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第一届第八次会议宪法修订委员会工作报告
文章 胡志明 · 1958-04 · 533字
胡志明代表宪法修订委员会向国会报告工作进展。报告指出新宪法需反映国家南北分裂及北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殊国情。委员会已完成草案初稿,将进入征求人民意见阶段,并承诺完成赋予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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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今天,我谨代表宪法修订委员会,报告自上次国会会议以来我们所完成的工作。
修订后的宪法将依据1946年宪法。然而,我们的修订宪法将在国家仍被暂时分为两半的情况下实施:北部正逐步迈向社会主义,而南部则如同美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这些特殊特点必然要反映在我们的修订宪法中,同时该宪法也必须基于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当前阶段的革命任务。
迄今为止,宪法修订委员会已召开18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9份主要报告,涉及以下问题:新宪法的性质与内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性质与任务;经济社会制度;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地方政权机关、法院与检察院等。
得益于秘书处的努力以及干部同志们的尽职,我们已完成修订宪法草案的初步工作。本次国会会议结束后,我们将进入第二阶段,即征求人民意见,首先是各政党、人民团体和机关的意见。
各位代表:
在推进修订宪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我们收到了一些国会代表的意见,我们非常欢迎这种积极贡献,并已仔细研究了这些意见。目前,修订宪法的起草工作即将进入第二阶段,我们期待同胞们和各位国会代表的意见。
我们向国会保证,我们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国会赋予的重要任务,使我国拥有一部配得上我们人民辉煌胜利与进步的宪法。
1958年4月18日宣读。资料存于国会办公室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