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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方局报告

文章 胡志明 · 1931-02 · 1264字
本文是胡志明1931年2月致共产国际东方局的报告。内容涵盖中圻农民纪念广州暴动及反抗法军暴行、海防水泥厂工人罢工斗争等消息。同时传达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巩固地方组织、宣传改党名、开展工会工作及组织全国总农民工会的指示,强调工会的革命性质与独立性,并回应关于农民工会发展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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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中圻斗争消息。 1930年12月11日,在英山、清章和南丹各郡,一万多名男女老幼农民组织了纪念广州暴动的示威游行:他们举着红旗游行并散发传单。 1930年12月12日,法军士兵来到道彦村逮捕民众;由于未能抓到任何人,他们便强奸了一名妇女。邻近地区的妇女和农民赶来营救她。士兵们开枪打死了两名男子。第二天,一支由400名农民组成的队伍,举着红旗走在前面,为这两位牺牲者送葬。 第2号。在海防水泥厂。 30名工人被解雇。另外400人也面临被解雇的威胁。报纸报道说,水泥厂的3000名工人已经罢工并进行斗争: a) 要求被解雇的兄弟复工; b) 反对减薪; c) 反对关闭工厂,他们要求支付三个月的工资。 第3号。中央执行委员会发给各地方委员会的指示。 1. 党强调通过举行选举来巩固各地方委员会、省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正确执行必须设立一个宣传部、一个工运部、一个农运部和一个印刷部。 2. 必须宣传关于更改党名的问题。每个党员和每个党支部都必须严肃讨论中央的各项决议,作为迈向全党代表大会的第一步。中央即将出版一份名为“C”的特别报纸。 3. 各级委员会必须推动执行党的各项决议。各工运部的代表必须重新开会研究,以便在当地——地方、省等——有效地开展工会组织工作。组织大会的事情不应让党员和工会会员知道,只应在大会准备组织完毕时才予以通知。 4. 这些会议必须得到周密的准备。组织大会的问题必须在每个工会组织内仔细讨论。每个工会必须深入研究工人状况,以预先确定主要诉求。报刊也必须就大会进行辩论。组织集会的活动也必须仔细研究。 关于吸收新会员加入工会 1. 当然,所有与工会相关的事情都必须具有革命性质,因此只有那些清楚理解无产阶级革命和共产主义革命的工人才能被吸收加入工会。但是,任何已经认识到有必要建立一个组织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工人,即使他暂时无法理解其他问题,也可以加入工会。工会和斗争将教育他们。 2. 如果有会员活动较少或在斗争中表现出犹豫态度,也不应将其排除在工会之外。革命精神是工会能够加入总工会的唯一条件。尚未理解革命。但由于工会是一个拥有先锋队并拥有政治路线的组织,因此工会是一个革命组织。 工会必须作为一个集体会员参加反帝统一战线。许多人认为加入统一战线后,工会将失去独立性。工会仍然保持独立,并继续开展自己的工作。如果工会加入统一战线,仅仅是为了参加反对帝国主义主义的共同斗争而已。 3. 要求同志们向你们的通讯员索取一周前发给你们的第1号和第2号消息——V的文章。 出席第五次国际红色工会大会的代表向我们报告说:一位共产国际委员表示,不应将农民工会组织发展到全国总农民工会。 这个问题使我们的同志们感到困惑,他们询问应该怎么做。我回答他们,应继续组织全国总农民工会,理由如下: a) 当同志们来到这里时,你们才会看到该组织的益处。 b) 在报告中,代表指出,以前在中国,曾有过包含地主和富农在内的类似协会。事实并非如此:这些成分已被排除在外,但如果没有一个全国总工会,如何集中指导所有的斗争活动呢? 同志们同意我的看法吗? 1931年2月8日 英文资料,副本存于党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