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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武廷黄信

文章 胡志明 · 1947-03 · 309字
1947年3月10日,胡志明致信特派员武廷黄,指示其向省人民委员会交涉,责令万海村为被非法扣留的四人提供担保并交出受审,强调此举体现政府宽宏与黎主教热心,要求杜绝非法行为。同时指示将信件转交黎主教,并汇报对疏散同胞的援助情况。
胡志明武廷黄黎有黎主教万海村非法扣留疏散同胞1947年
致特派员黄: 1- 请向省人民委员会说明:责令万海村(!)为那七名被控渎职案中仍被扣留的四人提供担保。要求该村出具保证书,待政府审讯时,该村必须将这四人交出,以便法院进行审讯。 向众人解释:这是出于政府的宽宏大量以及黎主教的热心。今后,必须避免此类非法举动。 2- 请将以下信件装入得体的信封,然后转交给黎主教。 3- 办完各项事务后,请发电报汇报。并写信告知我,对疏散同胞的援助工作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必胜的决心 1947年3月10日 胡志明 我谨向吴子夏先生及黎主教的秘书致意。胡志明主席手稿打字本存于国家第一档案馆,复印件存于胡志明研究院。 1) 致黎有黎主教信,1947年3月10日(收录于本集,第106页)(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