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外
文章 胡志明 · 1928 · 1181字
本文揭露殖民统治下针对黑人的“身份证”制度。该制度限制黑人自由迁徙,将其束缚于雇主,并通过罚款和强制劳动实现剥削。作者以印度支那为例,指出殖民者对有色人种的压迫更为严酷,包括宵禁和禁止持械。文章批判了殖民者的虚伪文明,并引用勒内·马兰的话控诉殖民主义对无辜者的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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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阻碍黑人离开他们熟悉的地方,从而让白人剥削者失去廉价劳动力,每个黑人都被发放一种特殊的身份证明,这种证件与白人的身份证件毫无共同之处。这份身份证明就像一本债务账簿。黑人无权离开这份身份证明哪怕一秒一分钟。在这本账簿中,除了持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外,还明确指出了黑人必须为之工作的雇主地址、雇主的签名,以及黑人开始工作的时间;如果离开工作,则注明离开的时间。
只要黑人走出家门,人们就开始要求他在每一步都出示“身份证明”。
如果他忘了把“身份证明”带在身上,那对他来说就是大祸临头。他立即会以“流浪罪”被投入监狱。如果警察检查“身份证明”时发现这个黑人失业了,他也会遭受同样的命运,立即受到罚款。罚款金额通常定得让黑人无力缴纳。此时,地方政府就会“出售”他,正如上文所述,以不确定的期限卖给某个种植园主或高利贷者。而后者则根据自己的考量设定工钱,其计算方式旨在将黑人束缚在自己身边十年或更长时间。
通过这种简单而便利的手段,当权者为自己赚钱,并为当地商人提供廉价劳动力。
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许可,黑人无权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甚至为了去隔壁村庄,他也必须申请许可,否则他会在路上被逮捕并投入监狱。
——朋友们,你们从未去过美国、非洲和其他殖民地国家,恐怕很难相信这一切,甚至可能认为我在夸大其词。那么请允许我告诉你们,这一切还只是刚刚好的坏事,实际上,被压迫殖民地人民的生活,黑人、黄种人和棕种人的生活,比这更加丧失权利、更加沉重。无法描述,无法说尽。在许多殖民地,例如在我的祖国印度支那,白人野兽还规定我们在晚上九点以后无论去哪里,都必须手持点燃的灯笼,以便警察监视我们的每一步。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因未能执行这一荒谬法令而遭受的野蛮惩罚、逮捕和殴打,我的亲属们便经历了这些。
我自己就是见证人:在炎热的傍晚,太阳落山之后,警察把印度支那人从自家门前赶出来,让他们呼吸凉爽的空气,仅仅因为他们没有携带点亮的灯。第二天,这些不幸的人被押送到采石场,与苦役犯一起接受惩罚。
这就是白人文明人的风度。
上述关于“身份证”的法律导致了南非和德兰士瓦1)居民公愤。他们把身份证扔在街上,堆成堆然后烧掉。
1) 德兰士瓦:北非的一个省(编者注)。
他们的这场斗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枪声向那些“勇敢者”响起。许多人被杀害。
甚至动物都能在殖民地的街道上自由漫步,但这一权利却被禁止给予那些人民,那些这片土地古老的主人——黑人、安南人等等。
在山区,老虎和狮子安然地捕食大型牲畜,恐吓居民,而居民们却无能为力,因为当局禁止人民持有武器自卫,从而将他们变成猛兽容易捕获的猎物。
无法列举出殖民国家人民所遭受的一切嘲弄、侮辱和苦难,不仅在他们的家园,而且往往在被称为北美和南美等国的文化中心。
我引用勒内·马兰的赞词来结束这一章:
“文明,文明!欧洲人民的骄傲,无辜者的刽子手……你在尸骨上建立你的王国……”。