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第四联合区同胞书
文章 胡志明 · 1950-06 · 746字
胡志明致信第四联合区同胞,批评部分干部脱离群众、滥用强制手段,并为此道歉。他强调国家民主性质,指出人民团体是维护权益的渠道,呼吁干部改进作风,接受人民监督,以推动抗战走向胜利。
胡志明第四联合区抗战干部人民民主政府团体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作风冤屈申诉总动员总反攻人民议会阵线工会救国农民会救国妇女会监察
(请第四联合区抗战委员会转交)
亲爱的同胞们:
从抗战开始至今,各地的同胞们已经努力并且正在努力履行作为祖国公民的职责。
大多数干部是尽职的,他们懂得亲近人民、团结人民、向人民学习,并领导人民开展竞赛,完成各项抗战工作。
但遗憾的是,在个别地方,有些干部违背了政府的指示和团体的路线。他们脱离人民,不了解人民。他们工作只靠命令,不懂得进行宣传鼓动,向全体同胞解释清楚,让大家愉快地自愿去做。甚至他们采用强迫、胁迫、逮捕人民的手段。
听到监察员们报告这些事情,我非常痛心!虽然政府已经下令惩处那些干部,但我必须真诚地向那些因错误干部而遭受冤屈的同胞们道歉。我真诚地自我批评我的缺点——即对干部的教育和选拔不够周到。
各级联合区和省也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对下级干部缺乏严格的检查。
我要再次对同胞们说:
我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所有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做的。各地都有人民团体,如人民议会、阵线、工会、救国农民会、救国妇女会等等。这些团体是人民的组织,为人民奋斗,维护人民的权利,密切人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
当任何人有冤屈时,可以通过这些团体向上级申诉。这是所有越南公民的民主权利。同胞们需要清楚理解并善于运用这一权利。同样,所有越南公民都必须清楚理解并履行抗战救国的义务。
我希望:从现在起,所有干部都知道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循政府和团体的路线,符合民心。上级干部必须始终督促和检查下级干部的工作。人民则帮助政府和团体检查干部的工作和行为。
这样,我们就能避免许多缺点,发扬许多优点,充分实现总动员的任务,以强劲势头转入总反攻,抗战将很快迎来完全胜利。
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必胜的决心
胡志明
写于1950年中
载于《胡志明与平治天》,平治天省委党史研究委员会和平治天文化局,1977年,第16-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