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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少数民族同胞书

文章 胡志明 · 1945-12 · 584字
胡志明在1945年12月致少数民族同胞书中,回顾历史,强调民族团结对争取独立的重要性。他提出支援南部抗战、发展生产、紧密团结及拥护政府四项任务,并承诺保障民族平等、发展农业和教育,号召共同建设新越南。
胡志明少数民族民族团结越南抗战民主共和国民族平等政府生产教育
少数民族同胞们: 1945年12月3日对越南来说是一个极其光荣的日子,那天是第一次少数民族大会。二十多个民族聚在一起,握手言欢,非常亲爱。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会,一次让全国欢欣鼓舞的友好聚会。 - 从前,我国还是君主制度时,朝廷很少关心少数民族。 - 在法国殖民时期,他们挑拨这个民族反对那个民族。他们使我们的同胞分裂。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压迫和剥削我们的民族。 - 如今,由于各民族之间的紧密团结,由于所有同胞的牺牲奋斗,我们争取到了自由独立,并建立了民主共和国。 - 从今以后,已经团结的民族必须更加团结,已经奋斗的民族必须继续奋斗,以牢固地维护独立权利,以建设一个崭新的越南。困难时我们共同努力,太平时我们共同享受。 因此,少数民族同胞的任务是: 1. 全力支援南部的抗战。 2. 努力耕种养殖,增加生产,做到丰衣足食,并帮助受灾地区。 3. 紧密团结,不分种族,视彼此为骨肉兄弟,互爱互助。 4. 全力拥护政府,因为这个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只关心为人民谋利。 有任务就有权利。少数民族的权利是: 1. 民族平等。政府将努力废除各民族之间旧的不平等。 2. 政府将尽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农业,使人人都有地耕种。 3. 政府将注重提高教育,使少数民族同胞人人都有机会学习。 尽管这项事业非常宏大,只要少数民族与政府同心同德,我们一定能成功。 致以亲切的问候 胡志明 1945年12月写。资料存于胡志明博物馆。 1) 不平等(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