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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德监狱

文章 胡志明 · 1942 · 147字
本文收录于胡志明狱中诗作第四十篇,题为《果德监狱》。诗中描绘了囚犯在果德监狱的生活场景,将囚室比作小家庭,描述囚犯需自行解决柴米油盐,并在每间房前设灶,整日忙于煮饭熬汤。文末附有译者惠芝的译文及关于地名和用字的编者注。
果德监狱胡志明狱中诗囚室自给自足惠芝广西省
第四十篇 果德监狱 囚室亦是小家庭, 柴米油盐自经营; 每间房前一灶台, 整日煮饭与熬汤。 果德监狱 囚室也是小家庭, 柴米油盐自置办; 每间囚室前摆一灶, 整日忙碌于饭菜。 惠芝 译 1) 原稿作“告”。在首次出版时,作者已改为“灶”(编者注)。 2) 果德:县名,属广西省,位于右江流域,是继田东之后的一个地点(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