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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法国公使抗议信

文章 胡志明 · 1946-11 · 369字
本文是胡志明于1946年11月9日回复法国公使达让利耶抗议信的信件。针对法方指责南部临时行政委员会违反越法协定,胡志明指出该委员会在中央政府指挥下运作,且其存在已获《初步协定》和《临时协定》承认。他强调委员会活动旨在执行协定条款,促进两国友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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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临时行政委员会自1945年8月成立以来,一直在中央政府的指挥下工作,并持续至今。该委员会曾于去年10月与盟军及法国军事当局进行过正式接触。 南部既存在占领军,又存在越南行政和军事机构,这一事实已得到3月6日《初步协定》和9月14日《临时协定》的承认。根据这些协定,南部局势必须维持原状,直至举行公民投票。 越南政府可以向阁下保证,南部临时行政委员会以及越南军事机构的活动,仅仅是为了彻底执行上述《临时协定》中关于南部的第9款中的政治和军事条款,并且只能有助于实现两国政府都期望的友好合作政策。 胡志明 1946年11月9日 《救国报》第401号,1946年11月10日 1) 1946年11月7日,法国公使达让利耶向我国政府发来抗议信,针对南部存在一个临时行政委员会一事,认为这不符合越法协定,并声称该委员会的活动可能损害上述协定的执行(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