。1943年,他前往阿尔及利亚,组建法国国家解放委员会,并担任该组织主席。1944年,他成立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并在1944年至1946年间担任该政府主席。1955年,他被任命为政府总理。1958年,当选为法国总统。1965年,他再次当选总统。1969年,他请求辞职。
G
甘地,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1869-1948):印度民族解放运动著名的哲学家、作家和活动家。为了反对英国殖民主义,争取民族独立,甘地主张不使用暴力,且不将暴力视为政治斗争的方式。在印度民族解放斗争运动(1919-1922年)中,M.K.甘地成为国大党领袖,并在将该党转变为反帝群众组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的消极抵抗学说成为国大党在争取印度独立斗争中的正统思想。1946年,M.K.甘地宣布并非必须仅使用非暴力斗争方法。M.K.甘地在印度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和威望。印度人民尊称他为“Mahatma”,意为“伟大的灵魂”。1948年,他被反动派暗杀。
格奥尔基乌-德治,格奥尔基(1901-1965):1930年加入罗马尼亚共产党,1955年任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45年起任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55年起任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他在1952年至1955年间担任部长会议主席,1961年至1965年担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团主席。
居里,弗雷德里克(1900-1958):法国著名科学家,世界著名物理学家,1935年获诺贝尔化学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积极参与反法西斯运动。1942年,他加入法国共产党,担任世界和平理事会主席,多次在法国会见胡志明主席。
格罗特沃尔,奥托(1894-1964):德国工人运动和德国国家著名的活动家,国际共产主义和工人运动活动家。他是德国民主统一反法西斯斗争运动的领导人之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纳粹德国政权垮台后,他担任了许多重要职务,如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在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统一大会(1946年4月)上,当选为德国统一社会党共同主席,与威廉·皮克(Wilhelm Pieck)共同任职;担任人民议会和制宪议会主席(1948-1949年);自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立之日起(1949年)担任总理。
歌德,约翰·沃尔夫冈(1749-1832):德国杰出作家、诗人,出身于马恩河畔法兰克福的富裕家庭,在莱比锡大学及斯特拉斯堡大学学习法律、绘画和文学。1771年,与几位朋友创办了《法兰克福知识分子报》。随后创作了《少年维特之烦恼》、戏剧《陶里斯的伊菲革涅亚》、《我的生平——虚构与真实》。诗歌作品《五月之歌》、《会合与离别》……以及许多其他戏剧、诗歌和文学作品。
J.W.歌德是德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文豪,也是人类杰出的文豪之一。
哈辉集(1906-1941):越南共产党著名活动家。籍贯河静省锦川县锦兴社。1925年,哈辉集加入复越会,后改名为新越会。1928年底,前往广州,转而在中国青年革命会活动。1929年,赴苏联东方大学学习。1934年初,哈辉集回到中国澳门,参与党在外指挥部的活动。1935年3月,哈辉集担任印度支那共产党在外指挥部书记,直接主持于1935年3月27日至31日在中国澳门举行的党代表大会。1936年7月,哈辉集与黎鸿峰共同主持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哈辉集被选任为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至1938年3月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阮文渠担任党总书记,哈辉集为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938年5月1日,被法国殖民者逮捕并判刑入狱。1939年8月,获释并被软禁在家乡。1940年3月30日,哈辉集再次被捕,关押在西贡大监狱。1941年3月25日,被法国当局指控为南圻起义的精神负责人,判处死刑。1941年8月28日,他在胡志明市霍蒙被法国殖民者杀害。他是《斗争报》(La Lutte)上许多文章的作者。著作:《印度支那共产主义运动史初稿》(笔名洪世功);
托洛茨基与反革命(笔名:清香)。
希特勒,阿道夫(1889-1945):法西斯德国的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1933-1945),是策划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的主谋。1920年,希特勒创立纳粹党,1933年登上该党领导地位。1945年,苏联和盟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对抗法西斯的胜利,在军事、经济、政治和精神上彻底粉碎了希特勒法西斯集团及国际反动法西斯势力的主要力量。希特勒不得不结束了自己残暴且好战的一生。
黄明鉴(1904-1995):爱国革命知识分子,籍贯河内市慈廉县。他毕业于印度支那高等师范学校,随后在金边(柬埔寨)、西贡、河内任教,并为以法语出版的爱国报刊撰写大量文章,如《破钟报》(La Cloche Fêlée)、《安南报》(L’Annam)。
