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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大原则

文章 胡志明 · 1955-03 · 367字
本文回顾中、印、缅三国签署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出胡志明主席对此表示完全赞同。文章强调越南愿与柬埔寨、老挝等邻国执行该原则,并欢迎两国领导人支持,呼吁三国人民加强团结,共同维护亚洲及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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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月,周恩来、尼赫鲁和吴努三位总理代表中、印、缅三国签署了一份关于外交政策的联合声明,包含五项大原则,即: -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 互不侵犯, - 互不干涉内政, - 平等互利, - 和平共处。 此后,胡主席在会见周恩来总理、尼赫鲁总理和吴努总理时,也完全赞同这五项原则。 五项大原则是友好和平外交的基础。我们越南与柬埔寨、老挝是近邻。胡主席已明确指出:我国人民和政府准备与各国执行这五项原则,首先是与柬埔寨和老挝这两个兄弟国家。 最近,老挝国王和柬埔寨王储也宣布支持这五项原则。我们对此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柬埔寨和老挝当权者的声明能变为实际行动。 1. 缅意为:缅甸,现为缅甸(编者注)。 这样,越南、柬埔寨、老挝三国人民已经团结,将更加团结,并将同心合力,为维护和亚洲及世界和平作出相称的贡献。 C.B. 《人民报》,第393期,195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