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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泰-苗自治区同胞书

文章 胡志明 · 1955-05 · 859字
胡志明致信泰-苗自治区同胞,祝贺其成立。指出自治区旨在实现民族平等与自治,强调其民主性质区别于敌方伪政权。要求各族团结、增产、警惕敌人破坏,干部需廉洁服务,并呼吁迷途者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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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泰-苗自治区同胞们: 一年来,我国西北地区已完全解放。这是由于各民族紧密团结,积极抗战;由于我军英勇杀敌;由于党和政府英明领导。 现在,经党提议,政府决定设立泰-苗自治区。 设立泰-苗自治区的目的是:使各民族兄弟逐步自行管理自己的各项事务,以迅速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文化,以实现各民族在各方面完全平等。 泰-苗自治区是越南大家庭中紧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他各民族兄弟团结如骨肉。它将始终受到党和政府的教育与领导,以及各民族兄弟的帮助。 1) 根据我国国会1975年12月27日关于改进行政单位制度的决议,全国各地的“区”级行政单位已撤销(编者注)。 我们今天的泰-苗自治区是民主的,由人民当家作主。它完全不同于敌人伪装的“泰族自治区”,后者的目的是分裂和压迫各民族。 今天是我们军民在奠边府取得伟大胜利的日子,也是泰-苗自治区正式成立的日子。因此,今天是西北同胞和整个越南民主共和国非常光荣的历史性日子。 西北同胞享有特殊的荣誉:即建立第一个自治区。因此,西北同胞也负有特殊的任务:即必须努力成为将来逐步建立的其他自治区的榜样。 为了配得上这一巨大荣誉,并圆满完成这一崇高任务,泰-苗自治区同胞需要: - 必须在所有民族之间紧密团结,必须像兄弟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 - 必须开展增产节约竞赛,使人人衣暖食足。 - 必须始终保持清醒,随时准备协助军队和公安部队,反对敌人分裂和破坏的阴谋。 干部方面,无论是老干部还是新干部,地方干部还是从外地来工作的干部,军事干部还是党和政府干部,都必须真诚团结,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贪污和浪费。 借此机会,政府再次恳切呼吁西北那些误入歧途的人,尽快改邪归正,回到人民中间,从事正当生计。政府和同胞对知错能改的人始终宽大处理。 党和政府相信泰-苗自治区同胞的爱国精神和奋斗力量,希望全体人民同心协力,使自治区日益发展和进步,从而为我们亲爱的越南全国争取和平、统一、独立和民主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胜利 1955年5月7日 胡志明 《人民报》,1955年5月7日,第4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