1945年八月革命后,他被我国政府任命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内务部办公厅主任、内务部副部长、外交部长、文化部长、越南社会党副总书记。他参加了1945-1946年间的若干越法会谈。
黄文秀(1909-1944):岱族,籍贯谅山省文渊县仁理社(今谅山省文朗县黄文秀社)。1926年参加革命,后赴中国加入北伐军,获中尉军衔。
1932年,他在龙州修理所工作。在此,他与黎鸿风取得联系,并于1933年成为印度支那共产党党员。回国后,他在越北活动,担任越北反帝阵线机关报《斗争报》(Tranh đấu)主编,为《劳动报》(Lao động)撰稿,领导越北民主阵线运动。
当北圻省委重建时,他被补入省委,随后进入政治局。当梁庆善被捕时,他被任命为北圻省委书记(1939年)。
1940年,他被选入党中央,并在第七届中央全会(1940年11月)上被选入党中央政治局。1941年初,党中央派他前往与共产国际及党的海外部门建立联系。
1941年1月,黄文秀在广西(中国)新圩会见阮爱国。
第八届中央全会后,他负责兵运工作,是《解放旗报》(Cờ giải phóng)的创始人之一。
1943年8月,他被法国殖民者逮捕,并于1944年5月24日在河内新美(Tân Mai)被杀害。
霍加,恩维尔(1908-1985):阿尔巴尼亚党和国家政治活动家。他是积极活动者之一
参与阿尔巴尼亚共产党(1948年改名为阿尔巴尼亚劳动党)的创建,并参加反对意大利法西斯占领的民族解放运动,被法西斯法庭缺席判处死刑;1941年起成为阿尔巴尼亚共产党党员,随后成为党中央委员。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连续被任命担任党和国家的重要职务:外交部长(1946-1952年);部长会议主席(1946-1954年);阿尔巴尼亚共产党总书记(1948年);阿尔巴尼亚劳动党第一书记(1948-1985年)。1957年起,霍查担任武装力量总司令和阿尔巴尼亚国防委员会主席。
金日成(1912-1994):政治活动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袖。他少年时期即投身革命。1934年,他在中国满洲组织朝鲜游击队,随后指挥朝鲜革命军,参加解放国家、摆脱日本法西斯占领的战争。
1946年起,他当选为朝鲜共产党中央执行局组织部第一书记,并担任北朝鲜人民委员会临时主席,后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总理、朝鲜劳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在抗美战争期间(1950-1953年),金日成被任命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主席、朝鲜人民军总司令。
黎鸿峰(1902-1942):本名黎辉允,籍贯义安省兴原县兴通社。1923年初,黎鸿峰前往暹罗(泰国),后赴中国。1924年,加入“心心社”——这是中国境内爱国越南青年组成的一个革命组织。1925年,黎鸿峰加入越南革命青年会。1926年,被派往苏联东方大学学习;1934年,负责党在国外领导机构的工作;1935年,作为我们党代表团的团长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在党第一次代表大会(1935年3月)上,黎鸿峰当选为总书记。1936年7月,他主持在上海(中国)召开的党中央会议,提出党的战略指导方针转变,开启了民主阵线时期(1936-1939年);1940年在西贡被捕,1942年9月逝世于昆仑岛监狱。
列宁,弗拉基米尔·伊里奇(1870-1924):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领袖,共产党创始人
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以及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他也是共产国际的创始人。继承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事业,列宁坚决斗争以捍卫马克思主义,反对机会主义者的任何歪曲,并天才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正确解决了帝国主义时代无产阶级革命所面临的问题。
列宁特别关注民族解放运动,并提出了关于殖民地和附属国家民族解放斗争的许多重要论点。在1920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提交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中,列宁提出了民族解放运动的基本问题。
李卜克内西(1871-1919):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杰出活动家,反对机会主义、军国主义和帝国主义战争的积极战士。李卜克内西是革命“斯巴达克团”的组织者和领导人之一,是德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并领导了1919年的工人起义;在狱中被敌人杀害。
卢森堡,罗莎(1871-1919):波兰、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卓越活动家,第二国际左翼领袖之一。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她就站在国际主义立场上,是发起成立“国际”小组(后改名为“斯巴达克团”,再改名为“斯巴达克联盟”)的倡议人之一。1918年11月德国革命后,她在德国共产党成立大会上发挥领导作用。1919年1月,她被捕并被反革命分子杀害。
毛泽东(1893-1976):湖南人,中国著名革命活动家。
辛亥革命(1911年)后,他参加了湖南的革命军队。1921年,他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委员(1923年);中央政治局委员(1933年);是万里长征的领导人之一。在1935年1月遵义会议上,他当选为政治局常委,随后担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他是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国共产党主席(1943-1976年)。
