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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天下平

文章 胡志明 · 1955-08 · 375字
本文引用日内瓦会议公报中关于消除东西方贸易障碍的内容,类比指出越南南北同胞应享有自由往来与贸易的权利。作者批评南方当局顽固拒绝恢复南北正常关系,阻碍同胞交流,认为此举违背国家人民利益及“国泰天下平”的圣贤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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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国内安定,世界和平。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 前不久,在日内瓦会议上,苏、美、英、法四国发表的联合公报中,第三点是:恢复和发展东西方之间的关系。 公报指出:“各国外交部长必须敦促专家研究一切可能的方法: A. 逐步消除阻碍各国之间自由交通与和平贸易的障碍。 B. 建立更自由的交流与关系,以符合各国和各人民的共同利益”。 既然不同国家的东方与西方人民之间尚需消除障碍、恢复自由往来,那么在一个越南国家内的南北两区同胞,难道反而不能自由往来和贸易吗? 几个月来,我国政府和人民一直要求恢复南北两区之间的正常关系。这符合我们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世界人民的和平愿望。 但是南方当局却顽固拒绝,并采用一切手段阻碍南北同胞之间的往来和贸易。这样,吴庭艳就违背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违背了圣贤的教诲:做到“国泰,天下平”。 C.B. 《人民报》,第521期,195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