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德监狱
文章 胡志明 · 1942 · 147字
本文收录于胡志明狱中诗作第四十篇,题为《果德监狱》。诗中描绘了囚犯在果德监狱的生活场景,将囚室比作小家庭,描述囚犯需自行解决柴米油盐,并在每间房前设灶,整日忙于煮饭熬汤。文末附有译者惠芝的译文及关于地名和用字的编者注。
果德监狱胡志明狱中诗囚室自给自足惠芝广西省
第四十篇
果德监狱
囚室亦是小家庭,
柴米油盐自经营;
每间房前一灶台,
整日煮饭与熬汤。
果德监狱
囚室也是小家庭,
柴米油盐自置办;
每间囚室前摆一灶,
整日忙碌于饭菜。
惠芝 译
1) 原稿作“告”。在首次出版时,作者已改为“灶”(编者注)。
2) 果德:县名,属广西省,位于右江流域,是继田东之后的一个地点(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