他主张与国民党合作,建立民族统一战线,并将抗战引向胜利(1937-
1945)。在内战时期(1946—1949),他同共产党领导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国民党军队,迫使他们逃往台湾。1949年10月,他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直至逝世(1976)。
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功绩和贡献是巨大的,但他关于20世纪50年代末经济建设的观点以及20世纪60年代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也造成了许多危害。
米凯扬,阿·伊(1895—1978):苏联政治活动家,社会主义劳动英雄(1949);1915年加入俄国共产党。1926年至1930年,任苏联对外贸易人民委员。1930年起,任供应人民委员;1934—1938年,主管食品工业部。1937年至1946年,任苏联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对外贸易人民委员。
1946年起,任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1953年起,任苏联商业部部长。1955年,再次当选为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兼商业部部长。1923年起任党中央委员会委员,1926年起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36年起任中央政治局委员。1952年起,任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1964年至1965年,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
纳赛尔,加马勒·阿卜杜勒(1918—1970):埃及政治活动家和国务活动家。1947年,他是发起、建立并领导“自由军官”组织的人,该组织反对封建制度,反对外国压迫,反对国家机器的腐败。1952年,该组织发动政变推翻法鲁克国王,宣布建立共和国。在新政府中,纳赛尔任革命指导委员会副主席、副总理和内政部部长。1954年,他任革命指导委员会主席和政府总理;1956年起,任埃及总统。1958年至1961年,埃及和叙利亚统一为一个国家,名为阿拉伯联合共和国,他任总统。他是不结盟运动的创始人之一。
尼赫鲁,贾瓦哈拉尔(1889—1964):著名政治活动家,印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袖,甘地的学生和事业继承者。1912年加入国大党。
1929年,他当选印度国民大会党总书记;在1929年至1930年、1936年至1937年、1946年、1951年至1954年期间,担任印度国民大会党主席。1946年,他参与组建印度临时政府,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自1947年印度宣布独立以来,他担任总理兼外交部长。他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议者之一,也是不结盟运动的创始人之一;他是胡志明主席的亲密朋友;他是许多关于民族运动研究著作的作者。
吴廷琰(1901-1963):籍贯广平省丽水县风水社大丰村。1955年至1963年担任西贡政权总统。
吴廷琰自1921年起做官;1933年,任吏部尚书;随后辞职。1950年,赴美。1954年,被美国扶植回国,接替保禄担任总理。上台掌权后,吴廷琰在美国的支持下,推翻了保大。从此,吴廷琰在美国的操控下,对人民进行镇压,并坚决破坏革命。1963年11月2日,吴廷琰死于美国策划的反对派力量发动的政变中。
吴家自(1908-1935):共产主义战士,生于北宁省仙山县三山村。1927年,他参加了阮爱国在中国广州组织并讲授的革命政治训练班。1929年3月,参与成立越南第一个共产主义支部。1930年初越南共产党成立后,吴家自被派任南圻党临时执行委员会书记,化名百。1930年底,吴家自被捕,1933年5月被流放至昆仑岛。1935年初,吴家自在从昆仑岛渡海返回大陆途中牺牲。
阮氏明开(1910-1941):又名英,是义安省荣市一名铁路职员的女儿。1927年,阮氏明开参加兴南会(新越革命党前身)组织。1930年初,阮氏明开转为印度支那共产党联盟党员,并前往中国活动。
1935年7月,阮氏明开是我党派往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团成员。在大会上,以潘兰为化名,阮氏明开宣读了关于印度支那妇女在革命斗争中作用的论文;随后,与黎鸿峰同志结婚。1936年8月回国,阮氏明开被派入南圻区党委,并直接担任西贡-堤岸市委书记。
1940年7月30日,阮氏明开被法国殖民者逮捕,并
1941年8月28日,在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市胡志明
控诉美国帝国主义在越南的罪行;第二届和第三届国会代表。
1968年11月7日,他在南部战场执行任务时牺牲。他因在医学领域的贡献被追授胡志明奖。
范文同(1906 - 2000):广南省莫德县德新社人。1925年,他参加河内的学生爱国运动,被开除学籍。1926年,他参加阮爱国在广州(中国)组织的政治训练班,并加入越南革命青年会。1927年,他回国,被派往南圻越南革命青年会支部。1929年,他被敌人逮捕,被判刑10年并流放至昆仑岛。1936年,他获释,在河内从事公开活动,随后在中国南部活动(1940 - 1941)。1941年中,他回国,积极参与建设越北根据地。八月革命(1945年)成功后,他被任命为越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财政部长(1945年);政府代表团团长,出席枫丹白露会议(1946年);政府在中部南部地区的代表(1947 - 1948年);政府副总理(1949年);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49年8月),兼任外交部长(1954年);越南政府代表团团长,出席关于印度支那的日内瓦会议(1954年);政府总理(1955 - 1981年);部长会议主席(1981 - 1987年);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947年);正式委员(1949年)。从1951年到1986年,他连续担任党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一至第七届国会代表。从1987年起,他是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顾问。国家授予他金星勋章及许多其他珍贵勋章、奖章。
