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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赞、可责与可赞

文章 胡志明 · 1958-07 · 693字
本文引用两则新闻:一是女学生暑期自觉参与巴亭广场建设,虽效率不及劳动英雄,但态度值得称赞;二是制药公司财务人员误开支票,洪母坚持退还多出的公款,体现高尚品德。文章对比了两种行为,赞扬了学生的自觉与洪母的廉洁,批评了财务人员的失职,呼吁干部深刻检讨。
巴亭广场劳动女学生华侨阮氏量劳动英雄制药公司财务支票公款洪母责任检讨
《首都报》(7月16日)刊登消息: 昨天,449名女学生(其中包括39名华侨学生)参加了巴亭广场的建设工程。她们从早上七点工作到九点半,工作非常紧张。结果完成了39立方米800的土方量。 在暑假期间,同学们自动、自觉地参加劳动,这非常值得称赞。 现在我想和同学们算一笔小账:449名同学工作两个半小时,合计1122小时。同学们完成了不到四十立方米的土方,即每28小时多完成一立方米土方。 劳动英雄阮氏量平均每天(八小时)完成三立方米石方,即每两小时四十分钟完成一立方米石方。 大家一定都同意,量姐完全配得上劳动英雄的称号,也配得上作为所有劳动者(以及像你们这样学习劳动的人)的榜样。 《新时报》(7月15日)刊登如下消息: 7月10日,洪姐到制药公司领取给小组的10,000越南盾盒装加工费。公司负责财务的同志给她开了一张支票去银行取款。这位同志没有写金额的大写文字,还在数字后面多加了一个零,变成了100,000越南盾…… 洪姐在与母亲和孩子们商量意见后,洪姐的母亲坚决说:“人心比钱贵。金钱不能使正直的人盲目,虽然我们家穷,但这是人民的钱,所以你必须马上把支票拿到银行去更正,并提醒那位同志小心,否则会给公款造成损失”。 洪姐母亲那颗纯洁的心多么可贵,多么值得称赞,她总是想着人民,想着国家的共同利益。 但是,制药公司负责财务的那位同志,对人民的钱财完全缺乏责任感。如果遇到的不是像洪老太太这样好的人,那么因为那位同志,公款就会白白损失90,000越南盾。真是可责! 希望贸易公司的领导干部和那位负责财务的同志深刻检讨,作为所有贸易系统同志的教训。 L.T. 《人民报》,第1592期,195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