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黄友南同志的信
文章 胡志明 · 1946-12 · 202字
胡志明于1946年12月致信黄友南,指示立即查处警察受贿案件,明确警察与抗战委员会在内务及国防上的职权与合作方式,要求更换老街省干部并制定计划,同时指示就宁平省情况向相关人员询问。
警察受贿抗战委员会职权划分老街省宁平省干部
1. 关于警察收受贿赂的问题,应立即逮捕并依法处理。
2. 关于警察与各级抗战委员会1)之间的职权划分,此前已谈过:内务与国防事务必须共同商议,明确划分职权并确定合作方式。
3. 关于老街省的情况,应更换干部,并制定明确的计划。南同志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然后立即汇报。若缺乏干部,则向团体寻求帮助。
4. 关于宁平省的情况,去询问黄和陈。
1946年12月。
手稿影印本,存于
国家第三档案馆。
1) 抗战委员会(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