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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越南地主与农民书

文章 胡志明 · 1946-04 · 395字
胡志明于1946年致信越南地主与农民,强调农业是越南经济根本。他呼吁建立农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与协作,实现农民富裕与国家兴盛,指出合作社是团结农民、利国利民的有效经济斗争方式,号召全民积极参与建国事业。
胡志明农业合作社农民地主建国经济团结越南1946救国报
地主与农民同胞们! 越南是一个以农业为生的国家。我们的经济以耕作为根本。在建国事业中,政府很大程度上寄望于农民,依赖农业。 我们的农民富裕,国家就富裕。我们的农业兴盛,国家就兴盛。农民要富裕,农业要兴盛,就必须有合作社。 合作社是什么? 简而言之,合作社就是共同出资、合力协作。资本多,力量强,则辛苦少而利益多。因此: 农业合作社是对农民大有益处的组织。它是最有效的经济斗争方式,有助于国家建设。 农业合作社是使农民团结、使农民富裕的途径。 农业合作社帮助农民达到目的,既利国又利民。 地主与农民同胞们! 我们谁不渴望富足、富有,谁不渴望国家兴盛、人民强大。因此,让我们迅速共同出资、合力协作,在各地建立农业合作社;从村庄到省市,到处都必须有合作社。 谚语说:“独木不成林,众木成高山”。 地主与农民同胞们,请积极共同从事这项建国事业。 河内,1946年4月11日 胡志明 《救国报》,1946年5月1日,第2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