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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光荣的

文章 胡志明 · 1957-04 · 631字
本文阐述劳动光荣的观点,指出凡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均受尊重。通过李曼华女士从事科研与赵姐从事卫生清洁两个实例,说明无论脑力或体力劳动者,只要尽责努力,皆值得人民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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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劳动、脑力劳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只要对社会有益,都是光荣的,都会受到人民的尊重。两个例子: - 李曼华女士(中国人)是一位硕士。她的丈夫也是一位硕士1)。 十多年前,夫妻俩去美国留学。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家里穷,没钱雇人帮忙,李女士一边带孩子,一边做家务,一边研究科学。确实非常辛苦,但李女士决心一定要学成。结果李女士成为了一位著名的动力学家。 回国后,李女士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有力贡献。去年,李夫妇获得了中国政府颁发的首届科学奖。 - 赵姐是一位在 Hải Phòng 水泥厂工作的华侨工人。自工厂恢复生产以来,赵姐和几位姐妹被分配从事卫生工作。法国殖民者留下了堵塞的厕所,屎尿恶臭难闻,苍蝇蚊虫遍布。看到太脏太乱且困难重重,有人灰心丧气,不想干了。赵姐鼓励姐妹们努力。她自己带头去修理、清理最臭、最困难的地方,连续干了15天。结果是厕所变得整洁干净。排水管不通,粪坑经常堵塞。每次这样,工厂都要花6万盾雇泵车。为了给工厂省钱,赵姐鼓励小组里的姐妹们疏通排水管。这件事也遇到了很多困难。这边通了,那边又堵了。很多时候脏水喷出来,从头到脚都是泥,但赵姐仍然鼓励姐妹们坚持做到底。 由于责任感和不断的努力,去年赵姐被选为模范战士,并受到 Hải Phòng 行政委员会和工会的表彰。 李女士是一位大知识分子。赵姐是一位卫生工人。两人的地位和工种不同,但两人都是劳动战士,因此两人都值得人民的尊重。 C.B. 《人民报》,第1135期,1957年4月16日。 1) 引自《新越华报》(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