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粮基金
文章 胡志明 · 1950-04 · 527字
1950年初,越南政府颁布法令设立公粮基金,要求公民缴纳10公斤稻谷或等值金钱,以解决抗战补给困难。此举旨在储备战时粮食、调节物价,并保障部队及公务人员供给,为即将到来的总反攻阶段提供物质基础,动员全国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抗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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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初,为了推动人民的人力、物力、财力总动员投入抗战,政府颁布了设立公粮基金的法令,其目的是让人民向国家公库缴纳粮食,以供养部队以及在各政府机关、企业工作的职员。
根据该法令,公粮基金以稻谷缴纳,旨在解决当前及今后总反攻阶段中的补给困难问题。每位越南公民将缴纳10公斤稻谷。特别地,妇女也须缴纳,这是遵照姐妹们要求像男性一样参与抗战基金缴纳的要求。至于工人和公务员,由于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因此允许以金钱缴纳,金额为缴纳期间当地市场上10公斤稻谷的售价。
任何18至55岁的公民都有义务缴纳公粮基金,但政府已完全免除的人除外,如部队、脱离生产的游击队(地方军)、享受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无财产的学生、无法谋生的残疾人等。
设立公粮基金,政府旨在各战场预先储备粮仓,以便急需时能迅速使用,并调节物价;充分补给部队,避免边打仗边担心吃饭的情况,解决工人和公务员的补给困难。
抗战越接近胜利,就越要求人民付出更多的努力。为了将抗战推向总反攻阶段,政府颁布了总动员人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法令,并设立公粮基金。公粮基金若能得到人民踊跃快速缴纳,将成为一股新的力量,加速推进向最后阶段的准备,并确保总反攻完全胜利。
T.L. 《真理报》,1950年4月1日,第1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