潘英(1912 - 1990):河静省德寿县松影社人。八月革命前,他是学生会主席,河内私立升龙大学教授,国语推广运动和青年运动的积极成员。八月革命后,他参与成立越南人民联盟,担任国家建设委员会主席,抗战政府国防部长,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出席枫丹白露会议(法国)的秘书长。他被选为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第一、第二届主席团委员,第四届副主席。第二至第八届国会代表。
律师潘英还是越南律师协会的创始人之一,国际律师协会常务委员;越南世界和平理事会主席及世界和平理事会副主席。
潘计泰(1899 - 1992):籍贯河内山西市,原顺化朝廷北圻钦差。1945年8月,他辞去钦差职务,投身革命。在抗法战争中,被任命为内务部代理部长。1948年,他是越南民主共和国首届最高国防委员会委员。北部解放后,他被任命为越南民主共和国内务部部长,随后担任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副总理,任期从1955年至1975年。
法拉·阿巴(1899 - 1985):阿尔及利亚政治活动家。1938年,是阿尔及利亚人民联盟的创始人之一。1943年和1945年,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入狱。1946年,他是阿尔及利亚民主联盟宣言的起草人。1955年,该联盟与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合并——该组织于1958年宣布成立阿尔及利亚共和国。1958年9月至1961年8月,担任阿尔及利亚共和国临时政府部长会议主席。1962年起,担任阿尔及利亚民族制宪国民议会主席。
皮克,威廉(1876 - 1960):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党和国家活动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活动家。1895年,威廉·皮克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1918年,在共产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28年,当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1931年,担任共产国际主席团成员,并加入共产国际书记处。1935年,当选为德国共产党主席。1945年,希特勒向盟军投降后,威廉·皮克坚持斗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基础统一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1946年,当选为德国统一社会党主席;1949年10月起,担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主席。
普拉扎德,拉金德拉(1884 - 1963):印度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1920年,他参加抵制殖民政府运动。由于参与印度民族解放运动,1942年至1945年期间被英国殖民当局逮捕入狱;1946年担任印度制宪国民议会主席,1947年担任印度国民大会党主席。1950年,当选为印度临时政府总统;1952年至1962年担任印度共和国总统。
泰戈尔,罗宾德拉纳特(1861 - 1941):大作家,杰出的文化人物,印度爱国者。泰戈尔非常积极地参与了斗争
印度人民反对英国殖民侵略和统治。他创立并直接负责一所大学,旨在实施民族教育,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他走遍国内各地,发表演讲并创作诗文,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他致信英国驻印度总督,抗议英国当局对农民运动的野蛮镇压。他积极活跃于印度进步作家协会。
在活动和创作生涯中,泰戈尔曾访问世界许多国家,如:日本、英国、美国、法国、中国、越南……
泰戈尔为人类留下了一部庞大而珍贵的文学遗产,包括52卷诗集、42部戏剧、12部小说以及许多研究著作。
在他的作品中,泰戈尔猛烈谴责英国殖民主义及其走狗,同时反映人民的贫困生活,唤醒他们起来斗争,反对他们。印度共产党称他为“反法西斯十字军战士”,印度民族解放运动领袖甘地则视他为印度的“伟大的教师,伟大的哨兵”。
滕纳曼,埃格纳特(1866 - 1944):德国工人运动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杰出政治活动家。滕纳曼出身于工人家庭。1903年,滕纳曼加入社会民主党;1918年参加汉堡斗争;1919年当选为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汉堡市委第一书记;1920年加入德国共产党;1921年任德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23年领导汉堡起义;1924年任德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1925年起任德国共产党总书记。1924年至1928年,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1928年至1943年任正式委员。1928年,阮爱国曾在柏林会见滕纳曼。1933年3月,滕纳曼被德国法西斯逮捕入狱,1944年8月18日,他在布痕瓦尔德集中营遇害。
