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及烈士家属的信
文章 胡志明 · 1958-07 · 610字
胡志明于1958年7月致信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及烈士家属,祝贺其和平时期生产成绩,列举陈祝等模范事迹,号召大家学习先进、团结同胞,并敦促机关团体落实优抚政策。
胡志明伤残军人病残军人烈士家属和平时期生产模范政策团结祖国建设
亲爱的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及烈士家属们:
值此7月27日之际,我谨代表党和政府,向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和病残军人致以亲切的问候。
借此机会,我有几句话要嘱咐大家:
自和平恢复以来,大家在学习和增产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许多成绩。已有人被选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成为模范干部。例如:
- 陈祝同志(位于河静省锦川县),虽然失去了一只手,但连续四次被选为全省农业模范,并被选派参加全国英雄和劳动模范大会。
- 阮文鸿同志(南部),失去手臂,回到联成社从事生产,已被选为义安省农业模范。
- 范友活同志,失去一条腿,是畜牧业方面的先进工作者。
- 范文谦同志,位于东孝国营农场,12次受到表彰,被选为全行业模范,等等。
还有许多其他模范战士。这些同志在抗战时期曾奋力杀敌;如今在和平时期又奋力生产。这是非常好的。伤残军人同志们需要向这些同志学习。
但也有一小部分人思想与行动不正确,不具模范作用,尚未真正与当地同胞团结。我希望这些同志努力改正以求进步。
我希望重伤残同志安心休养。其他同志则根据自身能力,积极参加换工组和合作社的生产。
我亲切地问候并祝愿烈士家属在增产和节约工作中取得更多成绩,以贡献于祖国建设事业。
我希望各地同胞随时准备帮助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及烈士家属从事生产劳动。
最后,我也提醒各机关、团体必须周到地执行党和政府对伤残军人、病残军人及烈士家属的政策。
致以亲切的问候
1958年7月
胡志明
《人民报》,第1596期,195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