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残军人事务部部长、伤残军人同志书(1952年7月27日伤残军人节)
文章 胡志明 · 1952-07 · 617字
胡志明在1952年伤残军人节致信部长,肯定清化、富寿乡民帮助伤残军人回乡生产之举。他提出同胞应视此为义务而非行善,政府需协助其自给自足;伤残军人应融入人民,摒弃功臣心态,效仿劳动英雄,通过努力逐步实现自给。
胡志明伤残军人病残军人1952年7月27日自给自足清化富寿劳动英雄义务救国报
尊敬的部长同志:
每年到了这一天,同胞们都会更加怀念伤残军人和病残军人,怀念那些为了保卫人民、保卫祖国而献出部分血肉之躯的人们。
我寄给您一个月的工资,请您转交给同志们,作为礼物,并转达我亲切的问候。
我很高兴得知,清化省和富寿省的几个乡的同胞们热情地帮助伤残军人和病残军人,通过迎接他们回乡并帮助他们建立生产基础。
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它可以推广到其他省份和其他乡。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以下几点意见:
关于同胞方面:
- 应当将其视为人民对受伤、患病战士的义务;不应将其视为“行善积德”。
- 在迎接同志们回乡时,地方政权和团体(首先是农会、妇女、青年)必须预先组织好帮助工作,以便同志们能够逐渐实现自给自足(在精神和物质上提供帮助)。
- 任何拥有公田且善于组织的乡,都可以提供帮助。
关于伤残军人和病残军人方面:
- 必须融入人民,尊重人民,避免给人民带来麻烦。
- 必须避免“功臣”心态,轻视劳动,轻视纪律。
- 不要悲观气馁。必须始终努力。
以前,同志们冲锋陷阵消灭敌人;如今,同志们应根据条件,在增加生产方面冲锋在前。涅多夫同志(苏联)双腿截肢,李同志(中国)双目失明,却都成为了劳动英雄。在我国,进同志、求同志和其他一些同志,虽然失去了一只手,但工作依然积极。这些是供同志们努力效仿的榜样。
同胞们愿意帮助,政府尽力扶持,同志们有决心,那么同志们一定能够逐渐实现自给自足。
祝您健康。
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必胜的决心
胡志明
《救国报》,第2129期,195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