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按年份 · 按作者

奖励提高生产率

文章 胡志明 · 1956 · 1051字
本文阐述实施产量奖励制度的原则与方法。强调需依据生产需求与工厂特点制定差异化标准,避免平均主义,坚持“多劳多得”。奖励应兼顾数量与质量,区分重要工厂及关键岗位,设定合理且可达成的目标。同时要求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依靠群众交流经验,以激励工人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
产量奖励劳动生产率多劳多得平均主义生产计划质量数量节约干部工人竞赛经济发展奖励标准检查执行工会党委1956年
我们要生产得快、多、好、省。目的是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之,奖励是为了鼓励做得好的人,并推动其他人努力效仿。 到目前为止,我们负责的相关机构尚未找到合理的方法来正确实施产量奖励制度。以下是中国的一些经验,可能有助于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 必须从生产的需求出发。必须根据生产的需求、工厂的特点以及工作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产量奖励办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克服落后环节。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任务是开展竞赛,必须努力,必须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培养和扶持干部和工人的精神与物质条件,使他们不断前进。 同时,必须根据生产的发展来修改产量奖励办法。例如,如果一家工厂生产质量差、成本高,就不应因超额生产而给予奖励;而应奖励达到标准且质量良好的生产,但也不应随意更改。因为如果将产量、质量和节约都作为奖励标准,工人就会只关注容易获得奖励的方面,而无法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奖励是为了让工人清楚地看到应该集中哪个方向。因此,每个时期,国家必须设定奖励标准。如果设定的标准过多,就会分散工人的注意力,并进一步削弱奖励制度的作用。原则是:“多劳多得”。即根据数量和质量进行奖励。 在制定奖励制度时,必须区分:每个工厂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地位,以及工人和干部在生产中的不同作用。重要工厂的奖励率应高于普通工厂。关键工人和干部的奖励应多于其他工人和干部。 必须避免“平均主义”的奖励方式,平均主义会导致不该受奖的人也得到奖励,而该受奖的人有时得不到奖励或得到的奖励非常微薄。 奖励水平必须相当高,同时要设定得让工人通过努力可以达到,这样才能激励多数人的积极性,并改善工作质量。 同时必须明确规定获得奖励的条件。例如,在奖励时必须规定:数量仍达到标准,原材料不超过限额,而质量达到标准或超过标准——这样才可获得奖励。 产量达到规定数量时,必须保证质量。这是工人的职责,因此不能仅因质量而给予奖励。但对于某些需要特别提高质量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给予质量奖励。 为了良好地完成并超额完成国家计划,领导干部和技术干部必须付出极大努力。因此,当某个企业完成产品计划和劳动生产率计划时,应当奖励领导干部和技术干部。其他直接参与或间接参与完成计划的工人和干部,也需要给予奖励。 合理地奖励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严格检查该制度的执行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各党委和工会需要严格检查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工厂、矿山、交通运输部门),必须依靠工人群众,仔细研究并交流经验,以正确实施劳动生产率奖励制度。写于1956年。手稿资料保存于胡志明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