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共财产
文章 胡志明 · 1955-02 · 590字
本文阐述保护公共财产是公民神圣职责,因其关乎国家富强与民生。文章列举了机构臃肿、管理混乱、走私逃税及干部失职等损害公产的行为,提出需通过教育、反对浪费、打击贪污及提高警惕等措施加以纠正,号召全民参与节约运动以推动经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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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尊重和爱护公共财产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职责?
公共财产是恢复和发展共同经济的基础和资本,是使人民富裕、国家强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因此,保护公共财产就是符合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轻视公共财产就是损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轻视公共财产的表现有很多,例如:
- 机构臃肿,不合理,事少人多,无谓地耗费公款。或者追求形式,摆阔气,铺张浪费。
- 某些部门工作马虎,杂乱无章,导致原材料和工具损坏。或者经营不善,管理不当,计划不周,账目不清,损害生产;商品积压,变质损坏。
- 走私、逃税者,损害政府公款和诚实经营的同胞的利益。
- 缺乏警惕性的干部,让坏人偷窃公物,等等。
为了反对这些危害,必须教育每个人深刻认识到:尊重和爱护公物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职责。同时:
- 各机构必须反对铺张浪费;必须培养勤俭、朴素的道德。
- 教育部门必须培养青年节约、爱护公物的习惯;反对奢侈浪费,轻视劳动。
- 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机构必须坚决斗争,反对贪污、浪费,并提高警惕,防止敌人破坏。
- 主管机构必须严格预防贪污、浪费,并对那些顽固不化、拒不改正的人及时执行纪律处分。
目前,在工厂和工地上,工人、人民和青年突击队正在开展竞赛,提高生产率和节约,树立公民道德的榜样。群众已经前进,各机构和干部必须落实节约和保护公物的运动。这是切实推动经济恢复和发展,迅速改善人民生活的可靠途径。
C.B. 《人民报》,第340期,195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