铁托,约瑟普·布罗兹(1892 - 1980):元帅,南斯拉夫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活动家。1920年,他加入南斯拉夫共产党。1936年起,任南斯拉夫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1935年至1936年在莫斯科的共产国际工作。1937年起,滕纳曼任南斯拉夫共产党总书记(1952年改名为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1941年至1945年,任南斯拉夫民族解放军和游击队最高总司令;1943年至1945年,任全国解放
放南斯拉夫;1945年至1946年,任临时政府主席兼国防部长;1946年至1953年,任部长会议主席;1953年起,任南斯拉夫人民共和国联邦共和国主席(1963年改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并主持政府工作(1953年至1963年)。1961年,参与创立不结盟运动。
尊德胜(1888-1980):越南党和国家杰出的活动家;籍贯隆川省美和兴社(今属安江省)。1919年,他参加法国工人和水兵在黑海发动的兵变,以反对多国帝国主义对苏俄的反革命干涉战争。
1920年,他回国,在西贡-堤岸建立秘密工会,并领导巴松工人罢工(1925年8月)。1927年,他加入越南革命青年会,任南圻区执行委员会委员,在西贡被法国殖民者逮捕(1928年),被判20年苦役,流放至昆仑岛。
1945年八月革命后,他逃出昆仑岛监狱,返回南部参加抗战,任南部区党委书记(1945年)。他任国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1946-1955);代理主席(1948-1955);国会常务委员会主席(1955-1960),相当于后来的国会主席。他是从第一届到第六届的连续国会议员。他任内务部长(1947年5月至1947年11月);全国特别监察员(1947年8月);越南民主共和国副主席(1960-1969);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后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1969-1980)。
他是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自1947年起,并担任第二届至第四届中央委员。
他是越南国民联合会副会长(1946-1951);联越阵线全国委员会主席(1951-1955);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1955-1977);越南祖国阵线名誉主席(1977-1981)。
他获党和国家授予金星勋章及多枚其他高级勋章。
陈富(1904-1931):印度支那共产党总书记,籍贯河静省德寿县松影社。
1925年,陈富参与创立复越会,该组织是新越革命党的前身。1926年,他参加阮爱国在广州(中国)组织的革命训练班,随后被派往苏联东方大学学习。
1930年初,陈富回国,被补选为党中央执行委员(1930年7月),并与中央政治局
起草党的政治提纲。该提纲于1930年10月中央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在这次会议上,陈富当选为党的总书记。
1931年4月19日,陈富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在狱中,陈富遭受敌人极其野蛮的酷刑。因重病,他于1931年9月6日牺牲。
蒋介石(1887-1975):浙江人。1923年,任广东军政府总参谋长。1924年,受孙中山派遣赴苏联考察军事,回国后任黄埔军校校长。
孙中山逝世后,蒋介石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属右派,反对中国共产党。1943年,再次担任中国国民党政府主席。1948年,任总统。1949年1月,蒋介石辞职并退往台湾,继续担任中国国民党总裁和中华民国总统。
吴努(1907-1995):缅甸政治活动家,1933年起成为争取缅甸独立的德宾党成员。1943年至1945年,任外交部长。1948年至1956年,继1957年至1958年,以及1960年至1962年,任政府总理。吴努是不结盟运动的创始成员之一。
瓦西里耶娃,维拉·雅科夫列夫娜(1900-1959):生于下帕科夫地区的维捷布斯克省,出身农民家庭;1940年获经济学副博士学位,1954年成功答辩题为《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深刻危机》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已出版90多项著作,其中包括专著:《印度支那》(1947)、《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崩溃》(1951)。1955年中,瓦西里耶娃——原共产国际东方部印度支那处处长——在莫斯科再次会见胡志明主席,当时胡志明主席正以越南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身份正式访问苏联。
武元甲:1911年8月25日生于广平省丽水县。他很早就参加爱国运动,1928年加入新越革命党,1936年至1939年在河内公开活动。1940年,赴中国,会见领袖阮爱国,随后与其一同回国,参与建设高-北-谅根据地。1945年党的全国会议上,他增补为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八月革命(1945年)后,他被任命担任国家机构中的多项重要职务:内务部部长、军
委员会成员,被授予大将军衔(1948年);副总理,国防部长兼越南人民军总司令。
从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51年)到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他连续当选为党中央委员会成员。他是第二、三、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第一届至第七届国会代表。
