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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阮氏梁侄的信

文章 胡志明 · 1951-08 · 161字
1951年8月,胡志明致信居住在明光社的阮氏梁,赞扬她通过捡稻穗卖钱支援部队的爱国行为,鼓励她努力学习工作,并感谢其父母教导孩子热爱祖国与部队。
胡志明阮氏梁爱国支援部队少年儿童教育1951年
致居住在明光社木渡码头的阮氏梁侄。 请巴巴县抗法救国委员会转交。 伯伯称赞你肯吃苦去捡稻穗,卖钱来帮助部队。这就是爱国。伯伯希望其他少年儿童都能像你这样爱国。伯伯劝你努力学习和工作,以便取得更多进步。伯伯也感谢你的父母懂得教导你热爱祖国、热爱部队。 伯伯亲吻你 1951年8月 胡伯伯 《救国报》,第1892期,195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