沃罗希洛夫,克利缅特·叶夫列莫维奇(1881-1969):苏联共产党和国家活动家,苏联元帅(1935年)。
他于1903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并站在布尔什维克一边。
K.E. 沃罗希洛夫是红军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苏联卫国战争英雄,曾担任苏联党和国家许多重要职务:中央政治局委员(1926-1960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1956年),主管军事和海军的人民委员(1925年),苏联国防人民委员(1934-1940年),国家国防委员会成员(1941-1945年),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1946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1953-1960年)。
桑托尼,让(1907-1978):1929年至1931年在印度支那担任银行职员,1932年至1939年在巴黎任职,随后参加法国抵抗运动,是印度支那总督阿尔贝·萨罗的女婿。1945年,他前往中国,领导驻昆明的法国军事代表团,简称M.M5;让·桑托尼于1945年至1947年在越南。在此期间,让·桑托尼多次与胡志明主席接触。他是1954年日内瓦会议法国代表团成员。1954年后,让·桑托尼是驻河内的首任法国总领事。他是1969年在巴黎组织亨利·基辛格与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秘密接触的人。
西哈努克,诺罗敦·萨德(生于1922年):亲王,柬埔寨国王。20世纪30至40年代,他在金边和西贡就读小学、中学和大学。1941年4月,他被王位委员会选为国王。1955年3月,他将王位传给父亲诺罗敦·西哈莫尼,但仍掌握权力。1960年4月,西哈莫尼国王去世。按照自己的承诺,西哈努克拒绝继承父亲的王位。王位象征性地交给他的母亲,王后哥沙玛克。随后,他建立了平民社会共同体,并在制宪选举后成为总理。1960年6月,他当选为国家元首。1970年3月,他是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主席。1975年4月,他是柬埔寨民主国家主席,但到1976年4月,他自愿辞职。1991年11月,
他是柬埔寨国家元首。1993年9月24日,西哈努克被柬埔寨王国王位委员会选举为国王。2004年,他将王位传给其子诺罗敦·西哈莫尼。
齐兰基维奇,约瑟夫(1911-1989):波兰政治活动家。1935年至1939年,任波兰社会党克拉科夫市委第一书记;积极参与反法西斯斗争;1945年返回波兰;1946年至1948年,任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48年至1972年,任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政治局委员;1952年至1954年,当选副总理,随后于1954年至1970年任波兰部长会议主席。1970年至1972年,任波兰国家委员会主席;1973年,任波兰和平运动主席。
希罗基,威廉(1902-1971):捷克斯洛伐克政治活动家。在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成立之初(1921年)即加入该党;自1931年起任党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1945年4月,任政府副总理;自1953年3月起,任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
斯大林,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1879-1953):苏联共产党和国家著名活动家之一。1898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后成为布尔什维克。在准备进行俄国十月革命期间,斯大林是革命军事中心委员。在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时期,任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22年,任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在卫国战争(1941-1945)期间,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和苏联国防人民委员,苏联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斯大林还是许多理论著作的作者。
斯大林被认为对苏联国家的建设和保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因一些错误和个人崇拜现象而受到批评。
苏加诺,阿赫梅德(1901-1970):印度尼西亚政治活动家;印度尼西亚民族党创始人(1927年);印度尼西亚党主席(1932年)。他因从事反对荷兰殖民统治的爱国活动,曾于1928年和1933年两次被捕。1945年8月,受社会各组织委托,他宣布国家独立,并于1945年至1965年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他是……
曾倡议召开万隆会议(1955年),并是不结盟运动的创始人之一。苏发努冯(1909 - 1995):老挝党和国家著名活动家,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议会主席,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老挝祖国建设阵线主席。
在抗法抗美两次抗战中,苏发努冯担任多项重要职务:老挝抗战政府主席,老挝爱国阵线(巴特寮)主席。他是老挝革命力量代表,参加了第一次(1957 - 1958年)、第二次(1962 - 1964年)和第三次(1974 - 1975年)老挝联合政府。他为建立和巩固团结、战斗精神以及老越特殊友谊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